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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庭審 蘇州八旬吳華新被吳江法院判刑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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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蘇州市82歲的法輪功學員吳華新,由於去法院旁聽被綁架、構陷,2020年12月14日被蘇州吳江法院非法庭審,2021年5月28日被非法判刑三月、勒索罰款二千元,老人被非法關押三個月,於8月27日回家。

吳華新,1940年11月29日生,住蘇州市吳中區通達路湖岸名家區(戶籍所在地為內蒙古牙克石市文明西街)。

去法院旁聽被綁架、構陷

2020年1月7日上午9點鐘左右,吳江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朱培琴、宣小妹非法開庭。當時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一起進庭旁聽,吳江法院對他們進行搜身,說要進行所謂的「安檢」。當時蘇州吳江法院將參加旁聽的民眾置放物品的儲物櫃挪到了第一道安檢的裏面,目的是搜查挎包,對參加旁聽的人變相非法搜身,兜裏的私人物品都要一一查看檢查,就連錢幣、衛生紙都要翻出來查看,一旦發現與法輪功相關的物件,就報告國保和非法610組織並對其擁有者進行綁架。國保大隊副隊長陶某一直在安檢旁等候。直到下午庭審結束,國保大隊陶某還在法院門口。

當吳華新老人要入庭旁聽時,在他進入第一道安檢檢查過去了,吳華新進第二道安檢時,檢查人用探查地雷模樣的一個東西在吳華新全身從上到下的晃來晃去,就這樣晃了一陣過後,然後安檢的人放下了手中那個探查地雷模樣的東西,就開始摸吳華新的全身進行非法搜身,從吳華新的口袋裏摸出四個寫有真善忍字樣的護身符小卡片,這時安檢人員叫來了幾個躲藏在暗中的國保和610人員,這些人都身著便衣,其中一個便衣610問:你現在還有這個東西,你拿這個東西幹甚麼用?吳華新說:「這是真善忍護身符、是救人的。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這是教人向善的。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國家沒有一個文件說法輪功是邪教。」

隨後,三四個警察把老人劫持到吳江松陵派出所,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文件和手續,當時是上午十點左右。這些人把吳華新帶到派出所裏面一間審訊室,就開始審訊吳華新,叫吳華新坐到犯人的椅子上,吳華新不坐,這些人說到了這裏就由不得你了。吳華新說我沒有犯法,信仰自由。這些人就強制他坐到椅子上,然後開始訊問。問完姓名地址和一些情況後,警察說:你信甚麼不行嗎?為甚麼一定要學法輪功。老人說:「法輪功叫人向善,使人道德回升,憲法規定信仰自由,信甚麼是我自己說了算,修煉大法,做好人,做更好的人,難道不好嗎?」他們又問:材料從哪裏來的?吳華新說:材料全國各地都有,這都是我自己做的,我從東北帶來的。這份材料他們讓老人簽字,被拒絕。在這個過程中又突然換了個警察,開始了第二輪的審訊:學了多久了,在哪裏學的,平常去哪裏學法?老人沒有回答,說修煉就是修我自己,跟別人沒有關係。

當天下午兩點鐘左右,吳江松陵派出所十幾個警察,身著便衣的國保610徑直闖沖到吳華新家,非法抄家,把吳華新的小屋角角落落所有的旮旯都翻了個遍,整個過程一個多小時,搶劫的物品有:護身符卡片418張,三退與平安期刊14份,給有緣人的一封信 11份,《轉法輪》2本,經文各地講法46本,插卡收音機、光盤、掛曆。直到晚上十一點多,他們把抄到的物品放到老人的面前,然後拍照。從搜家到最後拍照,他們全程錄像。整個過程沒有出示任何手續和相關法律文件。

就這樣一直折騰到次日1月8日的下午四點多,他們才放吳華新回家。警察給了一張「取保候審」的單子,這些人叫了吳華新的家屬把老人帶回了家。

2020年9月份,松陵派出所把構陷吳華新的黑材料遞交到檢察院。9月份,檢察院又一次叫吳華新到吳江檢察院,審問吳華新的檢察官叫周興榮,企圖叫老人背叛大法,被當場拒絕後,氣急敗壞馬上就耍弄手段給吳華新弄了個「取保候審」。原定2020年9月15日下午1:30分在吳江法院非法庭審,而後又取消了庭審。

三次所謂「開庭」

第一次開庭,2020年12月14日下午近3點鐘,兩位律師到場,蘇州市吳江法院對吳華新進行了非法庭審。吳江法院不允許任何人進入法庭旁聽,連吳華新的兒子女兒也不讓進入。吳華新的兩位辯護律師在吳江法院從多個角度有力地辯護了他無罪。公訴人僅僅因為在吳華新家裏非法搜查到護身符、光盤、掛曆等真相資料,就判吳華新有罪,整個過程都在顛倒黑白,這是根本不成立的。在整個案件中,沒有受害人,也沒有被損害的財物。吳華新在法庭上對法官李榮勝說:「我學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啊?」開庭一個多小時後中止審理,後來的所謂判決書上說:「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本案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本院裁定中止審理。」

與中國千千萬萬的法輪功案件類似,公訴人仍然不依不饒的繼續誣陷83歲的吳華新「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公然在法庭上意欲誣判他「9個月、罰款二千元」。

庭審結束時,書記員讓吳華新簽字。吳華新本人拒絕簽字,他說我不承認這些罪行,法輪功沒有錯,我也沒有犯法,何罪之有啊?做好人沒錯。最後,這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非法庭審沒有任何結果而宣布休庭。

第二次開庭,在沒有通知律師的情況下和當事人吳華新都沒有到場就偷偷的開了庭,草草完事後只給了吳華新一份刑事裁定書,(見附件)文件號:(2020)蘇0509刑初638號。非法裁定書裁定對蘇州市吳江區檢察院起訴的被告人吳華新破壞法律實施一案中止審理。

關於第三次開庭,吳華新說:「是吳江法院通知我於2021年5月28日要對我進行開庭,我當時就過去了,到了吳江法院,他們這些人都不准許我進到法院大樓,這幫人就把我叫到一邊,並且給我一份吳江法院判決書,」文號:(2020)蘇0509刑初638號,判刑3個月(5月28日--8月27日)。當時就非法扣留了吳華新。

5月28日下午兩點多鐘,吳江法院強行把吳華新劫持到吳江看守所,一直非法關押到8月27日才放人。

蘇州市吳江區檢察院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高新路800號 吳江區檢察院 郵編215200
檢察長:劉軍0512-63421183
公訴人:蘇州市吳江檢察院 周興龍 0512-63969010
法官:蘇州市吳江法院 李榮勝
陪審員:蔣建平 楊榮泉
書記員:吳歡歡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法院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高新路788號 吳江區法院 郵編:215200
院長:陳曉君0512-63493894、0512-63493824
辦案法官:李榮勝
審判長:李榮勝
陪審員:楊榮泉 蔣建平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公安局松陵派出所
電話:0512-63456117,63093110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松陵鎮笠澤路19號(第一加油站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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