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溫州市政法委書記林曉峰遭惡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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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據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浙江省消息,溫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林曉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經被查。林曉峰在任期期間直接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林曉峰出生於一九六五年十二月,歷任中共樂清市長、市委書記;溫州副市長,衢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金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等職。二零二二年一月任溫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溫州市蒼南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林曉峰任溫州樂清市委書記,溫州市雁盪山風景旅遊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兼)期間,曾發生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對此林曉峰應負主要責任。

主要的迫害案例有:

1、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樂清市專賣店老闆吳蓮芬,被樂清市大荊鎮大荊派出所非法抄家、綁架,次日被樂清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關入看守所。四個半月的時間,她曾遭國保警察劉曉東的毆打致流鼻血;在看守所遭嚴管迫害,被逼長期盤坐,導致她不能正常走路。僅四個半月的時間,原本一百三十五斤體重的吳蓮芬就瘦得不到一百斤,法庭上在場的親友看到後都落淚了。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樂清市法院非法宣判法輪功學員吳蓮芬三年六個月徒刑。在此需要特別提及的是,據悉,樂清市法院在對吳蓮芬作出非法宣判前,曾對一殺人犯判處三年徒刑。

2、周婷婷,吳蓮芬的女兒,在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也就是母親被綁架的第二天,被關在樂清虹橋鎮派出所,惡人嚇唬她不說她媽的事,要拘留她15天。被非法關押十天左右後出來,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被虹橋鎮派出所警察再次綁架,關進了虹橋鎮的派出所,八小時後就被關進了看守所。被樂清政法委非法拘留一個月,說她跟外國聯繫上網。這一切都在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進行的。二十九天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取保候審。

一個月後,一個便衣進入吳蓮芬的女兒所工作的店鋪,以她正在看《轉法輪》為由,叫了四、五個便衣進店,拿出了一張空的搜查令,要求搜查店鋪。吳蓮芬的女兒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說:「你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一張空的搜查令,想幹甚麼?」兩名便衣強制將她拖離座位,進行搜查。吳蓮芬的女兒高聲大叫:「救命啊……。」好心的鄰居電話叫來她的舅舅。婷婷告訴舅舅:他們的搜查令是空的。在中共高壓獨裁統治下,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只好任惡警搜查了自己的店鋪和家裏。

3、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九日,樂清市虹橋鎮法輪功學員倪碎嬌在家中被樂清公安國保、610強行帶走,企圖辦洗腦班迫害。

4、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早,樂清市虹橋鎮家庭主婦黃秋蘭,因利用自己的合法權益控告江澤民非法迫害法輪功,被四名樂清公安局人員綁架至樂清公安局,並將其家中的大法書籍全部搜刮走,非法拘留10天。其孫子在寧波大學就讀,因表現優秀,校方稱將其調至更好的學校讀書,後經調檔了解,稱其奶奶(黃秋蘭)信仰法輪大法,因而取消他就讀更好學校的資格。


林曉峰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曾愛玲的直接責任人。據明慧網信息,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法輪功學員曾愛玲(女,60歲)被瑞安市公安局警察陳昭帶著五個人到曾愛玲的店裏將她綁架,曾愛玲被帶到瑞安市飛雲派出所非法審問,第二天,被關押在溫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2天。

林曉峰與中共保持一致,參與迫害法輪功,最終遭中共「卸磨殺驢」。據明慧網近期報導統計,已經有120多名中共政法委書記遭惡報,政法委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死亡職位」。

《九評共產黨》一書中寫道:「歷史的教訓是:誰在甚麼問題上相信了共產黨,就會在甚麼問題上送掉小命。」目前,明慧網報導出的公檢法司、「610」人員遭惡報的就有數萬起,遭報應的形式多種多樣。有的被查辦判刑,有的惡病纏身,有的暴病而亡,有的遭遇車禍等等;有的人不但自己遭報,還累及家人、子女後代。由於中共嚴密封鎖、掩蓋,遭惡報的人數遠不止這些,積極參與迫害而遭惡報的事例仍然不斷傳出。

'林曉峰'
林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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