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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龍江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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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根據明慧網報導的迫害事實,二零二一年,黑龍江省牡丹江籍法輪功學員有13人被非法判刑,遭綁架60人次,遭騷擾28人次,被非法抄家39人次,被非法關押28人次,被勒索共計九萬六千元。法輪功學員朱豔華、付曌翠被監視居住,岳興田、魯永鳳二人被迫害致流離失所,東寧縣法輪功學員苗福失蹤、下落不明。

本文數據來自明慧網已報導案例,至今仍未曝光的迫害無法統計。

內容目錄
一、非法判刑
二、非法抓捕
三、上門騷擾
四、非法關押名單
五、非法抄家名單
六、遭惡報實例

一、被非法判刑

截至目前明慧網報導,二零二一年,黑龍江省牡丹江籍法輪功學員共有十三人被非法判刑,迫害案例及統計名單如下:

被非法判刑名單

姓名迫害機構非法刑期勒索罰金
王楣泓哈爾濱道裏區法院四年
王新民愛民區法院四年六個月
姚淑霞海林市法院六年三個月二萬元
高朋光海林市法院六年六個月一萬元
高永麗海林市法院六年十個月二萬元
孫士偉海林市法院六年六個月一萬元
石穎海林市法院一年三個月三千元
侯希才在哈爾濱,具體不詳二年
徐國珍不詳半年
趙忠江不詳三年
付曌萃海林市法院九年半一萬元
郭立斌海林市法院六年半五千元
陳熙濤海林市法院六年半五千元

案例1. 海林市姚淑霞被非法判刑六年三個月、遭勒索兩萬元,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海林市姚淑霞因貼真相不乾膠,遭人惡意舉報,被海林市第四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在這期間,第四派出所警察沒有按時通知家屬。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姚淑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到期,姚淑霞的女兒去接她,被告知,因疫情未做處理,要繼續拘留十五天。這十五天後,姚淑霞被轉到牡丹江市看守所非法刑拘。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得知,姚淑霞被構陷到檢察院,非法批捕。此後,姚淑霞被非法起訴到法院,檢察院量刑七年,罰款三萬元。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下午,海林市法院對姚淑霞進行非法庭審,姚淑霞不承認自己有罪。在法庭上,家屬得知,海林市公安為了構陷迫害姚淑霞,曾經有多個警察強行把姚淑霞的手按在電線桿子上,假裝是姚淑霞在粘貼不乾膠,拍照作偽證。然後,又找來不明真相的人假裝舉報,做假現場,再拍照,作偽證陷害姚淑霞。

姚淑霞被海林市法院枉判六年三個月,並勒索兩萬元。姚淑霞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牡丹江中級法院維持冤判。姚淑霞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被劫入哈爾濱女子監獄。詳見明慧網報導《黑龍江海林市姚淑霞被枉判六年三個月》。

案例2. 牡丹江市王楣泓又被非法判刑四年,親人海外呼籲停止迫害

王楣泓女士,現年六十四歲,曾是牡丹江市地質勘查所的高級工程師,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哈爾濱市學府書店附近給一個男青年講真相,被誣告。在書店內被哈西派出所警察姜洋等綁架,先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後哈爾濱市南崗區國保警察通知家屬勸說王楣泓放棄信仰,並承諾簽署保證就可以放人,否則就判刑。陰謀未得逞,後將王楣泓非法刑事拘留並非法批捕。還威脅家人不許透露其辦公電話號,導致家人極度恐懼。

'王楣泓'
王楣泓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十點,被道裏區法院非法開庭,道裏區法院違法阻止她的親友辯護人謝燕益進庭為其辯護。王楣泓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一年五月中旬被非法關押到黑龍江女子監獄。

王楣泓女士曾因為堅持法輪功信仰而被非法判刑十一年。詳見明慧網報導:《二十二年畫不圓的「家」》、《哈爾濱市法院阻止王楣泓辯護人進庭》、《歷經11年冤獄迫害 女高級工程師又遭綁架》等。

案例3. 穆稜市高朋光、高永麗、孫士偉、石穎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牡丹江穆稜市國保大隊臧殿旭、李博,穆稜市八面通鎮第一派出所張學波,第二派出所李明超等人綁架了穆稜市八面通鎮的孫士偉、石穎、曹淑芳、高永麗與弟弟高朋光五人。五人家中大量個人物品被搶劫。

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被非法刑事拘留。曹淑芳因身體出現高血壓症狀,體檢不合格,沒有送看守所,二十五日凌晨兩點被放回。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五人被牡丹江海林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後來被非法起訴到牡丹江海林市法院。大概八月十五日左右,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通知曹淑芳到海林法院去一趟,法官姜新昆拿出檢察院建議量刑書,告知他們五人將被非法判刑七年,還將被處以兩萬罰金。

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被非法拘禁在穆稜市八面通看守所。石穎被從牡丹江海林看守所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繼續非法拘禁。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半,黑龍江省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對穆稜市四名法輪功學員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石穎進行非法庭審。三名律師為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做了無罪辯護。

穆稜市四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高永麗六年十個月、罰金兩萬元;孫士偉、高朋光均六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石穎一年三個月、罰金三千元。高永麗、孫士偉、高朋光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請求撤銷一審冤判,改判當事人無罪。牡丹江中級法院不開庭審理,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駁回上訴,維持冤判。

關於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石穎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黑龍江海林市法院姜新昆誣判四位法輪功學員》《黑龍江穆稜市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年》《黑龍江教師幫老人裝玻璃被判六年半》等。

案例4. 牡丹江王新民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牡丹江法輪功學員王新民,七十二歲,原係黑龍江省煙草研究所高級農藝師,早在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就因修煉法輪功遭綁架,被非法判刑十四年,關押在牡丹江監獄。二零一四年初,王新民被迫害出嚴重胰腺炎,於二零一四年六月,被「保外就醫」。在病情沒有好轉的情況下,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被牡丹江監獄以欺騙的手段,不顧身體情況,強行收監。二零一六年,才結束冤獄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王新民又被綁架,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王新民被非法刑拘,關押到牡丹江看守所。王新民出現嚴重高血糖症狀,情況很危險,警察還不讓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愛民區法院對王新民進行非法庭審。庭上,王新民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而所謂法律援助律師卻對他做有罪辯護。最後法院對王新民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王新民目前正在上訴。

案例5、黑龍江海林市付曌萃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法輪功學員付曌翠被非法冤判九年半,並勒索罰金一萬元;郭立斌、陳熙濤夫婦被非法判六年半並勒索罰金五千元。現付曌翠被非法監視居住。三人均要求上訴。

二、被非法抓捕

截至目前明慧網報導,二零二一年,遭中共綁架的黑龍江省牡丹江籍法輪功學員達六十人次。統計名單及迫害案例如下:

遭非法抓捕名單

迫害地人次名單
牡丹江市26崇一范(二次)、張玉蓮、張濤、王維琳、宮有斌、汪桂珍、王新民、張春蘭、柴愛蓮、陳雁微、陳雁孚、李平、宮呈閣、董姓老年女法輪功學員、韓姓老年女法輪功學員、李海峰、張淑敏、高蘭亭、兩名老年法輪功學員、高順亭(二次,)、高秀清、朱豔華、張哲軍(學員家屬)
海林市14東野廣蘭、孫豔華、高桂蘭、朱福菊、付曌翠、陳熙濤、郭立斌、赫淑玲、徐英、唐萍、曹鳳敏、姚麗娜、張秋蘭
寧安市3徐國珍、姜英、王鳳玲
穆稜市1彭建普
東寧市(綏陽鎮)5何美豔、張翠鳳、張連才、王祥軍、趙廣才
綏芬河市6黃克霞(二次)、張甲花、劉冬梅、鄒鳳紅、王豔紅
哈爾濱市5王燁、侯希(喜)才、佗文霞、牛小娜、么洪麗

◎牡丹江警察一日綁架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是中共設立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二十二年周年。這天,牡丹江市調動四區以及市下屬六個市縣的公安分局所有派出所的警察,以「七一安全」為藉口,對不「轉化」、不簽字、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統一抓捕。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張濤、王新民、汪桂珍、王維林、張玉蓮、張春蘭、宮有斌、陳雁微、陳雁孚、董姓老年女法輪功學員、高蘭亭、李平、宮呈閣、李海峰、柴愛蓮、張淑敏、韓姓老年女法輪功學員、高順亭、崇一范、郭立斌、陳熙濤、徐英、付曌翠、唐萍,曹鳳敏、姚麗娜、張秋蘭、赫淑玲、徐國珍、王鳳玲、姜英、劉冬梅。截止日前可查的有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六月十日晨六點三十左右,牡丹江市愛民分局向陽派出所警察到多位法輪功學員家敲門,並撬門闖入屋內,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張濤、王新民、汪桂珍、王維林。期間,警察用辣椒水噴張濤,搶走大法資料和電腦,張濤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王新民被非法刑拘。汪桂珍和王維林已回家。

◎ 向陽派出所警察不顧張玉蓮的丈夫得癌症,在家無人照顧,綁架張玉蓮。張玉蓮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向陽派出所警察還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張春蘭和宮有斌,搶走大法書籍,下午兩人被放回。

◎六月十日八點左右,牡丹江市愛民分局國保大隊上門騷擾陳雁微。陳雁微不開門,警察就找開鎖公司,強行開門闖入,將陳雁微和妹妹陳雁孚綁架到大慶派出所。開始,陳雁微和陳雁孚兩人被定拘留十天,國保大隊的位再力又將陳雁微的拘留天數改為十五天。陳雁微和陳雁孚,當天晚上九點多,被劫持至拘留所。家屬去要人,愛民分局警察不讓進。家屬去拘留所要求會見,拘留所以疫情為藉口,不讓會見。陳雁孚於六月二十日回家。陳雁微於六月二十五日回家。

◎牡丹江市愛民分局鐵北派出所警察三人,將董姓老年女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派出所,這已經是最近第二次綁架她。第一次,董姓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了,第二次,董姓老年法輪功學員已被放回。

◎六月十日早七點左右,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高蘭亭在橋北鐵路宿舍租住房中被綁架,家中被抄,大法書被全部抄走。高蘭亭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六月二十五日已回家。

◎牡丹江市東安分局七星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李平。李平已被放回。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早晨,家住牡丹江市東安區工商小區的原二中教師宮呈閣下樓時,被社區工作人員勾結東安公安分局下轄派出所的警察綁架,當天放回家。家中價值近萬元的教學用的電腦主機、打印機、平板電腦,及手機等個人物品被洗劫一空,至今未歸還。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家住牡丹江市東安區東四條路附近的法輪功學員李海峰,被牡丹江市公安局東安分局下轄的戶籍警察上門帶到派出所,現已經回家。

◎六月十日晨六點三十左右,牡丹江市陽明分局鐵嶺河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柴愛蓮,搶走了她的大法書、師父的法像、若干現金和打印機,非法將其關押三個多小時後,放回。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早七點,牡丹江市陽明公安分局陽明派出所的三個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張淑敏位於光華街的油條攤位上將其綁架,並且非法抄了張淑敏位於紫禁城小區的住宅和存放原料的臨時住處。

在位於陽明區陽明三路的陽明派出所,警察逼迫張淑敏簽放棄信仰的保證書,被張淑敏拒絕。當晚十七時,被送到位於牡丹江市樺林鎮(原牡丹江地質隊)牡丹江看守所。張淑敏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於六月二十五日從拘留所回家。有關張淑敏被綁架情況詳見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報導《黑龍江牡丹江張淑敏女士被暴力綁架的經過》。

◎六月十日下午三點鐘,牡丹江市姓韓的老年女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曲姓老年女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抄家。

◎六月十日,法輪功學員高順亭被綁架、關押十天,於六月二十日回家。

◎六月十日,法輪功學員崇一范被綁架、關押十五天,於六月二十五日回家。

◎六月十日凌晨三點左右,海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孔麗穎、丁玉華、副所長李軍,帶領數個特警和第三派出所的警察,闖進法輪功學員陳熙濤家,非法抄家,還去陳熙濤的丈夫郭立斌的大姐家非法抄家,搶走手機、音響、大法書,以及陳熙濤的孩子的銀行卡,並讓陳熙濤簽字,陳熙濤不簽。警察做個「見證人」,簽了字。警察將郭立斌、陳熙濤夫妻綁架。陳熙濤被非法刑拘,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郭立斌被非法關押在海林看守所。大法弟子陳熙濤、郭立斌夫妻被非法刑拘。

◎黑龍江省海林市大法弟子徐英遭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早上五點多,八個警察闖進徐英家,非法抄家兩個多小時,非法搶走電腦,硬盤,兩部手機。他們將徐英綁架到公安局地下室,強迫徐英按指紋,照相,強制做核酸,讓簽字徐英沒簽,徐英不配合他們。他們逼徐英丈夫背著徐英寫保證:「保證我妻子遵紀守法,隨叫隨到,他盡力做到。」晚上十一點多他們讓徐英丈夫接回徐英。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上午,黑龍江省海林市法輪功學員付曌翠遭闖入住所的八個警察非法抄家,後被綁架到公安局,遭非法審訊至晚上十二點多,後被拉到牡丹江看守所,因檢查身體不合格,牡丹江看守所拒收,付曌翠於六月十一日下午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付曌翠遭綁架詳情見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黑龍江省海林市付曌翠付鵬翀姊弟遭綁架過程》。

◎黑龍江海林市石河派出所騷擾、綁架曹鳳敏母女

曹鳳敏是黑龍江省海林市石東村村民。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早上三點多,八、九個警察非法抄家,搶走兩本大法書和一張師父法像,把曹鳳敏和女兒三部手機搶走,曹鳳敏的手機至今未歸還。隨後他們把曹鳳敏和女兒強行帶到新河派出所,曹鳳敏不配合簽字。下午4點多,曹鳳敏和女兒被放回家。

◎六月十日早晨四點鐘,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國保警察及第一派出所警察三男一女,闖到大法弟子張秋蘭家敲門,在非法拘禁、審訊七、八小時後,進行非法拘留,張秋蘭不配合簽字,又被綁架去做核酸檢查,又到市醫院檢查身體,量血壓,抽血(張秋蘭極力反對,沒有做成)。之後,張秋蘭又被帶回到第一派出所,叫丈夫擔保簽字,才讓回家。張秋蘭被綁架之後,又一次被非法抄家。早上丈夫被驚嚇,心臟病發作很難受。

◎海林市法輪功學員赫淑玲六月十日遭綁架。

◎六月十日,寧安市第四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徐國珍,將她非法關押到牡丹江看守所。

◎六月十日,寧安法輪功學員王鳳玲被綁架,並非法抄家,由於王鳳玲血壓高,沒被送進去看守所,被以「取保候審」的形式放回家。

◎六月十日,寧安法輪功學員姜英被綁架,晚七點被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上午,綏芬河大法弟子劉冬梅因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在六月十日早晨,被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抄家,非法拘留十五天。

此次參與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有:高忠遠,三月份由黑龍江省公安廳調到的牡丹江公安局黨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楊國利,四月份上任的政法委書記。這些人指令政法委、國保、「610」執行中共政法委的「清零」迫害,在六月十日這天,綁架、騷擾眾多的法輪功學員。

3、牡丹江各下轄區、市縣綁架人次比較

迫害地綁架人次
東安區4
西安區3
愛民區14
陽明區3
海林14
寧安3
穆稜1
林口0
東寧5
綏芬河6
哈爾濱5
迫害機構未知2
合計60

由於部份迫害沒被曝光,迫害數據的不完整,這裏只能部份的反應迫害實際。從可查的數據來看,愛民區、海林市兩地綁架最重。

三、被騷擾

截至目前明慧網報導,二零二一年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被騷擾二十八人次,統計名單及迫害案例如下:

1、遭騷擾名單

迫害地人次名單
牡丹江市區9李宏君、朱豔華、白麗珍、景玉生、莊秀雲、陳金鳳、楊慧萍、高秀清、未知名(待查)
海林市9曹金惠、李竹英、付曌翠、於淑琴、李忠華、付鵬翀、徐英、高桂蘭、付曌翠家人
林口縣1都麗梅
東寧市(綏陽鎮)7呂梅香(二次)、郝玉香、張淑芳、何美豔(三次)
綏芬河市2王豔紅、劉冬梅

2、迫害案例: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至少六人被騷擾

◎六月十日,牡丹江市陽明分局樺林派出所馬曉歡,帶領三個警察,到法輪功學員於長蘭家,非法抄走大法書和大法師父法像。

◎牡丹江市公安局陽明分局陽明派出所警察,騷擾七十歲的老年女性法輪功學員陳金鳳,並一度欲綁架她。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上午,陽明分局陽明派出所的警察闖到原木材加工廠家屬小區陳金鳳租住房處敲門,遭到拒絕後,警察用房門鑰匙開門,但沒有打開,後離開。

陳金鳳老人,女,今年七十歲,原牡丹江市林業廣播電視大學圖書員,曾經一次被非法勞動教養,兩次被非法判刑,多次遭到酷刑折磨,被折磨的身體垮掉了,生活不能正常自理,沒有勞保工資,沒有經濟來源。

◎家住牡丹江市陽明區御景園小區的法輪功學員楊慧萍,六月十日早六點半左右,遭到牡丹江市陽明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因是重度殘疾人,行動不便,無法開門,約好方便時再見面。門外警察竟等了兩個多小時才離開。期間,警察給楊慧萍的姐姐打電話要挾來開門,如不開門就要強行開鎖。最後一直沒開門。等警察離開後,按約定去了派出所講真相,沒有配合做筆錄,沒回答沒簽字,一個多小時後回家了。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家住牡丹江市陽明區的法輪功學員景玉生,早晚兩次,被警察上門騷擾。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被非法入室騷擾的還有住在陽明區的法輪功學員莊秀雲,三個警察給她錄像,要求簽字,均被莊秀雲嚴肅拒絕。警察還問莊秀雲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是不是也煉法輪功。

◎六月十日,牡丹江西安分局沿江派出所警察騷擾高秀清,搶走大法書。

四、被非法關押名單

截至目前明慧網報導,二零二一年黑龍江省牡丹江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二十八人次,統計名單如下:

迫害地人次名單及迫害時長
牡丹江市9高順亭(10天)、陳雁孚(10天)張玉蓮(15天)、張濤(15天)、陳雁微(15天)、張淑敏(15天)、高蘭亭(15天)、崇一范(15天)、高秀清(15天)
海林市7高桂蘭(10天)東野廣蘭(15天)、孫豔華(15天)、張秋蘭(15天)朱福菊(拘留)、陳熙濤(刑拘)、郭立斌(刑拘)
綏芬河市5張甲花(10天)、劉冬梅(10天)、王豔紅(10天)黃克霞(15天)、鄒鳳紅(15天)
哈爾濱市7王燁(15天)、侯希才(30天)么洪麗(6個月,已回家)

五、被非法抄家名單

截至目前明慧網報導,二零二一年黑龍江省牡丹江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三十九人次,統計名單如下:

迫害地人次姓名
牡丹江市20崇一范、王燁、高順亭、張玉蓮、張濤、王維琳、宮有斌、汪桂珍、王新民、張春蘭、白麗珍、柴愛蓮、宮呈閣、董姓老年女法輪功學員、張淑敏、於長蘭、高蘭亭、高秀清(二次)、曲姓老年女法輪功學員
海林市9朱福菊、付曌翠、陳熙濤、郭立斌、赫(賀)淑玲、徐英、唐萍、曹鳳敏、張秋蘭
寧安市1王鳳玲
穆稜市1彭建普
東寧市(綏陽鎮)5何美豔、張翠鳳、張連才、王祥軍、趙廣才
綏芬河市3李淑芝、黃克霞、劉冬梅

六、遭惡報實例

實例1、黑龍江林口縣三道鎮派出所原所長張士強惡報連連

牡丹江市林口縣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長張士強,原三道鎮派出所所長,二零二一年三月中旬,從四樓辦公室墜樓,多根肋骨骨折,現仍在住院。為了隱瞞事實,公安局對外謊稱,張士強擦辦公室窗戶,不小心掉下來的。事實是,市紀檢委來查他,於是張士強從辦公室墜樓。

二零零五年秋天,他遇車禍,摔斷了鎖骨,他妻子和他離了婚。那時,他唯一的兒子也得了頑疾,後來張士強又攤上了官司,真是惡報連連。

張士強在林口縣三道通鎮派出所任所長期間,正趕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元凶江澤民瘋狂下令迫害法輪功時,他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勒索錢財,大打出手。其非法抄家、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二十多人,非法拘留的十多人,勒索的錢財達幾萬元,給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帶來心理上的巨大壓力和傷痛,讓他們無法正常生活,有的家庭被迫害的妻離子散。

實例2、牡丹江監獄刑罰執行科原科長於福剛遭惡報被查

據二零二一年六月黑龍江省消息,牡丹江監獄刑罰執行科原科長於福剛,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被查。

於福剛,男,一九六六年二月生,河北石家莊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任牡丹江監獄二監區副監區長,二零零一年十月任七監區副監區長,二零零三年五月任七監區教導員,二零零四年三月任十一監區教導員,二零零五年一月任八監區監區長,二零零五年十月任十八監區教導員,二零零七年九月任入監集訓監區教導員,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刑罰執行科科長,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任十四監區監區長,二零一六年六月任獄偵科科長,二零一八年四月任十八監區教導員等。

為強制「轉化」和迫害法輪功學員,牡丹江監獄使用了上百種酷刑。於福剛迫害法輪功學員時,直接指揮、親自動手,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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