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輪功肝癌痊癒
孟華龍的晚輩是獨生子女,按當時的政策獨生子女安置工作會優先,由於孟華龍的單位倒閉,孟華龍十幾年來工資都得不到保障,生活越來越困難,孟華龍為了為國家、單位分憂,自己收破爛、撿垃圾維持著只能保命的低廉生活。由於生活極差,一九七六年下半年孟華龍的身體生病了,住進了醫院,醫生說是不治之症,開了刀做了手術,在這期間省川醫先後四次給單位發出死亡通知。
到了一九九六年下半年病肝癌細胞擴散全身,已腹水,孟華龍住進了省人民醫院,檢查後要求交幾十萬手術費,單位倒閉、自己更無能力支付,自己也感覺到了生命的盡頭。然後孟華龍就想沒錢治病,就不治了。
有一天,孟華龍拖著羸弱的身體,去青羊宮公園散步,見到有人在煉法輪功,孟華龍向他們問了一些煉功的情況,孟華龍對他們的介紹有些懷疑,但是由於求生的慾望,他也想試一試。孟華龍問他們要多少錢,他們說不要錢。這樣孟華龍就開始煉法輪功。
煉功後才幾天,他的病迅速好轉,這樣一來孟華龍就相信法輪大法倡導的真、善、忍是真理。他就決心一直修下去。隨著修煉,他身上的病全好了。這樣孟華龍為國家節約了很多醫療費,而他的生命也延長了幾十年。
堅持修煉累次遭迫害
孟華龍因修煉法輪大法,遭中共三年半非法勞教、四月多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十多天洗腦班迫害、五次非法拘留和非法關押兩次,遭殘忍折磨,多次死裏逃生。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孟華龍被非法拘留五次;二零零零年八月再次被綁架、在德陽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四個多月;二零零一年一月,遭暴力綁架、關鐵籠子、毆打致昏迷。
酷刑演示: 電棍電擊 |
二零零五年,孟華龍遭劫持、非法關押到旌陽看守所,一個月後,劫持到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半,遭受到惡警及其唆使的邪惡之徒的紮繩、電棍等酷刑殘酷迫害,致使耳朵失聰,嘴唇、喉部等多處受傷,身心受到非人摧殘。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日,孟華龍回家。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上午十時許,德陽市耐火廠保衛處處長袁金華、伍友東、退休辦書記李正國、廠黨委書記余肇源、工會主席周繼成一夥,將孟華龍劫持到廣漢市和興鎮寶曇村小學的洗腦班,非法關押、折磨長達六十三天,不許與親人見面。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惡徒二十四小時不給孟華龍吃飯,不准他上廁所,幾個包夾將他手腳捆綁住,還把他綁在老虎凳上毒打,用高音喇叭放高分貝噪音,兩隻高音喇叭分別放在離他兩耳很近地方,就像各種切割機、砂輪機發出的強大的噪音,使孟華龍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現在被構陷到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孟華龍外出買菜剛回家,家裏來了一大幫人,大約三十人左右,(因來人太多,數不了)其中有穿制服的警察、沒穿制服的便衣警察、街道社區居委會人員、小區管理人員、還有一些身穿(黃、蘭、綠)褂子的人。孟華龍問他們幹甚麼的?叫他們拿出各自的工作證,有一個警察拿出一個警官證,亮了一下,說他們是旌陽區公安分局的警察,其餘人員都沒有拿出證件更沒人報姓名。孟華龍知道這一幫人是因為自己煉法輪功而來的,孟華龍就向來人講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些人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轉法輪》、《洪吟三》、《洪吟四》、六十四張新經文、掛曆、年畫、還有一本2017年的掛曆、24個大法的護身符、一個小平板(裝的教功錄像、師父講法、經文等),他們把這些東西裝進了袋子裏; 強行搜孟華龍的身,搜到了身份證並非法扣押、從挎包裏搜到了14800多元的真相幣,他們以為找到了所謂的犯罪證據,就把先前取下的掛曆、吉祥畫放回原來的地方,把真相幣作為犯罪證據,列了一個清單,叫孟華龍簽了字按手印。叫孟華龍去了旌陽派出所,說是去證實一下馬上就回來。到了旌陽派出所,他們說這些東西他們都不要,過幾天就給孟華龍,他們叫孟華龍回家。
九月二十八日他們把孟華龍劫持到德陽市中醫院做身體檢查,下午把孟華龍劫持到綿竹市看守所,說是拘留七天。九月三十日,德陽市旌陽區公安分局[德旌公(國變字)〔2021〕373號]變更羈押期限通知書,該通知書寫到,「現羈押期限自2021年09月28日至2021年10月05日」。
到了十月五日,非法拘留七天到期,可他們不釋放孟華龍,孟華龍找到看守所,他們的回答是等把假放完了再放人。在他們這裏沒有法律的約束,他們的行為違反了《警察法》第九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只有他們的權力的展現。假放完了也沒放人。
十月八日晚上,德陽市旌陽區檢察院派人到綿竹市看守所,送來了審查逮捕階段《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這時孟華龍才知道自己已被構陷到旌陽區檢察院。他想:「我也沒有違法犯罪,怎麼就把我構陷到檢察院?」送告知書的人對孟華龍進行了詢問,了解了孟華龍的真實情況。孟華龍告訴檢察院來的人說:大法的經書、六十四張新經文、一個小平板、24個大法的護身符、14800多元的人民幣等,這些都不違法。檢察院的來人認為條件不夠,無法立案。然後他們就強迫家屬辦取保候審,同時強迫家屬交罰款與保釋金。十月十二日孟華龍才從綿竹市看守所以取保候審的形式釋放回家。
德陽市旌陽區檢察院的行為違反了《檢察官法》第八條;因家中無錢,無法交所謂罰款與保釋金,在釋放當天旌陽派出所又來孟華龍家裏拿走了筆記本電腦,然後又把孟華龍劫持到旌陽派出所,到派出所後也沒人過問孟華龍,等到深夜十一點都沒人理他,孟華龍去找他們,他們說你回去吧。剛到家門口,他們又來把孟華龍和老婆一起劫持到旌陽派出所,再次詢問前面的詢問過程,詢問完後,叫孟華龍蓋章、簽字。孟華龍問他們扣押他的私人物品啥時歸還?他們說過幾天歸還。
十月十七日孟華龍到旌陽派出所,要被他們非法扣押的私人物品,他們說等通知。十一月八日孟華龍到旌陽派出所,要被他們非法扣押的私人物品,他們說東西不給你了。十一月九日十點十分一個警察到孟華龍家,叫孟華龍馬上去旌陽派出所,要再次採孟華龍的指紋,採完了指紋,就叫孟華龍回家。
十一月十七日,孟華龍到旌陽區公安分局要東西,他們說東西已交給旌陽派出所,去找旌陽派出所唐建,唐建說:沒有你的東西,同時威脅孟華龍說:準備好衣物再次去看守所。在這些所謂的人民警察眼裏,合法的公民是否被拘留、坐牢,都成了他們的私人權力,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十一月十九日孟華龍再次到旌陽區公安分局要東西,他們同樣威脅孟華龍。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早上,孟華龍再次到旌陽區派出所,在派出所早上列隊時,孟華龍向所有警察合十行禮,然後說我是來救你們警察的,然後給他們講真相。他們把孟華龍轟走了。上午九點多,來了三個警察,把孟華龍叫到派出所,街道社區的人也在,叫孟華龍簽三書,孟華龍不配合他們不簽,下午六點過再次來家叫簽字,孟華龍仍然不配合他們不簽,他們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