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教我做好媳婦、好婆婆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都說婆媳關係是困擾中國人的千古難題,如今我的婆婆去世了,我也成為了兩個媳婦的婆婆,從婆婆對我的不捨到現在兩個兒媳對我的尊重,對這個千古難題,我有著深刻的體會。

我於一九九六年春天開始修煉大法,當時三十五歲。修煉前,我患有多種病,頭疼、心動過速、神經性腿疼,痔瘡(需要經常吃藥止血)、拉肚子(經常拉膿拉血)等等。修煉大法後,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所有病不治而癒。我用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的心性,不僅自己做好,在家裏,也用這個標準去影響家人。

一、放下對婆婆的怨,真心對她好

我們妯娌四個,年輕的時候,生活很困難,一度因為生活瑣事,以及婆婆不給看孩子等問題對婆婆有很深的怨恨。修煉後,知道了可能是與婆婆不知是甚麼緣份所致,作為修煉人,應該慈悲的對待所有的人,何況是婆婆。

一九九七年,我家裏買了新棉花做了新被子。當時就想到婆婆兒子多,這些年光顧給兒子們結婚蓋房,一直省吃儉用,她蓋的被子都是很多年以前的舊被子,我應該給婆婆也換上新被子,當我把新被子給婆婆送去的時候,婆婆說甚麼也不要,她是怎麼也想不到我會不計前嫌去關心她,我告訴她,這是因為我修煉大法了。

一九九八年,我們去外市的外甥家,回來的時候她給了我們一條大魚,我們從沒吃過的,我就和丈夫商量,決定把這條魚孝敬公婆,就讓通往婆婆村的公交車司機捎給了公婆。這又是婆婆想不到的。

由於平時公婆住在農村的老家裏,我們妯娌幾個都在縣城住,我經常在見到婆婆時就塞給她二百元錢,讓她買好吃的。後來她逢人就說:「我這個兒媳婦對我們太好了!」我知道,如果不是修煉了,我是絕做不到這樣的。

二零零五年婆婆住院,本來住院前那段時間公婆是住在大伯哥家的,出院後,還是應該去他家的,這是有約定的。可是婆婆說,她要到我家住一段時間,並且說,很快大姑姐就會來接她。我說:行,那就去我家。結果婆婆去我家住下來,大姑姐來看她的時候也沒說接她走,她就一直住在我們家,我悉心照料,婆婆常常拉著我的手說:「數你對我好,住你們家我哪兒都舒服。」後來,她的兒子們給他們裝修了老家的房子,把院子裏了裝了一圈的圍欄,適合腦血栓後的老人鍛練身體,他們才搬了回去。

我對婆婆的怨恨心在我修煉後,就像師父給拿去了一樣,我再也不去比較娘家媽好還是婆家媽好,我只想按照大法的要求,善待她。在現在這個社會裏,婆婆普遍的難做,我是婆婆的四個兒媳之一,我們的日子不是最富有的,但婆婆住我家最舒心。如今我也是兩個兒媳婦的婆婆,我也不去多想兒媳婦怎麼對待我,我只要求自己做事要符合法。

二、看到兒子打人,認識到自己沒教育好孩子

有一次,我和兒子在市場買東西,我被一男子不小心撞了一下,並不重,當時我兒子就要求人家給我道歉,那男子不幹,結果兒子就跟人家打了起來,我怎麼勸說兒子都不依不饒,結果兒子把人家打了,人家報了警。

到了派出所,由於兒子和警察認識,警察把被打的人批評了一通了事。這就是中國的現狀,公檢法部門根本不是一個公平的、公正的地方,所以只能使社會更加敗壞。真沒想到兒子能做出這樣的事情,社會上的地痞流氓處理這種事也不過如此。我怎麼教育出這樣的孩子!孩子沒教育好,這是我的責任,作為修煉人,我很羞愧。

回家後,我就用在修煉中悟到的理,用真、善、忍去教育兒子,可謂苦口婆心,兒子堅持錯在對方,我們不應該這麼懦弱。當時我突然感覺心口窩疼的難受,可是我從來沒有心臟病的,嘴角也長了瘡,我誠懇的告訴兒子:「你看見了吧,你出去把人打了,你媽在家就心口窩疼,是你失德了呀,不失不得這是天理呀。」藉著這個機會我又給兒子講了很多善惡有報的例子,兒子心服口服。

從此兒子再也沒有與人打過架,他同時也理解了我作為修煉人的做人原則,一直很支持我修煉。

三、兒子與兒媳離婚,我坦然放下給兒子買的婚房

二零一四年的一天,大兒媳告訴我她和我兒子離婚了,原因是兩個人經常吵架,但是,他們離婚不離家,還住在一起。我苦口婆心的勸說兩個人,為了孩子不要離婚,就是勸不好。

有一天,看著才七、八歲的孫子,想到孫子的將來,我對他倆說:「現在教育好孩子有多難,多少家庭兩個人都教育不好,你們說離就離了,你們也不為孩子的將來想一想?我告訴你們,誰拆散了這個家誰就是罪人。你們高興了在一起,不高興了就離,神給人定的是一夫一妻,不能隨便離婚呀!」

那段時間我為他們離婚的事操心,擔心孫子的未來,擔心給兒子買的婚房等等各種事,就感覺心灰意冷,妯娌告訴我:「房子賣了,把錢要回來,要不然,到法院起訴,不能就這麼了了。」是啊,我們辛辛苦苦給他們買上房子結了婚,現在孫子都七、八歲了……

我每天大量學法,學法後心裏就亮堂,我應該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不能和常人一樣。

於是把兒子叫回家,鄭重其事地和他談:「兒子,如果真的過不到一起了,你就回來吧,房子我們不要了,孩子你也不能拉扯,就算把房子留給孩子吧,我想好了,你們夫妻一場不能成為仇人,我們不能因為房子就上法庭,你以後還要經常去看孩子的,如果因為房子的問題你們兩個結了怨,將來怎麼和孩子交代?算了吧,回家吧,咱們一起過。」兒子不能接受,也覺著怎麼也得把家產分清,我一再用我在大法中修煉知道的不失不得的道理開導,最終兒子搬了回來,並且帶著孫子回來了。僅住了一天,孫子就一遍遍的催他:「我要爸爸回媽媽家住!」這樣兒子又被媳婦叫回去了,小兩口復婚了。

經歷了這件事情,我體會,我們身邊發生的事情其實是給我們修煉的,當我們放下了執著心,符合了法,事情就又有了轉機,所以一定不要放過每一次提高的機會。

修煉大法前,我也是一個不願吃虧的人,一個得理不饒人的人。只有在大法中修煉,並且時時事事用大法來衡量,嚴格要求自己,才能真正放下對婆婆的怨恨,也才能真正的善待她;也只有在法中修,才能做到不求回報,從而去體諒如今的年輕人也不容易,這是大法對我們的要求。要做到這一切,現在說起來容易,我也是經過了很長時間剜心透骨的去執著,才有了我今天的家和萬事興。如果不是修煉了大法,我很難想像我的生活是甚麼樣子。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