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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冤獄 湖北咸寧市黃秋珍被迫害致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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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黃秋珍,二零二二年三月結束四年冤刑。當她的兒子把媽媽從武漢女子監獄接回家時,發現媽媽已經不能行走,癱瘓了。

黃秋珍約六十一歲,原咸寧市捲煙廠退休職工。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下午,黃秋珍在溫泉區沃爾瑪商場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曾遭人惡告,被幾個人綁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在派出所,黃秋珍不停地給警察講真相,後於當天走脫。她離家在外幾天後回家。三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多,岔路口派出所原指導員陳迪堅指使一夥人強行撬門,綁架了黃秋珍。

二零一九年八月,黃秋珍被咸安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上訴後遭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她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迫害,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中旬結束四年冤獄。黃秋珍在被綁架之前,身體健康。這四年冤獄期間,在她身上到底發生了甚麼?

黃秋珍在煉法輪大法之前,身體有很多種疾病,如高血壓、頭暈、坐骨神經痛、乙肝、婦科病、胃病、咽喉炎等等,咽喉炎犯的時候連話都說不出。黃秋珍在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久她身上所有的病全部都好了。在黃秋珍居住在溫泉建材大院內的人們眼裏,她就是一個孝順的、善良的好人。公公、婆婆患病、送終,都是靠她的照顧。丈夫不幸患白血病,把兒子養大成人,也是她裏裏外外打理。這些在鄰里間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黃秋珍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多次迫害:曾多次被綁架、抄家,她曾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迫害達七次,還曾被非法勞教兩年。

以下是據明慧網資料黃秋珍曾遭受迫害的經歷: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五月被非法停工停工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由咸寧市捲煙廠廠長張勝坤、副廠長王新球、保衛科長王永光等非法成立所謂「專案小組」,非法制定了十條「土政策」,在通過廠黨委決定後,在廠內對職工執行,凡是不放棄真、善、忍信仰的職工,都必須按照他們規定的十條寫保證,然後在廠裏辦一個星期洗腦班,才能上班。如果不按他們所規定的寫,就長期停工。黃秋珍堅決拒絕,就被停工、停工資,中共人員在經濟上迫害她,導致她損失幾萬元工資。

有一次,黃秋珍到本單位同事家串門,門衛陳登洲告密當地國保大隊,騷擾黃秋珍家。金葉小區居委會艾豫華和門衛陳登洲長期參與迫害本小區本單位的法輪功學員。

二、二零零三年六月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上旬,黃秋珍出於美好善良的願望,給自己單位廠長張勝坤的愛人寫了一封信,告訴她法輪功被迫害的真實情況及自己修煉後身心的巨大變化。被張勝坤夫婦誣告到咸寧市特務組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相當於文革的領導小組和納粹的蓋世太保組織)。

「610」將黃秋珍綁架到咸寧戒毒所非法關押。黃秋珍絕食抗議這種毫無道理、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迫害,四天後「610」怕擔責任被迫放人。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四日,溫泉開發區「610」頭子宋瑞生指示金國新、劉金龍、及畢明雲突然闖進黃秋珍的家,將她強行綁架,直接劫持到沙洋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五年一月,又將她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沙洋勞教所七里湖九大隊在二零零三年一共有十二個班。一班、二班是洗腦班,對外稱「談話室」,由吸毒犯和幫教(學過法輪功,在被迫害時放棄了法輪功,淪為邪惡的幫兇)組成,剛去的法輪功學員由這二個班的吸毒犯包夾,幫教做洗腦。如果用幫教那套歪理達不到目的,就用硬的,一天到晚站著,兩腳並攏,兩手挨著褲子緊貼著,要睜開眼睛抬著頭,不能靠在床上,不能隨便說話,不能隨便上廁所。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幫教和獄警、還有吸毒犯任意侮辱法輪功學員,謾罵法輪功創始人。獄警龔珊秀、程喻、劉瓊、劉兵、劉海燕、孫紅等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使用了許多邪惡的手段:準軍事化訓練、關禁閉、嚴管、野蠻灌食、電警棍手銬等刑具折磨、奴工生產、毆打、體罰、性迫害、注射不明藥物、抱糞桶、死人床、挖牆、毒打、曝曬、冷凍、限制上廁所、扯草、吊床、長時間不讓睡覺、剪鬼頭,等等。

這裏舉四個實例:

吊床:熱天蚊子多,惡徒將法輪功學員雙手吊在高低床上不讓睡覺。黃秋珍在房子裏打坐,獄警程瑜命吸毒人渣將她用手銬銬在床邊半個月。在那半個月裏,黃秋珍每天遭到吸毒人渣的打罵,被人用腳踢、用小凳子砸她的陰部。

抱糞桶:用自己的飯碗從便池中一碗一碗地往桶裏舀,把沒有把的大紅桶裝滿糞便後,再逼迫黃秋珍從屋裏抱到院子裏,在操場來回走。以此侮辱和體罰黃秋珍,企圖逼迫她放棄信仰。

剪鬼頭:獄警按照自己規定的時間,見黃秋珍一向不「轉化」,就把她的頭髮東剪一下,西剪一下,把她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故意侮辱她的人格。

限制大小便: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黃秋珍不向邪惡妥協。為了達到要法輪功學員轉化的目的,勞教所使盡了邪惡手段。她們整整三天三夜不讓黃秋珍睡覺,並讓一個吸毒勞教人員陳四英專門看管她;要她蹲在廁所裏,但不讓她在廁所裏小便,逼她把小便「便在地上」,然後再逼迫她把小便用舌頭舔乾淨;用電棍毒打她,她的手、臉都是青腫,白天卻仍然要她出工,同時還要她完成任務,勞動任務完不成就要受體罰。平時還要控制黃秋珍,不允許她領餐票(餐票是自家親人給的錢),讓她把錢用於買日常生活用品,連這些都要控制她。黃秋珍被她們折磨得身上沒有一處好地方。

三、二零零七年九月四日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拒收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晚八點,在中南財大咸寧分院門口,從一輛車上竄下來的一幫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的便衣警察,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將黃秋珍和許寒綁架至公安局。

公安局一人對黃秋珍、許寒進行非法搜身,發現錢包後,錢包被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副局長宋瑞生強行搶走了,共計八百多元。

當晚宋瑞生、政保科金國新、左水生對黃秋珍、許寒進行非法審訊,並隨即把她兩人劫持到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十三日凌晨四點多,兩個穿制服和兩個穿便衣的警察到溫泉建材大廈叫開大門,追問黃秋珍家住哪棟樓,無人回答;二十三日下午,這夥人又到黃秋珍單位叫人配合非法抄黃秋珍的家,也被拒絕。

在看守所,黃秋珍絕食兩天後,咸寧市第一看守所獄警曹迎九說,不吃飯就不打開監室的風門。黃秋珍拍門叫把風門打開,曹迎九知道後叫人把黃秋珍在刑床上用手銬銬成一字形長達一天半。一週後她被放回家,在放她之前,給她看了寫好的勞教通知書。

九月四日上午,左水生叫黃秋珍去公安局,拿她的被搶去的錢;金國新也打電話要她去,她說沒時間,下午去。

下午二點多,黃秋珍和許寒的媽媽去公安局要許寒。金國新要許寒的媽媽先回去,兩天後給她回話,他又叫黃秋珍和他們一起去咸寧市第一看守所看許寒。可一到看守所,才知道原來是宋瑞生、金國新、程樂斌等的陰謀。他們把黃秋珍、許寒一起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在車上,許寒高喊「法輪大法好」,並向車裏的警察講真相,程樂斌竟威脅要打她。黃秋珍的血壓偏高,勞教所拒收被放回,許寒仍留在了勞教所。

四、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外出講真相時被綁架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晚上九點多鐘,黃秋珍與七十多歲的黃美英結伴到二號橋河邊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當時溫泉三號橋派出所來了兩個警察,後來又來了一車(約七、八個)警察,強行用暴力把她倆拖上車,劫持到三號橋派出所進行非法審問,黃美英質問他們:你們家有沒有父母的,就這樣對待老人?他們又打電話叫咸寧公安局溫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金國新、警察左水生參加非法審問,把她倆的手機、三百多元錢、PM4全部搶去,金國新還帶人到黃美英家去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輪大法書籍。第二天惡警金國新又到黃美英家非法抄家,抄走一部電腦。金國新說,把她們放了,是為了放線(釣大魚)。

五、二零一一年四月四日外出講真相時被綁架

二零一一年四月四日下午四點多,黃秋珍在街上給人講真相時被人構陷,被綁架。警察還將一位聽真相的老爺爺一起綁架。

六、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被綁架到咸寧市戒毒勞教所洗腦班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點多,黃秋珍剛出門不遠,還沒出大院,碰到四個人,其中一人問她:認不認得黃秋珍?她說:我就是。那人接著說:那到你家看看。黃秋珍說:有甚麼事就在這裏說,我還有事。還沒等她再說甚麼,惡徒就強行將她綁架了。參與綁架的有:岔路口派出所副所長張會龍,咸寧市公安局的鄒譽等。

到當天上午十一點左右,警察拿著從黃秋珍包裏強搶去的鑰匙,趁她家裏沒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擅自開門,入室搶劫,搶走了家裏的電腦等私人合法物品,把櫃子、箱子、寫字桌抽屜全部撬開,把衣服和日用品丟在地下都是,一片狼藉。她家門的勸人向善的真相對聯也被故意撕毀了。

當黃秋珍八十三歲的婆婆從外面回家時,看見一夥警察把東西往外搬,她婆婆搶回了孫子的電腦。婆婆八十三歲,一人在家,沒有退休工資,公公離世七天,婆婆的兒子(黃秋珍的丈夫)病逝還不到兩年,孫子又在外地打工。老婆婆全靠這個媳婦照料。沒想到,好媳婦黃秋珍就這樣被綁架走了,不知去向。等於給這個老婆婆雪上加霜,生活極其苦難。老婆婆沒有經濟來源,無依無靠,她四處尋找自己的好兒媳:她到岔路口社區去評理要兒媳,沒有結果;她到岔路口派出所要兒媳,警察叫岔路口社區的人把她送回家;她到市政府去要人,沒人理睬;聽說在咸寧市戒毒勞教所洗腦班,她到洗腦班去要人,洗腦班的人騙她說,派出所的把人接走了,她見不著人。

黃秋珍在洗腦班裏已經被非法關押了三十多天。整個過程,她的家人沒有接到任何法律方面的文書,這次對黃秋珍的迫害,完全是「非法拘禁」和「入室搶劫」。

在洗腦班,由咸寧市「610」的姚雄負責,一個姓龔的女的原來在文工團工作,還當過教師,專門搜集信息欺騙法輪功學員。另一個男的姓劉直接參與迫害。每位法輪功學員被兩個當地請去的人包夾,這二人每人每天工資是八十元,迫害手段主要有:強迫法輪功學員看誣蔑法輪大法的電視,幾個幫兇強行抓住法輪功學員的手寫「決裂書」,並在上面按手印。其它方面都是偽善的,聽說洗腦班按手印「轉化」證據上報,每「轉化」一人有獎金二萬元錢。

此戒毒所原來是勞教所,在勞教制度解體後,咸寧市「610辦公室」及咸寧市公安局國安支隊改頭換面,將其變成一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設立洗腦班,將咸寧各縣、市、區的法輪功學員分期綁架到此,軟硬兼施的強制「轉化」。

經調查證實,此次黃秋珍的被綁架,是建材大院人渣劉苕貨誣告的,他是原咸寧市建築公司經理劉金喜的哥哥,曾經坐過牢,此人見到法輪功貼真相不乾膠就報告給派出所,多次誣告法輪功學員。黃秋珍被綁架,也跟他提供的情況有關。他的弟弟劉金喜也多次參與迫害建築公司的多名法輪功學員,有的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多次給劉苕貨講真相,他都不聽。

經調查證實,直接綁架黃秋珍的主要責任人是咸寧市國保支隊長鄒譽和岔路口派出所副所長張會龍,不是姚雄本人;但是,綁架的原因是姚雄在辦洗腦班,給各地分配了指標,姚雄直接推動了這次綁架案;同時,姚雄本人是咸寧市610主任,全市縣迫害法輪功的命令是由他發出的,姚雄對黃秋珍的迫害負有不可推脫的直接責任。

七、不斷被騷擾和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黃秋珍被市市公安局及溫泉公安分局、溫泉岔路口派出所、溫泉岔路口社區(社區人員其中有一個是女的)等一夥人騷擾,這夥人惡意的問這問那,干擾她家的正常生活。過一兩天,這夥人又到黃秋珍家騷擾,並搶走她的大法師父法像、法輪功書籍、音象光碟,沒有收據清單。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咸寧市610頭目姚雄、國保大隊長劉寧、國保支隊長鄒譽、溫泉街道辦事處李志華等人以「關心生活」為由,到黃秋珍、鄭杏華、任會芳的家中「看看」,干擾她家的正常生活。鄭杏華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份不幸含冤離世。

二零一七年八月份,溫泉六一零揚言要對黃秋珍如何如何,威脅恐嚇黃秋珍。

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下午,黃秋珍在溫泉區沃爾瑪商場向人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溫泉街道辦事處李志華和岔路口派出所的幾個人綁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在派出所黃秋珍不停的給警察講真相,於當天走脫,她離家在外幾天。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多,黃秋珍被撬開門擅自闖入的十多個警察綁架。當時黃秋珍一人獨住,兒子兒媳在外打工,八十四歲的老婆婆剛去世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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