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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謝春媚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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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送達對法輪功學員謝春媚、梁美華、熊泉妹的非法判決書。謝春媚被枉判一年二個月刑期,勒索罰金五千元;梁美華被枉判二年八個月刑期,勒索罰金五千元;熊泉妹被枉判一年十個月刑期,勒索罰金三千元。

謝春媚,出生於一九六四年三月,現年57歲,原南昌市第二十中學高級教師。梁美華,出生於一九四八年十二月,現年73歲,原為南昌市華僑友誼公司經理辦公室主任。熊泉妹,出生於一九五二年,現年69歲,曾供職於江西新建縣老同興釀造廠。三位女士修煉法輪功後,獲得身心健康,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都曾經多次遭受迫害,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遭受種種酷刑與虐待。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八日傍晚五點左右,家住南昌市桃花福田小區的謝春媚預備下樓倒垃圾,剛一開門,就從門外衝進來近二十個身著便衣或特警制服的人員,其中領頭的是南昌市西湖區國保大隊的隊長萬俊(音)。

這夥人進門後,就像土匪般四處翻抄,當萬俊(音)要求謝春媚打開一上鎖的櫥門時,遭到謝春媚的拒絕,萬俊竟暴力將身材瘦弱的謝春媚雙手反扭,並用力強按在地上,導致謝春媚劇痛呼叫。當時在謝春媚家的梁美華和熊泉妹兩人當即大聲抗議、阻止暴力毆打,卻同樣被其他人員施暴強按在地上。經過近兩小時的查抄,謝春媚家一片狼藉,大量的私人物品被劫掠。後來,這夥人還分別到梁美華和熊泉妹的家中進行搜查,又搜去一些私人物品。

謝春媚等三人在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分局遭二十多個小時的訊問後,於第二天十九日晚被送入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關押迫害。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三人遭非法逮捕。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熊泉妹因身體原因被「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庭審謝春媚三人,只有熊泉妹一人到庭。梁美華和謝春媚因疫情未到庭,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通過視頻遠程開庭,庭審時,法院沒有通知梁美華和謝春媚的家人,剝奪了兩人家屬的合法旁聽權;熊泉妹的家人也不被允許進入法庭。

庭審前,梁美華和謝春媚拒絕了法庭指定的援助律師,梁美華在視頻中宣讀了自己的無罪辯護書,從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信仰合法、迫害有罪等方面為自己作了全面的無罪辯護,過程中雖遭到法庭工作人員的多次打斷,梁美華仍堅持宣讀完了自辯詞。

謝春媚和熊泉妹也分別為自己做了口頭無罪辯護,謝春媚對所有針對自己的指控都作了全盤否定,陳述修煉和宣傳法輪功都是合法無罪的。熊泉妹的援助律師在庭上辯護時,申請法庭應考慮熊泉妹的身體狀況予以從輕量刑。當庭沒有宣判。

目前,謝春媚、梁美華仍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熊泉妹因身體原因被取保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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