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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聊城市李傳祿等七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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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聊城市茌平區七位法輪功學員李傳祿、孫玉榮、王成國、劉明森、路金玉、徐金鳳、商素芳,被茌平區公安局國保構陷到檢察院、法院。近日得知,東阿法院把七位法輪功學員分成兩組開庭:請常人律師的李傳祿、孫玉榮、王成國和不請律師的路金玉為一組先開庭,請維權律師的商素芳、徐金鳳、劉明森為一組後開庭。

李傳祿、孫玉榮被非法判刑五年緩刑五年,王成國被非法判刑兩年緩刑兩年。劉明森暫時被非法關押於聊城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晚上八點左右,茌平區公安局國保副隊長王長松帶領幾名國保人員來到商素芳、徐金鳳、劉明森家中,說是東阿法院已下逮捕令,要立即將三人逮捕歸案。因商素芳和徐金鳳被迫害離家出走,使東阿法院和茌平區國保的邪惡計劃未得逞。路金玉也被迫離家出走。

現在茌平區國保證四處打聽路金玉、商素芳、徐金鳳三人的下落,欲進一步迫害。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晚九點,聊城市公安局及茌平區國保大隊、610、振興派出所等約三十餘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李傳祿家中,綁架了十幾名法輪功學員,並抄走相關大法書和物資。因李傳祿年近80歲,當晚沒被帶走。李傳逯和妻子被兒子接走,但十三日被叫到振興派出所審問,當晚回到家中。

路金玉、劉明森、王成國、徐金鳳、商素芳五人說是被監視居住,被非法拘禁在茌平區新政路尚客優賓館內所謂「批評教育」,就是強制洗腦,於八月三十一日中午回到家中,被監視居住。

十月十七日下午,茌平區公安局國保警察閆明、王長松打電話通知被非法監視居住的五名法輪功學員路金玉、劉明森、王成國、商素芳、徐金風,於十月十八日上午九點,到振興派出所。五人到振興派出所後,受檢察院人員詢問,當天從派出所回家。據稱,茌平區檢察院振華代表東阿縣檢察院「問案」。茌平區公安局國保把構陷他們的案子遞交到東阿縣檢察院,圖謀進一步迫害。

十一月七日下午四點多,茌平區國保王長松電話通知李傳祿、孫玉榮、劉明森、商素芳、王成國、徐金鳳、路金玉七位法輪功學員到振興派出所「填寫材料」。幾位法輪功學員到達振興派出所後,被帶到茌平中醫院強制體檢後,被關押在茌平區正泰大酒店隔離點。次日,國保王長松通知家屬去隔離點送衣服,離開時,看管的國保又要求家屬在居家監視居住通知書上簽字。家屬向國保人員索要監視居住通知書,未能如願。據東阿檢察院人員講十月八日獲案卷已送達東阿檢察院。

七位法輪功學員在酒店隔離點均被迫害得身體出現異常狀態,其中李傳祿、孫玉榮因身體原因,被家屬接回家,商素芳被迫害得送進醫院。徐金鳳、路金玉隨後也相繼出現身體異常,被家屬接回家中。出隔離點時,他們已無法行走,每個人都是被幾個國保架出來的。王成國、劉明森也是身體異常,請求回家,但國保警察不同意。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王成國、劉明森身體突發狀況,被家人寫保證書後,接回家中。

近日得知,東阿法院把七位法輪功學員分成兩組開庭,李傳祿、孫玉榮被非法判刑五年緩刑五年,王成國被非法判刑兩年緩刑兩年。


山東省聊城市茌平公安局電話:0635-7177020
茌平區公安局長:題召敏 13906359265
茌平區公安局國保隊長:劉亞芳(13906354259)
主辦人:閆明(15864918839)
王長松(18863511001)
東阿檢察院主辦人:徐宜亮(掛職副院長)
東阿縣法院刑庭庭長:榮垂功 電話17606359716
主辦法官:趙麗豔
助理:沈建,1321096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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