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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郭旭紅遭冤獄迫害一年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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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法庫縣法輪功學員郭旭紅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被綁架、關押構陷,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兩萬,上訴被二審維持原判,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回家。

下面是郭旭紅女士訴述她被迫害經歷:

我叫郭旭紅,今年五十歲,是遼寧省瀋陽市法庫縣城的普普通通的家庭主婦。一九九九年四月,我懷著對真、善、忍人生境界的美好嚮往,走進了法輪大法中。從此人生多了一份真實、踏實和樸實! 沒想到隨後七月二十日,中共頭目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酷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晚,我去法庫縣四家子鄉大房子村發法輪功真相資料, 被法庫縣四家子派出所所長周偉光和幾個警察,綁架到四家子派出所。當晚,他們搜走了我身上的一百七十元錢和我的手機。

十三日上午,瀋陽的特警到四家子派出所。因為我沒有犯罪,沒報姓名,當時四家子派出所的一個警察強制我靠牆站著,拿著我的手機,強行拽著我的手解鎖,也沒解開,然後氣急敗壞的打了我一個耳光,踢了我一腳,又強制給我照相。隨後把我雙手擰到背後戴上手銬送到法庫縣團結派出所。

在法庫縣團結派出所,強制我坐在犯人的鐵椅子上非法審問,之後把我關在有鐵欄子的屋子裏,一天也沒給我飯吃。晚上把我送到瀋陽的一個醫院強行體檢,隨後在我血壓100/160的情況下,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又強行採血,簽字,脫光衣服檢查。

在看守所的第一天,警察唐寧叫我盤腿,我沒盤,她就開口罵其她的犯人。並安排了兩個值日生犯人睡在我身邊,一天管房的犯人叫我背報告詞,我不背。管房和幾個值日生就群起攻擊我,說我沒良心,說獄警對我好,給你厚衣服穿,怕你冷,我們都對你好,你卻給我們找麻煩。在我脫下她們給我的厚衣服後,東北十一月末的天氣,開了一天的窗戶,不讓關,目的是為了凍我。

我的父親84歲,嚴重的氣管炎,肺氣腫,又有心衰,小腦萎縮,在我被綁架後,一股急火,差點失去生命!母親78歲,多年的心臟病。在這段時間裏,我的心裏異常痛苦,擔心他們受不了,擔心再也見不到他們,不能盡一個為人子女的孝道。我兒子15歲,正在念中學,由於這件事情,心裏承受不住,又沒人管理,學也不上了。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我出現腰痛,月經一個月沒斷,胳膊和手一點勁也沒有,碰涼水站一會就異常疼痛。當時心理承受也到了極限,堅持煉功(開始只能煉動功,坐不住)熬過了最初這段時間。在構陷我到檢察院的時候,檢察院的人引導我,問我你認為美國怎麼樣?企圖構陷我其它罪名。我回答不知道,離我太遠後,不讓我為自己申辯。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一時,在瀋陽造化看守所,法庫縣法院對我進行了非法的庭審,審判長,楊軒昂,陪審員岳光民,裴偉玲;檢察員是李海波。隨後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我枉判一年,並勒索兩萬元罰金。我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一個月之後,再次非法開庭,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五月份,在瀋陽造化看守所,我被關押在3監區17監室。有一個犯人由於看到我堅持煉功,身體健康、心態平和善良,就半夜起來跟我學煉法輪功的動功。她有嚴重的胃病,只打嗝不排氣,只煉了第一套功法,就排氣了!結果第二天,警察唐寧來了,宣布從現在開始全看守所都不准煉法輪功!誰煉給誰帶械具(手銬、腳鐐),並問我聽明白了沒有?我知道我不能不煉功,在回答她「如果不讓我煉也行,但從現在開始,看守所的一粒飯都不吃,一口水都不喝!直到我走出看守所的那天」。她聽後暴跳如雷,大聲呵斥:「你威脅我哪?」我平靜地回答她:「我不是威脅你,我也威脅不到你,我只是表達我的意思。」她把鐵門一甩,說:「法輪功不報頭。全房不准洗澡(那天是洗澡的日子),一直坐板」。下午放風的時候,就給我調到18監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我從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離開,結束了一年的冤獄。回到家裏後,二零一九年,法庫縣吉祥街道,那主任又帶著幾個女委主任,到我家裏所謂的回訪,叫我談對法輪功的認識。法庫縣團結派出所,張姓警察砸門,叫我兒子給我打電話,叫我去所裏一趟。

二零二零年九月,法庫縣政法委的副手帶一個姓劉的,和街道三個女的又來我家,告訴我說,你信不?你走到哪裏我都能找到你,要拿走我家的「福」字,臨走又告訴我誰都不能說。

二零二一年吉祥街道又以換委主任的藉口又來我家所謂的走訪。

以上這些就是中共邪黨幾年來對我的迫害。希望善良的人們能夠認清這個邪惡,不要助紂為虐,站在正義良知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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