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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莊河市法輪功學員王長青遭誣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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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莊河市法輪功學員王長青二零二一年十月被綁架,二零二二年五月份被大連普蘭店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現在被非法關在普蘭店看守所。

據明慧網信息,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大連市政法委責令大連市國保大隊脅迫各派出所,同時對被長期監控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大肆綁架,有三、四十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至二零二二年一月,已有三十多人身陷囹圄。

王長青,男,家住遼寧省大連市莊河市光明山鎮魏屯,二零二零年七月在家中被綁架,第二天回家。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再次在家中被警察綁架,之後遭當地中共公檢法人員的司法構陷。

事件經過: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早晨五點多鐘,大連市國家安全局、普蘭店區公安分局、瓦房店市皮口分局的警察聯合行動,十多個人開四輛警車,闖到莊河市光明山鎮魏屯,綁架法輪功學員王長青,並非法抄家。

王長青被警察拉到光明山派出所,下午六點多鐘被帶到皮口分局錄口供,晚上坐在審訊椅過夜。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早晨六點,警察將王長青拉到瓦房店醫院檢查身體,查出他肺部有點炎症,因看守所不收,當天下午,警察強迫王長青的兒子交二千元錢押金後,讓王長青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普蘭店皮口派出所警察將構陷王長青的材料遞送到普蘭店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下午一點左右,王長青在村裏幹活時被皮口派出所警察綁架。皮口派出所三個警察著便衣,闖到莊河市光明山鎮松林村魏屯,綁架了王長青。當時王長青正在某家幹青鋼彩板活,在小房的牆上工作,被便衣警察從牆上強拉下來。警察蠻橫給王長青上背銬,就聽王長青說:「唉媽呀,手臂斷了。」幾個便衣警察也不管不顧,強行將王長青推上車,拉到大連市普蘭店皮口派出所。

第二天,警察才通知家屬到皮口派出所辦理非法關押手續,開具非法批捕令。警察將王長青關到瓦房店集中隔離點隔離,然後又將他關到普蘭店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五月份,大連市普蘭店區法院對王長青非法判刑三年。王長青現仍被非法關在普蘭店看守所。

皮口派出所:
警察鄒天虎18341115290

普蘭店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區中心路三段76號,郵編:116200
電話:0411-83180331、0411-83180332、0411-83210536、0411-83125413

普蘭店區法院:
地點: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中心路三段92號,郵編:116200
電話:0411-83187661、0411-83187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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