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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長嶺縣法輪功學員賈井和又被非法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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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松原市長嶺縣法輪功學員賈井合,日前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判五年,上訴後被非法維持原判。賈井合現已被從松原市看守所轉到吉林監獄繼續非法關押。

由於中共嚴密封鎖消息,有關賈井合遭綁架、關押、非法庭審的迫害情況有待進一步曝光。

據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報導,賈井和曾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重刑:

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賈井和在家中被長嶺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王文等警察綁架,警察非法抄走了電腦、激光打印機、複印機,真相資料及光碟、紙張等耗材,價值一萬餘元。警察將賈井和非法關押當地看守所,不讓家屬見人。後夥同吉林省公檢法非法判賈井和七年重刑。判決後才通知家屬。家屬上訴,中共法院又維持非法原判。

賈井和被綁架關押迫害後,他的妻子靠打臨時工的三百多元的低工資維持自己和六歲兒子的生存。

據悉,賈井和被非法判刑後,先被劫持到吉林省鎮賚勞教所,後被轉關到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四平監獄。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四平監獄將包括賈井和在內的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全部轉到公主嶺監獄迫害。

據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二日消息,四平監獄強迫法輪功學員做奴工,規定生產定額,完不成的就要挨打。比如,做吉爾(手機電池的一個部件),規定每人每天做一千二百個,刑事犯人完不成定額,相應的每月得分要少一、二分,但對法輪功學員提高到一千三百個定額,完不成就要挨打。當時法輪功學員賈井和、劉小勇、石國良、徐紅衛、龐世坤(被迫害致死)都被累的胸腔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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