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幫我去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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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我出生在東北的一個偏遠小鎮,今年六十四歲,丈夫已離世多年,一人獨居。

小時候,父親離世早,母親領著我們姐弟四人相依為命,家裏很窮,窮的上學交不起學費,靠撿廢品買本。在我的記憶中,沒穿過新衣服,看到同學買黃瓜,都羨慕人家也太有錢了。

在這樣的家境中,我養成了內向、自尊心強、做事有分寸、說錯一句話都得後悔幾天的性格。婚後丈夫對我很好,體貼入微。後來有了一個女兒,女兒小時候雖然有些任性,可是對我卻百依百順。丈夫管我叫領導,女兒也經常說:我媽至高無上。那些年,我生活的平平靜靜,心順事順,無憂無慮。

女兒長大後,在省城結婚成家,並有了一個女兒。但結婚沒幾年,就和她丈夫離了婚。自從女兒離婚後,每到逢年過節,我都要去女兒家和她們一起過。從那時起,我的生活再沒平靜過。

從小到大,我從來不和別人發生矛盾,就這樣的我,卻遇上了一個性格強悍、做事不講情份的女兒。到她家,整個家務都是我幹,還嫌我這不行、那不對。這些倒不說,就單單吃飯這一樣,就讓我很苦惱。女兒吃飯挑剔,一頓得兩菜,土豆不算菜。做菜不讓放油,還得做淡點。這樣的菜能好吃嗎?!她就說我做飯糊弄,還閉著眼睛說我往裏摻啥了,就是包餃子也得有菜。

有一次,我做了四個菜,心想這回女兒該高興了。等女兒起床後,來到飯桌前坐下,讓我遞她一雙筷子。當時我正忙,就順手遞給她一雙。她一看兩隻筷子顏色不一樣,就說:「看你這筷子拿的,一點食慾也沒有,幹啥也不行。」

我心裏很委屈,心想:我費勁給你做了四個菜,我這麼忙,一雙筷子還要我遞。遞給你了,可筷子差個顏色還不行。你拿我當是雇的保姆啊,雇保姆,也不能這樣啊。就你這脾氣,雇保姆都沒人伺候你。就越想越生氣,可我又想,我是修煉人,不能和她一樣,得忍,就強忍著沒說啥。

為此我暗自傷心,心裏總想著,怎麼能讓她改變。我越這樣想,女兒越變本加厲。女兒怕胖,不吃晚飯,肚子空一宿,起來就要吃飯。可她不上班,起床又沒有規律。不管幾點起床,起來就得吃飯。要是飯沒做好,就生氣,就說,我餓了一宿,起來飯還沒好。她嫌我不中用。她經常說:我咋有你這樣的媽啊?!我也想:換個別的媽你試試,我修煉了,才受你這些,我要不修煉,早就不伺候你了,離你遠遠的。這是飯店啊,想啥時候吃就啥時候吃啊。

這樣的事情很多,每次都是她不高興,我也不痛快。只要是我做的事,就沒對過,我每天都得小心翼翼。越是這樣,矛盾越是一個接著一個。我總是想:她怎麼能這樣?!她怎麼能那樣?!我是修煉人,又不能和她打,只是保持著表面上不和她幹,可心裏過不去。只好忍著,忍的好苦好累。

有時,我和經常接觸的同修說一說心中的委屈。同修卻說:「這多好啊,是讓你提高呢。」我心想:你沒攤上,你要攤上,說不定啥樣呢。在這種心態下,一天天的挨著。沒有把這些當作是修煉,麻煩事越來越多。

有一次,我女兒沒好氣的喊我,一連喊了好幾聲,一聲比一聲高。我想:我是你兒女呀,這樣喊我。我就憋著氣,不吱聲。她看我不吱聲,就更生氣了。連媽也不叫一聲,就大聲說:我喊你,你聽見沒?我也不示弱的說了聲:你這麼大聲,我能聽不見嗎?我女兒一聽就火了。把我的東西撇到門外,叫著我的名字攆我走。我站在那沒動,她竟然把我推了出來。我的眼淚在眼裏打轉,強忍著不讓眼淚流下了,慢慢的下了樓,走出大門。

我回想著剛才的情景,心想:我像保姆一樣的伺候她,她不能對我這樣啊?不管咋地我也是老的呀。我這麼伺候你,還不知足。你攆我走,我早就不想呆了,想走還沒理由呢。以後請我,我都不來了,別想讓我再登你家門。

過了一會,我平靜了下來心想:我要是這樣走了,我這不是和她一樣了嗎?我是修煉人,不能和她一樣,不應該走。誰對誰錯能咋地?今天這事怨我,我不應該和女兒嘔氣,是我不對,我不能走,得回去。

於是,我拽著行李箱又慢慢的回來了。我外孫女一看我回來了,就蹦起來大喊:「姥姥回來了,姥姥回來了。」又問我:「姥姥,你怎麼想回來的?」我說:「姥姥是大法弟子呀。」外孫女笑了。她又接著說:「姥姥,你走後,我媽就讓我把你喊回來。我鞋都沒穿,就去追你,追到大門也沒追上,我就哭了,你怎麼走的那麼快呀?」我說:「你是走的哪個門呀?」她說:「是北門呀。」我說:「姥姥走的是西門呀。」我想:啥事都不是偶然的,外孫女要是當時從西門追我,把我喊回來,不一定是啥結果呢。

師父說:「所以大家千萬記住這一點,遇到任何事情,麻煩事呀,不高興了,或者和誰發生衝突了,一定要查自己,找自己,你就能夠找到解決不了問題的原因。」[1]

是啊,我只是把自己停留在──我是修煉人,不能和她一般見識上,卻沒有從內心想過改變自己,雖然表面上沒和她幹,心裏卻擰著勁。總想改變女兒,沒想過改變自己。問題就在這,我必須首先改變自己。

我就以平和的心態,對待每一件事,每天都笑呵呵的。女兒也不像以前那麼挑剔了。有時女兒偶爾再埋怨我時,我就承認說:是沒做好,下次我問問你咋做,就好了,而不是心裏忿忿不平了。

過了一段時間,女兒說:媽,你變了,現在讓人說了。我明白了,我是有一個嚴重的不讓人說的心;是從小養成的自尊心;這種自尊其實就是要面子心,是女兒在幫我去這些心。誰對我好,是女兒對我最好,女兒是在幫我修啊。沒有我女兒給我製造這些矛盾,誰能觸及到我?我的不好的心怎麼暴露?怎麼修下去呢?我從心裏感謝女兒。

有一次,我蒸包子,把餡做咸了。女兒啥也沒說,而是把餡倒出來,光吃皮。把餡放在碗裏,留著下頓當菜吃。我看在眼裏,心想:我變,女兒也變了。要是在以前,女兒早就開始埋怨,撂臉子不吃了。

大法改變了我,也改變了我女兒。謝謝女兒幫我去執著,感謝老天賜我這樣一個女兒。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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