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綁架王豔傑與李桂芝的是:瀋陽於洪區項目組趙洪濤、新民國保大隊長佟靜濤及西北派出所副所長郭金劍。
修煉法輪功,她們成為真正的好人
李桂芝和王豔傑都是瀋陽新民市人。李桂芝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任何矛盾,都找自己的不足,在家中善待公婆。修煉後,化解了和公婆多年積怨,是難得的好兒媳。因為她不計個人得失,總是把方便和利益讓給別人,做事為別人著想,深得同事的喜愛和尊敬。
王豔傑的丈夫常年工作在外,她既要撫養年幼的兒子,還要照顧身體、眼睛和脾氣都不太好的婆婆,所以,她只能忙完家務,又得出外打工。她當過裁縫,也開過電動車。生活的艱難使她經常抱怨,心裏不平衡。
一九九七年,王豔傑修煉法輪功以後,王豔傑明白了許多人生的道理,知道了人的一切苦難都是自己生生世世業力所致,明白了人做好事有善報,做惡事有惡報。她心中沒有了委屈、抱怨,做甚麼事都會考慮別人的感受,能為他人著想,心裏有一種輕鬆和快樂。
警察綁架、入室搶劫
因李桂芝和王豔傑修煉法輪功,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瀋陽市國保大隊趙洪濤、新民市西北派出所副所長郭金劍、新民保大隊長佟靜濤等人將她兩人綁架。
王豔傑的八十多歲的婆婆身體和眼睛都不好,平時都是王豔傑給她做飯,或做好了給老人送去。就在王豔傑這次被綁架的當天,她剛給婆婆做好飯菜,還沒來得及送去,就被綁架了。
警察在李桂芝家的樓下綁架了李桂芝,搶走了李桂芝家鑰匙,強行打開房門,搶走很多私人物品及二千六百元現金。警察不開扣押物品清單,整個過程沒有出示任何證件。
李桂芝與王豔傑都被劫持到西北街派出所。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被遼中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毆打、辱罵、冷凍迫害
李桂芝和王豔傑兩女士在西北街派出所被非法扣押期間,郭金劍等警察不讓李桂芝睡覺、不讓上廁所、不讓喝水,並對她毆打辱罵。李桂芝的一個大拇指受傷流血,手腕也被手銬勒的很緊,李桂芝疼得沒辦法,要撞牆,警察才給放鬆了手銬。
王豔傑則被非法關在鐵籠子裏兩天兩夜,被凍的全身哆嗦,出現胃痛,血壓升到200多。一個女警強制給她灌藥。在她頭腦不清醒時,警察們強行讓她在一個筆錄上簽字,筆錄具體寫的是甚麼,卻不給王豔傑看。王豔傑說:「你們這是陷害栽贓。」郭金劍說:「我就是要給你湊材料。」後來王豔傑被強行送到醫院體檢時,暈倒在醫院裏。
從一月二十二日被劫持到瀋陽第一看守所,到現在,李桂芝和王豔傑已被非法關押七個月,王豔傑一直處於高血壓狀態。
做假證 報復李桂芝的丈夫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李桂芝的丈夫祖國偉下班回家,路上有兩個人問他:「你是老祖大哥嗎?」他說:「是。」他們立刻給祖國偉套上了黑頭套,戴上了手銬,拽上車,拉到新民市國保大隊非法審訊。
第二天傍晚,才放祖國偉回去。祖國偉走出國保大隊,去西北街派出所拿被扣押的鑰匙。到了那裏,正好聽到李桂芝在審訊室內呼喊、求救:「警察要殺人了!警察要殺人了!」祖國偉心如刀絞,這時警察開車拉上祖國偉再次去他家非法搜查,沒出示任何手續。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李桂芝的丈夫祖國偉到西北街派出所找郭金劍,要扣押的物品清單,郭不給。第二天,郭金劍將祖國偉騙到派出所,硬說祖國偉發放法輪功資料,強行把祖國偉非法拘留十天,還要去了手機和手機支付寶的賬號和密碼。
祖國偉被劫持到看守所時,看守所警察說不夠拘留,上不了網。西北街派出所的人說,對法輪功都這樣,不用上網,硬是把祖國偉留下。
無視法律 刁難家屬 不許律師會見
第一看守所以疫情為由,把李桂芝和王豔傑隔離到瀋陽渾南第二看守所,不許家人探望,不許送錢送衣物。近兩個月,不允許律師會見李桂芝和王豔傑。李桂芝和王豔傑的家人和律師幾次到瀋陽第一看守所,按照法律規定,要求讓律師會見,看守所都說不讓見,說人在隔離。家人問隔離到甚麼時間?回答總是不知道。
家屬給看守所所長張波濤打電話,張說,疫情期間隔離,不能接見。家屬問,當事人被隔離,不能會見,是否案件也要停止,不再往下進行。張說:「不停止,案件照常往下進行。」家屬說:「當事人是否要等到被判了刑,才能會見律師?」張無奈地說,這對當事人是不太合適。
讓家屬疑惑的是:案件照常往下進行,那麼,也就是說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的相關人員是可以會見被隔離的當事人的,否則,案件是無法進行的,只有律師不能會見被隔離的當事人。
九旬老父親正告郭金劍:「你違法,我去北京告你。」
這讓本來就很擔心李桂芝和王豔傑的家人更加憂慮她們兩人的生命安危。特別是王豔傑九十歲高齡的父親,在王豔傑被綁架後,一直著急上火,寢食不安,老人家心臟病幾度發作。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大年正月十五),老人家起大早,在親人的攙扶下,乘車兩個多小時,趕到瀋陽第一看守所,希望能見女兒王豔傑一面,但被警察擋住,連會見室的門都不讓進。
老人悲憤地說:「我想女兒,我要看到她。」圍觀的人都很同情,勸老人回去找辦案單位吧。親人又攙扶老人,乘車趕回當地新民公安局國保大隊反應此事,要求會見王豔傑。看門的警察把老人家支到信訪辦,信訪辦的警察說,去找抓人的派出所。
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上午九點多,王豔傑的父親在大女兒的陪同下,前往新民西北派出所反映情況,辦案負責人派出所副所長郭金劍說:「不讓見,就是不讓見。」
老人拿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和二零零五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公通字[2000]39號《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中全部的十四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
郭金劍說:「你要說法輪功好,你別跟我談。」老人說:「你違法,我去北京告你。」郭金劍一聽急了,手指著老人家說:「你越級上訪,我抓你。」老人心酸地說:「他們不讓說話,不講理,不知道甚麼時候才能看到我女兒豔傑。」
執法犯法 受害者家屬展開控告
趙洪濤、佟靜濤、郭金劍等相關警察濫用手中的權力,無端抓人,不出示證件;強行抄家,不開具搜走物品、錢財清單;因家屬索要清單,報復當事人家屬,做假證,惡意構陷。郭金劍等人的行為已觸犯《刑事訴訟法》的多項條款,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酷刑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搶劫罪等多項罪行。近日,受害者家屬已經將趙洪濤、佟靜濤、郭金劍等人的犯罪行為控告到有關部門,希望正義得到伸張。
因此,我們希望新民市檢察院能夠立即立案,調查這起綁架案,依法追究趙洪濤、佟靜濤,郭金劍的刑事責任,同時請求人大、政協、紀檢等督查部門協助核查,立案嚴懲,將趙洪濤、佟靜濤,郭金劍繩之以法,並立即釋放王豔傑和李桂芝以維護法律的神聖和尊嚴,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