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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綏中縣公安局李長華等的惡行與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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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綏中縣公安局原副局長薛亞學、王權及原國保大隊大隊長李長華等三人,二零二一年八月因破壞經營環境問題被處分。薛亞學受調整退休待遇等處分;王權、李長華受撤職等處分。

據悉,薛亞學、王權、李長華二零一九年以各自妻子名義成立保安公司,三人利用職務影響,先後五次違規承攬安保業務。另外,三人還涉嫌其它違紀問題。

薛亞學、王權、李長華在綏中縣公安局任職期間,積極迫害綏中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致使眾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拘留、騷擾。尤其由李長華牽頭執行的迫害,直接導致綏中法輪功學員范德震、田紹豔被迫害致死。

綏中縣公安局原國保大隊長李長華的犯罪事實

李長華,男,原籍綏中縣葛家鄉。從二零零三年末起任綏中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主管迫害法輪功,到二零一零年離任,歷時近七年。

一、綁架法輪功學員范德震、田紹豔,導致他們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范德震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被李長華為首的綏中國保大隊綁架,五十五天之後,四月二十日范德震在綏中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三歲,留下還在哺乳期的九個月大的兒子。范德震的遺體皮包骨頭,只剩幾十斤(被綁架時有一百四十多斤),而且面目扭曲、雙眼圓睜,嘴張開、牙關緊咬、頭歪著,頭髮和鬍子都很長,呈現驚嚇狀;小腹處一片黑紫色,還有一寸長的口子,有血跡;四肢及背部都青紫;肛門鬆動,流著帶血的大便。很顯然,范德振是在被毒打折磨得劇痛中死去的。後來聽內部人說,范德震曾經被攥睪丸折磨。范德震被非法關押期間,李長華曾把范德震秘密劫持到綏中匯陽賓館,酷刑折磨。

◎田紹豔,原綏中林工商會計,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被國保大隊李長華為首的警察綁架,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迫害。非法勞教期間,田紹豔被毆打、關禁閉、上大掛、用電棍電等,還被灌過不明藥物。被迫害成表情呆滯、神智不清、雙腿不能站立、行走、手不能拿東西、吃飯需別人餵、牙掉了數顆、消瘦無力、生活不能自理,也不說話、不認識人。最後在被迫害到精神崩潰,骨瘦如柴,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零年四月四日,在馬三家勞教所,綏中鎮政府和文化社區人員用擔架把田紹豔抬回家。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田紹豔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含冤離世,時年五十八歲。

二、綁架法輪功學員,導致多人被非法勞教、判刑

綁架法輪功學員,導致至少十二人被非法判刑,累計刑期至少六十八年半,至少十八人次被非法勞教。另有至少三十四人次被騷擾、抄家、綁架、送洗腦班。

李長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勞教還有一個手段,就是有好幾位法輪功學員是綁架後第二天就直接被送到教養院的。不知道是一夜之間李長華就湊齊並全部走完了勞動教養所需要的所有程序,還是沒有手續也先把人送進去,之後再補辦手續。

三、私設刑堂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到四月二十日之間,李長華曾把范德震(後來被迫害致死)從綏中看守所秘密劫持到綏中匯陽賓館的客房,私設刑堂,用刑折磨。

四、暴力毆打

二零零四年三月,李長華綁架法輪功學員楊曉君時,在眾目睽睽之下,拽著頭髮把楊曉君拖上警車,李長華的野蠻暴行被圍觀群眾驚呼為「土匪綁票」。

二零零四年二月,李長華對法輪功學員馬素媛一邊拽頭髮,一邊對她大打出手,。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日,李長華在光天化日之下毒打了大王廟鎮六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邢國樹。李長華用拳頭打斷了邢國樹的一顆牙、並導致老人滿口牙鬆動、滿臉是血,第二天就把人送到葫蘆島教養院。邢國樹被毆打後四五天不能吃東西。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長華將法輪功學員黃麗華綁架到綏中看守所,過程中打罵黃麗華。

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李長華帶人到法輪功學員李永華家騷擾,到處亂翻,李長華打了年逾花甲的老年婦女李永華一拳,還惡語威脅,謾罵,導致李永華突然暈厥,摔倒在地。

五、李長華其它惡行

二零零四年:
非法勞教十一人次:劉巍,胡寶純,馬素媛,張小敏,賀文鳳,王桂芬,梁建林,肖鳳芝,張繼紅,楊將威,黃素(淑)儉

綁架關押四人次:楊曉君,石連理,陸淑玲,張金珍

騷擾七人次:田麗萍,王玉輝,李春麗,孫士權岳父和妻子,楊佳彬,譚德宇

二零零五年:
非法勞教兩人次:黃素(淑)儉,邢國樹
綁架關押兩人次:關連傑,丁青豔
騷擾或抄家六人次:李春麗(騷擾),馬楠(騷擾),梁敏傑(騷擾),劉萍(抄家),陳鐵山(抄家),劉福成(騷擾,綁架未遂),

二零零六年:
非法判刑一人:劉萬利(判刑四年半)
綁架關押三人次:黃麗華,王漢良,何佔海,
騷擾或抄家四人次:陳文豔,譚德宇,周迎春母親,李曉豔母親

二零零七年:
送洗腦班一人:董桂霞
綁架關押兩人次:任國芬,王亞斌
抄家一人次:張鳳仙

二零零八年:
被迫害致死一人:范德震

被非法判刑十人:張崇躍(判刑十年),裴志華(判刑八年),楊將威(判刑十年),沈文伶(判刑五年),周迎春(判刑五年),楊光武(判刑兩年),馮克蘭(判刑兩年),楊兆芳(判刑四年),楊兆穎(判刑七年),楊雪(判刑四年,未進監獄)

非法勞教五人:李曉明,王元舉,田紹豔,王亞斌,王桂芬
綁架關押一人:譚義文
騷擾一人:黃萬民

二零零九年:
非法判刑一人:溫志明
綁架一人:楊曉君

二零一零年:
抄家一人:李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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