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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法輪功學員劉紅霞被迫害住進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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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女法輪功學員劉紅霞,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被大連西崗區白雲街派出所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大連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律師去看守所會見劉紅霞時被告知已經住院。

據悉,四十多歲的劉紅霞目前被非法關押在(萬歲街)大連大學附屬新華醫院綜合樓綜合二病房,門口有警察把守,她的身體狀況無法得知。

原定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二日下午,大連甘井子區法院對劉紅霞的所謂「庭審」已取消。三月一日(星期二)法官電話聯繫家屬說:問了看守所,劉紅霞(二月二十五日)週五入院,三月二日開庭取消。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劉紅霞在樓道裏張貼法輪功真相貼時,被跟蹤的警察綁架。隨後,大連白雲街派出所的警察到劉紅霞在泉水的家和為孩子上學租住的房子裏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及多部手機,後來扣留了劉紅霞自己用的手機,其餘手機歸還。

劉紅霞,大連外國語學院俄語專業畢業。因修煉法輪大法,曾於二零零七年十月被大連市公安局綁架,被勞動教養監外執行一年。

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和八月八日,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分局香工街派出所警察分別綁架了葉青麗和劉紅霞。當時她們兩人參與照顧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王語絲病危的母親,並為王語絲聘請了律師,令西崗國保警察惱羞成怒,與檢察院合謀將兩人構陷到法院。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大連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庭審劉紅霞和葉青麗,以給公安局領導寄信件為由,給兩人安上「利用×教迫害法律實施」的罪名。於同年四月份,劉紅霞、葉青麗各被誣判三年。兩位法輪功學員均向大連市中級法院上訴,二審沒開庭而宣告維持原判。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劉紅霞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被關進小號,雙手被銬背銬,其家屬在探視時,發現劉紅霞身體極其虛弱,已經絕食絕水多日。劉紅霞反映她被其他犯人毆打,因此絕食抗議。剛說到被毆打,看守的獄警怕惡行敗露,強行結束會見,接見只持續了兩分鐘即結束。八月二十一日,劉紅霞在小屋裏被犯人按倒地上拽頭髮毆打。十月十四日,劉紅霞被強迫坐小板凳。劉紅霞被關小號三十天。

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

1 大連西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地址: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長江路565號
電話:0411-82474712
郵編:116021

2 大連西崗區白雲街派出所(原大連西崗區民運派出所舊址)
地址:大連市西崗區新華街121號
電話:0411-84331141(老白雲街派出所)0411-83633211(老民運派出所)
郵編:116021

責任人:白雲街派出所所長 曲東
白雲街派出所副所長 李厚鵬
白雲街派出所警察 曾毅

3 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
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明珠廣場3號
郵編:116039
大廳電話:0411-86105065,0411-86105024
檢察長林樂大:13940916916 0411-83891133
副檢察長:王穎富
副檢察長:戰曉軍
副檢察長:盧美華
紀檢組組長:范蘊迪
政治處主任楊春卿:0411-86105083
刑事執行檢察科負責人袁志偉:13840906966 0411-86572014(案件移送法院的直接責任人)
檢查委專職委員:張鑫釗
檢查委專職委員:閻德偉

甘井子區檢察院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物裝備管理科負責人:蔣輝
紀檢組負責人:譚豔
偵查監督科負責人:紀曉慧(負責審查批捕、決定逮捕)
員額檢察官:孫雯、鄧芳
公訴科(負責向法院提起公訴)負責人:郭月
員額檢察官:崔雅清、張少文
肖 紅:0411-86105083
刁鵬飛:0411-86105029
單文紅:0411-86105027
孫媛媛:0411-86105047
趙 翔:0411-86105024
於世明:0411-86105024
張富麗:0411-86105017
胡同軍:0411-86105050
於震:0411-86105024

非法庭審公訴人:刁鵬飛 0411-86105029

4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
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明珠廣場6號
郵編:116039
舉報電話:0411-82793899
投訴電話:0411-82793884
辦公室:0411-82793996
值班室:0411-86571447(晝夜)
傳真:0411-86583732
黨組書記、院長溫連生:138896 29636 0411-82793701
副院長范芃:13190117900 0411-82793702
副院長、紀檢組組長林迎春:13795191797 0411-82793705
執行局局長劉傳霖:0411-82793708;13704091267
辦公室主任孫博吉:0411-82793877;13700085246
刑庭庭長盧明利:0411-82793730
非法庭審責任法官:郭丹華:0411-82793996; 82791756, 82791741 1910411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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