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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穆稜市三名法輪功學員上訴 中級法院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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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穆稜市四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高永麗六年十個月、罰金20000元;孫士偉、高朋光均六年六個月、罰金10000元;石穎一年三個月、罰金3000元。高永麗、孫士偉、高朋光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請求撤銷一審冤判,改判當事人無罪。牡丹江中級法院不開庭審理,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駁回上訴,維持冤判。

高永麗、高朋光是姐弟。孫士偉今年68歲,原穆稜市教師進修學校美術教研員,一九九七年學煉法輪功後,身上的病奇蹟般地全都好了。孫士偉按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脾氣也變好了,因工作幹的出色,校長親自給他申請漲了一級工資,後來又被評為穆稜市優秀教師。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穆稜市建行小區的一位老人曹淑芳家中的玻璃碎了,孫士偉和高朋光去給她找人安裝玻璃,在她家偶遇高永麗,兩人幹完活後,孫士偉準備送高朋光回四方村種園子。當孫士偉騎電動車出大門時,國保警察突然出現,隨後綁架了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石穎、曹淑芳,並非法抄了五人的家。

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被非法刑事拘留。曹淑芳因身體出現高血壓症狀,體檢不合格,沒有送看守所,二十五日凌晨兩點被放回。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五人被牡丹江海林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後來被非法起訴到牡丹江海林市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半,海林市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石穎庭審。三名律師為孫士偉、高朋光、高永麗做了無罪辯護,信仰真、善、忍無罪。起訴書中非法以《刑法三百條》給四位法輪功學員定罪。律師指出本案沒有受害人,不存在社會危害性,本案中沒有當事人破壞法律實施的相應證據。起訴書中認定本案件具有「組織」行為依法不能成立,「法無明文不為罪」,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組織裏沒有法輪功,「思想不構成犯罪」。

非法庭審中,公訴人檢察院檢察員閆明回應:「普通百姓只知道有憲法,不奢望你們知道公安部還有『兩個禁止』行政法規,同樣是不能違反的」。律師辯護說:「法輪功學員做好人、信仰自由,是合法公民。退一步說,違反『兩個禁止』行政法規,充其量是違法,而不是犯罪。對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傷害任何人、沒有危害社會、相反對社會有益的當事人量刑六年六個月至七年,違背了老百姓最樸素的情懷。」

面對當事人陳述、自我無罪辯護和律師無罪辯護,兩位公訴人胳膊長時間支在桌子上,兩手搭在一起支在額頭上,一樣的姿勢。在2020年7月31日非法起訴時,檢察院對當事法輪功學員均量刑七年。非法庭審中,公訴人檢察員閆明稱:「接著還有一起比本案還『大』的案子,本案三位法輪功學員量刑定為六年六個月至七年」。

在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幾位法輪功學員被抓後,警察找到高永麗的兩個女兒誘導她們說知道母親煉法輪功等,警察找到高鵬光的妻子誘導她說家裏的法輪功書籍是高鵬光的。後來高永麗的兩個女兒和高鵬光的妻子才驚訝地發現,這些竟成了「證人證言」。警察找到石穎的鄰居,鄰居並不知道石穎煉功的事,警察就以石穎家門上過年貼了帶「真善忍好」的福字做了「證人證言」。這些「證人證言」公訴人當庭都做了宣讀,並請法庭質證採信。讓「證人們」想不通的是,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擁有指導修心向善的法輪功書籍、帶「真善忍好」的福字怎麼與犯罪沾了邊。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想拿當事人沒有危害他人、危害社會的行為質證出甚麼結果呢?又如何採信?到底誰在違法犯罪呢?

穆稜市國保等部門旁聽本次非法庭審,法院法警也要求「正規」些。法院規定每家只允許進去兩個人旁聽。開庭前,穆稜市警察將高朋光妻子和高永麗女兒騙到派出所,並騙她倆簽字,才知道自己被稀裏糊塗的成了高朋光和高永麗所謂的「證人」,被海林法院強行取消了旁聽的權利。於是,高朋光妻子向法官姜新昆遞交「取消證人申請書」,法官姜新昆不接收。

非法庭審後,一位法院的工作人員說:「對今天的庭審感觸很深,律師和當事人說的真的是那麼回事,信仰自由,我都快和他們是一夥的了」,並表示以後有機會要多了解法輪功真相。法輪功學員的淳樸善良打動著每一個人的心。

法輪功學員石穎被冤判一年三個月,原單位(中國移動有限責任公司牡丹江公司穆稜分公司,已在職十七年並轉為正式員工)單方欲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她的工作和生活陷入困境。

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是社會道德中堅力量,對社會起著有益的作用。在迫害存在的情況下,學員們用和平的方式善意的向政府和世人講清法輪功真相,目的是為了制止迫害,有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是難能可貴的。這些基本的人權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利團夥裹挾司法部門迫害法輪功到現在二十一年了,法輪功學員群體的言行充份的印證了他們的大善大忍的胸懷。

打擊善的一定是惡的;迫害是違法的。法輪功學員是信仰和人身安全遭受踐踏的受害者、原告,卻又被綁架構陷在被告席上枉判。希望全世界善良正義人士緊急關注發生在中國大陸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要求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被非法抓捕、關押、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使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能得以保障。

關於高永麗、高朋光、孫士偉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黑龍江海林市法院姜新昆誣判四位法輪功學員》《黑龍江穆稜市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年》《黑龍江教師幫老人裝玻璃被判六年半》等。

牡丹江中級法院
牡丹江中級法院辦公室電話:0453-6377066
審判長:魏明
審判員:蔣志江
審判員:畢旭
法官助理:張偉帥
書記員;張琪浩
海林市法院
海林市法院:黑龍江省海林市人民大街,郵編:157199
法院辦公室電話:0453-7117286,7117213,7117218
審判長:姜新昆13045340737,13904834266,0453-7117271
陪審員;梁晶
陪審員:趙玉英
法官助理:曲芳慧
書記員:張小雪
海林市檢察院
海林市檢察院:黑龍江省海林市海煙路456號,郵編:157199
海林檢察院辦公室電話:04537103910
電話:0453-7223350
公訴人 檢察院副檢察長;閆明13904531973,0453-7103902
公訴人 檢察官理:林江
穆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長征路235號,郵編:157501
電話:0453-3122592
大隊長,臧殿旭,18946333388
李博, 13274579000
教導員,李豔春,13945320989,0453-3186375
胡德才,15545316888
田立亮:13845317767 固話0453-3186374
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黑龍江省牡丹江穆稜市八面通鎮東風路,郵編:157501
電話:0453-3123329
所長室:0453-3133778
值班室:0453-3123329
宋明超:13351735151
鄭運興,婁華
八面通第二派出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八面通鎮新村街127號
電話:0453-3121105
所長:張學波 13836321111
唐雲飛
穆稜市政法委:
副書記610主任:趙祥軍,15245351989
副書記610辦:徐立友,0453-3123919,13514510056
田可柱:3136399,3121618,13904532618
管文臣:3128823,18346311009
陳麗霞:3188839,18104533455
胡福運:3137515,3125872,15904637361
張阿林:3185797,3135339,13766638878
維穩辦:
韓冰:3187781,13836381930
市委防範辦:
陳麗霞:3188839,18104533455
胡會全:3122800,3182166,13224633666
穆稜市政府市長:王志剛(0453)3122447
八面通鎮政府:
邪黨委書記,穆琳:15045306777
鎮長,藍非:13009897267
邪黨群書記,蘇仲偉:13836385568
副鎮長,吳海軍:1394635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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