趙穎退休前為江蘇省淮安市(原淮陰市)中國銀行會計師、營業部副主任、正科級稽核員,她隨兒女來廣州居住已經十多年。她於一九九七年一月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團夥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後,趙穎就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抄家搶劫、非法關押等迫害。
善心幫人遭搶劫、綁架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趙穎老太太在上社大街上,偶遇一外地女士說想租房不熟悉哪裏有?趙穎出於好心,助人為樂做好事,帶她到易夢緣公寓,一男士帶到五樓去看房後,兩人剛出大門口到大街上,突然衝出兩人,攔住她們拽她們包朝大門裏拖。
趙穎以為是遇到搶劫匪徒,嚴厲問:你們大白天為甚麼搶包?兩人不吱聲,問了幾句,一人才說是棠下派出所的。這兩人又打電話叫來一輛警車,硬叫她們上車,趙穎說:我沒犯任何法,堅決不上。幾人把她抬上車劫持到棠下派出所,警察在她包裏翻出小區門禁卡,晚上多人到她家非法抄家。
被綁架後趙穎身體嚴重不適,三次送看守所都被拒絕接收的情況下,棠下派出所仍對趙穎持續迫害,將她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五天五夜,然後將她劫持到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的「公安一層樓」,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趙穎才以所謂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
警察憑空捏造、檢察院肆意構陷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四、五日,趙穎突接海珠區檢察院電話,說「材料」已送檢察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趙穎家人接海珠區法院電話,稱海珠區檢察院已將她非法起訴到法院。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海珠區法院韋小明、劉嘉苑兩人到趙穎家送紙質起訴書。
非法起訴書中構陷趙穎的所謂證據包括:(1)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十時許,趙穎到天河區楓葉路棠雅苑小區E2棟樓下,將一本《天賜洪福》的小冊子放到一輛電動車的車頭位置;(2)同月二十六日上午,趙穎到天河區上社易夢緣公寓門口準備派發法輪功傳單,車籃內趙穎的挎包中有傳單。
上述構陷趙穎的所謂「證據」十分荒唐。關於第一條,趙穎和家人要求警察出示相關證據,警察卻不予回覆;關於第二條,趙穎到廣州定居十幾年來,從未騎過車,也不會騎車,家裏也沒有自行車,起訴書中提到的車從何而來,現在何處?另外,憑甚麼說趙穎準備發資料,這些只是警察的推測而已。
法院阻辯護人閱卷 欲強行開庭
二零二三年三月,趙穎委託了親屬辯護人,辯護人到海珠區法院提交了相關手續,並要求閱卷。海珠區法院以辯護人沒有提交「無犯罪證明」為由,阻止辯護人閱卷。辯護人認為:《刑事訴訟法》中沒有要求辯護人提交無犯罪證明的規定,拒絕了海珠區法院這種侮辱性的要求。辯護人至今也沒有閱到卷。
隨後海珠區法院給趙穎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師,被趙穎拒絕。趙穎認為:她需要的是能做無罪辯護,並可代理申訴、控告的正義律師,不需要只會配合公檢法走構陷流程的律師。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委託了辯護人後,案件的相關流程,承辦的公檢法人員都應該聯繫辯護人。海珠區法院卻避開趙穎委託的辯護人,直接打電話給她的家人。二零二三年九月下旬,天河區公安分局和棠下派出所三人,更是直接來到家人的工作單位,用單位領導的電話給家人打電話,給家人施壓,要求家人配合走構陷流程。
海珠區法院狂妄地要求:要麼家人帶趙穎去法院,在法院非法開庭;要麼法院不法人員到趙穎家裏,在家裏非法開庭。趙穎和家人認為:還沒有閱卷,所謂案件的情況都不清楚;同時法院完全繞開辯護人,不允許辯護人參與,剝奪了趙穎的辯護權。因此拒絕了法院的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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