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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湛江市蘇桂英養老金被扣案上訴即將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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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湛江市法輪功學員蘇桂英因自己的退休金遭當地社保局無理停發,將其告上法庭。湛江市開發區法院做出駁回的裁定,理由完全是耍賴,蘇桂英女士上訴至中級法院,即將開庭。中級法院已給出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告知書。

蘇桂英,女,一九六一年六月二日出生,住湛江市麻章區湖光鎮湖光農場,是一個賢妻良母。在二零一六年八月,她發送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短信被湛江市政法委、610、派出所等多人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千元。

二零二零年,蘇桂英結束冤獄回家。二零二零年九月,她發現自己的養老金在沒有得到湛江市麻章區社保局任何書面通知的情況下(這是社保局違法),被無理停發,社保局並要求蘇桂英退回四年冤獄發放的養老金。蘇桂英對社保局的人說:「你們是違法的,這是對我的迫害。我沒有犯法。養老金是我個人的財產。我不會退錢給你們的。」

於是,蘇桂英到麻章區社保局,找社保局的局長等人交涉,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並要求麻章區社保局公開自己被扣發養老金的原因及相關法律依據。麻章區社保局沒有給蘇桂英扣發養老金的書面回執,只是給了蘇桂英兩份文件:勞社廳函[2001]44號及粵勞社[2001]84號。蘇桂英認為這兩份文件違法,不符合扣發她的養老金的法律依據。

蘇桂英還到區政府、社保局等各個部門多次交涉、理論,要求要回退休金,不是被拒絕就是被推諉,還被當地610綜治辦派人監視。

二零二一年十月七日,蘇桂英向湛江市麻章區政府提交了《行政覆議申請書》,申請事項包括:1、要求確認湛江市麻章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擅自扣發養老金的行為超越職權,違反《憲法》、《立法法》、《社會保險法》;2、要求取回自二零二零年九月起至今被扣發的養老金的全部,並且今後每月重新發放足額的養老金。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湛江市麻章區政府做出湛麻府(2021)11號《駁回行政覆議申請決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蘇桂英向湛江市經濟技術開發開發區法院提請行政訴訟。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開發區法院受理,並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開庭審理。法院委託二名代理人:楊遠輝,廣東啟用律師事務所律師;蘇亮宇,該局工作人員。開發區法院審判長:沈碧清;陪審員:蔡莉波、孫曉蘭。法官助理:洪詩政;書記員:林海韻。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做出了裁定,聲稱:本案屬於不履行法定職責糾紛,本案的爭議的焦點為原告蘇桂英的起訴是否符合起訴條件。本案證據不能證明原告在本案起訴前已向被告麻章區社會保險管理局提出申請,故被告不存在不履行行政法定職責的情形,應駁回原告蘇桂英的起訴。

蘇桂英上訴到湛江市中級法院。中級法院已經給出: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廣東省湛江市中級法院行政案件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告知書》。審判長:行政法官張智敏;陪審員:行政庭法官麥江梅、王默朗;書記員:陳欣欣。

《勞動法》第七十三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在退休時,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還明確規定了以下兩點:1、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只能由法律、法規規定,而地方政府部門無權制定退休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2、勞動者享受社會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文件沒有甚麼「除外」之規定,也就是說:退休職工服刑期間也應該照樣享受養老金待遇。

再有,《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此條,同樣沒有甚麼「除外」條款。

也就是說:退休人員繳費滿十五年後,就可按規定,按月、足額領取退休基本養老金,即,退休人員在服刑期間應該照樣享受養老金待遇。所以,從此條法規看,社會保險事務中心扣發、停發服刑人員養老金的行為,也是違法行為。

一個賢妻良母,被非法判四年冤獄,出獄後繼續遭到當地政法委、610的迫害,甚至剝奪她的生存權──每月僅有的養老金。這還是法治社會嗎?請國內外正義人士關注。

相關單位和人員:
開發區法院:
電話:07598219905
院長林保南13809758046(此人原湛江市赤坎區法院院長,曾誣判多位法輪功學員)
部份法官:
許保智13828270689
梁位桐13590012887
蔡德偉13922092068
何昭峰13828289198
陳道準13809758909
陳霜屏13724771666
鐘勝13553575368、
沈勝13702881290

湛江市麻章區志滿綜治辦:
頭目蔡華富13543547418
麻章區區委書記:陳政13828202338, 辦07592732066;
區長:陳思遠13828224488,宅:07593126588,辦07592731918;
政法委書記:林紅明13824838238,辦07592733077;
常委:周學明18998727391, 辦07592707560、陳敏13802828595, 辦07592733298。
麻章區委電話07592733176, 07592733179,傳真07592733815,郵箱mz2733176@163.com

副區長:柯召13729060988, 辦07592733818、陳小珠13553494028, 辦07592733166、張國強18820682299、黃理(兼公安局長)13924401333,辦07592701666、楊小鈺13802827089,辦07593300388、李倩怡13702726080。
麻章區政府電話07592733858,傳真07592733858郵箱mzqzfbbwz@163.com。

麻章區人大主任 蔡芳林13702690208 ,辦07592733008;副主任 梁德榮13729061868, 辦07592733229、陳麗佳13702881473,辦07592733177、蘇國13902503566,辦07592733788、曾柯泉13828252668,辦07592733863、李景隆13702738601, 辦07592733028。
麻章區人大電話07592733162,傳真07592733162;郵箱:mzqrdb2@163.com。

政協主席:莊林娟13902503069,辦07592733868、副主席:陳一波13702883410,辦07592733018、趙善標13318016810,2733108、王立光,13922081893,辦07592733633;孫興旺13702722371,辦075907592733278、何名景13702884249, 辦07592733732。
麻章政協電話07592733122,傳真07592733103、郵箱zjmzzxb@163.com
麻章區區委、區政府、區人大、政協地址:湛江市麻章區政通東路1號,郵編:524094

湛江市麻章區人社局地址:湛江市麻章區育才南路13號。郵編524094。
相關責任人和電話:局長:龐穎慧,手機:13827110737
局長:楊秋德(湛江市麻章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法人代表)
紀檢組組長:吳榮華;
副局長:許東平;
副局長:潘國敏;
養老保險股:蘇股長,07592732680
容小納,辦公電話:07592733936、07592732006;諮詢電話07593305568。
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廖惠芳,王靂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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