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東省揭陽市政法委書記杜小洋的惡行與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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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原廣東省揭陽市政法委書記杜小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被宣布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杜小洋在擔任揭東縣委書記、普寧市委書記、揭陽市政法委書記期間,對該地區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被騷擾、抄家、綁架、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被非法判刑、甚至被奪去生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杜小洋,男,漢族,一九六零年六月出生,廣東普寧人,歷任中共廣東省普寧市政府副市長、揭東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縣長、揭東縣委書記、縣人大主任;普寧市委書記;揭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揭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下面是杜小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杜小洋擔任揭陽市政法委書記五年期間,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

◎江漢泉,男,一九五一年十月出生,家住普寧市流沙鎮上塘新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因在家門口張貼對聯,被普寧市公安局國保和城東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普寧市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江漢泉被普寧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隨後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身體遭受嚴重傷害。二零一九年正月初,江漢泉含冤離世。

◎林炎德,男,一九六五年四月出生,家住揭陽市空港區漁湖鎮港口村。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林炎德在使用真相基站發送信息時,被揭陽市公安局空港分局國保和漁湖派出所警察蹲守綁架。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林炎德被榕城區法院非法判重刑八年半。

◎吳風桃,女,一九六四年一月出生,家住揭陽普寧市流沙鎮白沙隴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吳風桃被普寧市公安局和大南山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吳風桃被普寧市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六個月。

◎徐瑞萍,女,家住揭陽市揭東區曲溪鎮路篦村。楊壯楷,男,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出生,家住揭陽市揭東區雲路鎮北洋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徐瑞萍被榕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被勒索罰金十萬元;楊壯楷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罰金五萬元。

◎吳長青,男,一九六一年一月出生;吳躍真,吳長青的女兒,一九八六年三月出生。吳長青、吳躍真父女家住揭陽市惠來縣惠城鎮。因使用真相基站發送信息,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被揭陽市國保和惠來縣國保綁架。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吳長青被惠來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吳躍真被非法判刑兩年。父女倆上訴到揭陽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被非法維持原判。

◎李美虹,女,一九六零年四月出生,家住揭西縣河婆鎮河山村,河婆供電所職工。劉少鵬,男,一九六六年十月出生,本科畢業,揭陽市紅十字會慈雲醫院主治醫生。吳淑琴,女,一九六六年五月出生,家住揭西縣河婆鎮金凱苑。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劉少鵬、李美虹、吳淑琴被揭西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溪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揭陽市看守所。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揭西縣法院非法宣判,李美虹被非法判刑七年,劉少鵬被非法判刑四年,吳淑琴被非法判刑三年。

◎黃華傑,男,一九六七年九月出生,家住揭陽市榕城區進興路,揭東縣國土局建設用地股負責人,兼揭東縣地產評估中心負責人,技術職務「土地估價師」。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黃華傑被揭東縣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在揭陽榕城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後來黃華傑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五萬元。

杜小洋身為揭陽市政法委書記,直接掌控揭陽市公、檢、法、司系統,本應伸張正義,保護廣大善良民眾,卻反而助紂為虐,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廣大善良的法輪功民眾。杜小洋雖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後不再擔任揭陽市政法委書記,但他對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罪惡並不會因為離任而一筆勾銷。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如今杜小洋被查,正是他受到天譴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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