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計英(馬季英),女,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日出生在安徽省,今年六十八歲,家住黑龍江省通河縣祥順東六方村,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受中共惡黨人員騷擾、綁架勒索、非法關押等迫害,曾被非法勞教二次,二零零七年又被非法判刑十二年,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八年後,回到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馬計英在哈爾濱市方正縣高鐵站過安檢時,被鐵路公安綁架,搶走隨身攜帶的物品,有:筆記本電腦一台、內存卡二、三十個,還有真相卡片。隨後,鐵路公安又到她家中,搶走手機兩部,真相小冊子三十本。
馬計英被綁架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因證據不足,被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馬計英多次收到哈爾濱市法院的傳票,她多次往返哈爾濱市法院。近期,她又被家對面的惡意鄰居舉報煉法輪功,警察給她家門口安裝監控器,進行監視居住。
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馬計英去哈爾濱市法院,被非法開庭庭審。
下面是馬計英曾經遭受邪黨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邪黨官員不斷騷擾、威脅、勒索
一九九九年九月份,東六方村大隊書記李四華、治保主任張志學,強行把馬計英從鄰居家裏,劫持到通河縣創業鄉鄉政府,強制參加所謂的「揭批會」,並且還錄了像,要求她發言,污衊法輪功,遭到她抵制。但當晚,縣電視台就播放了。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晚上,馬計英在地裏幹活剛回來,創業鄉派出所兩個警察劉振生等,闖入她家,非得讓她說不煉法輪功,她沒有說。不法警察回去報告,不長時間創業鄉范鄉長(名字不詳)和東六方大隊幹部李四路等六、七個人來馬計英家進行騷擾,直到半夜十一點鐘,他們才走。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早晨,大隊幹部李四路、治保主任吳三他們兩人又多次來馬計英家騷擾,妨礙她正常生活,逼她說不煉、寫保證書,馬計英都沒有配合。當天下午,惡警直接就把她關進通河縣看守所,沒有拘留證。在看守所裏有被從北京上訪抓回的法輪功學員孔祥偉夫妻倆和他的母親,李九成夫妻倆等八人都被勒索一萬至三萬元不等後放出。馬計英被非法關押十六天,勒索二千元後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晚上,馬計英擺脫創業鄉派出所、東六方村幹部及家人的監視和干擾,離家出來,進京上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早,馬計英到達北京天安門。當天廣場,到處都是便衣和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的喊聲此起彼伏。一輛輛裝滿被抓的法輪功學員的車陸續開走,馬計英還沒喊出「法輪大法好」就被一惡警盤查是不是煉法輪功的,馬計英沒理他,他又追問:法輪功好不好?馬計英說好,就被拽上警車。
馬計英被劫持到大興縣某地非法審訊,下午送到北京某看守所呆二天。在這裏強制購買一套被褥,又轉送黑龍江省駐京辦事處,又呆二天。創業鄉派出所劉振生、李玉蘭(女)、賀曉濤把馬計英從北京直接送到通河縣看守所。他們想要勒索八千元錢(所謂進京帶馬計英回來的路費),遭到馬計英家人抵制,後來,又要求她家人簽寫欠款八千元,家人拒絕簽。
二、兩次被非法勞教
在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天後,馬計英被非法勞教一年,送至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剛進萬家勞教所,要求強制轉化,因不配合獄警劉某(名字不詳),馬計英被雙手背銬,銬在勞教所倉庫的暖氣管上一夜,既站不起來,也蹲不下。
二零零一年六月,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強迫所有法輪功學員寫「不煉功」、「保證書」(如不寫保證書,就送男監,交給男犯人獄警)。因馬計英拒絕寫,被勞教所大隊長武繼英(名字不確切)關進小號「大掛」三個小時。當時小號裏有被稱為「堅定班」老三班的法輪功學員十五人,已被「大掛」兩天,後來有三人被迫害死亡,參與迫害的有獄警劉白兵、副隊長林某(名字不詳)。
酷刑演示:上大掛 |
馬計英所住房間共三十六人,全部都全身長疥,輕重不一,有的甚至衣服都不能穿,有的雙手連筷子都握不住,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身長了三種疥,遭到獄警拿鐵片強行刮疥。二零零一年二月,馬計英被「保外就醫」,才結束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早,馬計英和家人還沒有起床,闖進兩個沒有穿警服、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惡警進行非法抄家,進屋後,私自把錄音機裏的煉功帶、幾本大法書和真相小冊子強行搶走。馬計英剛吃完早飯,政保科科長馬德波一人又闖進她家,要求寫保證書,被拒絕,他就把馬計英強行送進通河縣看守所。
酷刑演示:腳鐐 |
馬計英在看守所絕食抗議這種迫害,不碼坐,遭到看守所副所長李偉民(李霞的弟弟)強行給她戴上五十斤大腳鐐一個星期。後來,馬計英煉功被李霞(李偉民之姐,被判無期徒刑,可隨意進出)告發,獄警馬某(名字不詳)連打帶罵。這期間有法輪功學員被李霞勒索一到兩萬元不等。
二零零二年五月,馬計英教號裏人唱大法歌曲,被人告發,晚上,喝了酒的看守所所長滕振新把她帶到他的辦公室,不由分說連打帶罵,搧嘴巴子,抓頭往牆上撞,往椅子上撞,臉被打腫後送回號裏,又給她戴了二十斤重的腳鐐,持續二十天。馬計英由於被抓時穿棉衣棉褲,無法脫換,甚至長了蝨子,期間駐看守所檢察院檢察官視而不見,說管不了。滕振新還指使精神病人折磨侮辱馬計英。
三個月後,由通河縣公安局長王剛簽發非法勞教通知單,聲稱擾亂社會治安,馬計英又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馬計英再次被劫持送到哈爾濱萬家勞教所。一進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因不穿那裏衣服,遭到付麗娜、白雪蓮(勞教所刑事犯)的毒打,如果不放棄信仰都會被毒打。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趙秀雲被白雪蓮踢下身,掐大腿內側,打胸口、乳房,惡徒專打女性的這些地方。付麗娜在這邊打馬計英,幾天的時間,多次打馬計英與趙秀雲,把她倆背靠背綁在一起,坐一夜老虎凳。在這屋裏還有十多個人不放棄信仰,就蹲著,吃飯時也不允許起來,吃飯時不給筷子,用手抓著吃。馬計英一共被迫蹲了二十天。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
有一次馬計英看大法經文被發現,姚姓科長(男,名字不詳)讓幾個邪悟的人把她拴到水房搜身,沒找到經文,姚科長把她雙手背銬上大掛,並用電棍電、逼問。馬計英被折磨呼吸短促,惡警看她快不行了,怕擔責任,放下來打兩個嘴巴子,還問經文哪來的。一天當中,連續三次這樣迫害,致使馬計英胳膊無知覺,大小便失禁,拉了一褲子。她說是自己寫的,姚科長拿出五張面巾紙,讓她寫,馬計英說,胳膊疼,寫不了,要求換衣服。惡警一腳把她踹坐在凳子上,讓兩個刑事犯看著寫。馬計英後來強忍痛寫了,直到半夜十二點,才被允許睡覺。第二天早上五點被迫起來蹲著,八點鐘全隊開「批判檢討會」。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馬計英被釋放,回家第六天,丈夫要求離婚。在勞教三年期間,創業鄉范鄉長曾多次唆使她丈夫不要管,和她離婚,讓她無家可歸。
三、非法判刑十二年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晚上,政保科劉培敏帶一幫惡警闖入馬計英租住在通河縣城西村的房子,綁架和抄家,在沒穿警服、沒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把馬計英和來她家串門的法輪功學員張玉芝,綁架到通河縣公安局非法審訊,搶走激光打印機一台、彩色打印機兩台、黑白打印機兩台、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切紙刀兩個、二千多張光盤、十多箱A4打印紙和其它相關耗材、電子書六個、MP3五個、手機三個、電視機一台、DVD一台、自行車一個、三千元現金及一切生活用品,總計價值近三萬元。劉培敏揚言抓馬計英兩個女兒。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惡警綁架馬計英兩個女婿被非法審訊一天後放回。當天晚上,劉培敏把馬計英劫到方正縣看守所,他帶來省公安廳兩個人(姓名不詳)又非法審訊一天,後又把她押到通河縣妖精泡的某別墅,劉與省公安廳兩人又非法審訊三天,每天晚十二點才能睡覺,並且戴手銬腳鐐。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一日,馬計英被劫持到通河縣看守所,張玉芝被非法關兩個月後,被勒索兩萬元後釋放。二十天後,縣檢察院下逮捕證,非法起訴、開庭都是秘密進行,均未通知家人,馬計英被非法判十二年。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馬計英被所長李偉民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分到九監區(集訓監區)隔離組,由賈傑(邪悟已出監)、魏東、張靜(職務犯)給洗腦,從早五點到晚九點坐小凳二十天,由於承受不住違心地簽了「四書」,進一步被強制洗腦看污衊大法和師父的錄像。由於不配合又給轉組,由谷豔、劉麗萍、黃秀英(三人都邪悟)強制洗腦四個月。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馬計英被轉到十三監區(鞏固監區)四組隔離,由王陽包夾,庚秀麗包組。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馬計英被分到七組,由崔桂芹包夾,李丹、姚瑤包組。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馬計英交了嚴正聲明,重新走正修煉道路,拒絕出工幹活,監區長徐陽也禁止她一切外出活動(除接見外)。
馬計英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迫害八年,於二零一五年回到家。
如今,因為馬計英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盼望著更多的百姓明真相,有一個好的未來,又被哈爾濱警察、檢察院和法院構陷,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被哈爾濱市法院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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