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獄得法修煉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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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我今年六十多歲,二零零二年三月在一個特殊的環境裏得法。那一年我因為和別人打架進了監獄,在監獄裏,我憤憤不平的,哭鬧了二十多天。那些天幾乎沒怎麼睡覺,想來想去的,總覺得委屈,覺得出去沒法見人了,想著出去後找那個人報仇。

監室裏有一個煉法輪功的人見我老是這樣,就經常勸我往開了想,不能老想著殺人報仇和自殺的事。她還給我講了一些法輪功的事,問我說:我們委屈不委屈,我們冤不冤,我們師父冤不冤?我們師父叫我們按照真善忍去做,你說這有哪一點不好?修煉法輪功對社會、對家庭、對自己都有好處,可他們就是不讓我們煉。你煉,就抓你判你。我問她天安門自焚是怎麼回事。她說,那可不是煉法輪功的人幹的,那完全是栽贓陷害,哪有修佛之人殺人和自殺的?

還有另外一個煉法輪功的人說:你說你苦,那我們師父苦不苦?她還給我背了《洪吟》。我聽她背完,我的眼淚立刻就止住了,對與我打架的那個人的怨氣好像沒有了。

我說:哦,原來你們是學佛的,我也信佛,可我就是不知道該怎麼做。這回聽你們這麼一說,我覺得真是太好了。她們說:這是法輪大法,能不好嗎?我說:我也想學。她們就教我背法。我看誰會背法,我就挨著誰睡覺,躺在被窩裏我也背。

過了幾天之後,我也不知道我做錯了甚麼,獄警來了,讓我回答她的問題。我當時因為嘴裏有痰,趕緊跑到廁所去吐,沒有及時回答她的問話。這一下可壞了,那個獄警把我叫出去懲罰我、還打我,一邊打一邊說你知道我是誰嗎?我心裏說:我知道你是誰,你都從心裏壞到心外了。我又想起法輪功學員說要有正念,所以在獄警說的時候,我就在心裏默念:「法正乾坤,邪惡全滅。 法正天地,現世現報。」[1]她打完我,就又懲罰我,給我戴上了手銬腳鐐,在通道裏走來走去讓大家看我。到中午吃飯時,我不吃,並且絕食抗議了三天。當時法輪功學員們給我講了失與得,怎樣提高心性,業力的轉化等許多修煉的道理。過了幾天,獄警把我的手銬腳鐐給撤了。

法輪功學員對我說:師父多慈悲啊,你才學了幾天,就讓你去掉了這麼多不好的東西。在她們的鼓勵下,我繼續聽她們背法。在她們背法的時候,我看到她們的臉上冒著金星。我覺得太神奇了,就趕緊叫監室的那些年輕人來看,我說:孩子們你們快來看,那幾個阿姨的臉上在冒金星呢。她們說,我們看不見,您看見了,那是您和她們有緣。

後來,有一個殘疾人也是法輪功學員,她正在背師父的法《也三言兩語》。聽完我想,人家都能修成金剛不壞之體,所以我就更加抓緊時間跟她們學。其他人說,你跟她們學法輪功,你還想不想出去了?我說,既來之則安之,我就覺得她們講的好。就這樣,我走進了大法的門。

二零零二年底,我從監獄出去之後,我把自己在監獄裏得法的事和家人說了。家人說,這回可好了,可算有人管你了,看你以後還擰不擰。是呀,如果沒有獄中那些同修給我背法聽,我不知道會做出甚麼傻事來。只有師父的法才能讓我明白是我做錯了事。

我想起師父的《助法》這首詩,懂得了我也是有救人的責任的,從此就開始給人們講真相。在單位上班大家休息時,我給他們背《做人》這首詩以及《轉法輪》中有關殺生的法,講天安門自焚是怎麼回事。他們聽完說,你在單位裏說說就行了,可別到處說。我沒有想到做好人也這麼難,我沒有害怕。

二零零四年的夏天,曾經和我打架的那個人看到我從監獄裏出來了,就跟我說,你咬的我那個手指頭後來感染了,去醫院醫生說只能截掉了。法院的人讓我賠她錢。我想到不失不得的道理,就賠了她四萬元錢,這時我手裏只剩下十五元錢了。如果沒有修煉大法,誰能給我解開這個疙瘩?這次我把心放下之後,就頻繁的上廁所,一夜跑了十三次廁所,但第二天上班時一點也不睏,還特別有精神,我知道這是師父給我淨化身體呢。

從此以後,師父的《威德》等詩詞常在耳邊響起,一遇到有緣人我就給他們講真相。

二零零六年十月底一天,我剛下班回來,派出所的四、五個警察把我抬上警車拉走了,當天夜裏把我送進了看守所。預審問我為甚麼修煉法輪功。我說,法輪功好,讓按真善忍做好人,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還講了我是怎樣在監獄中得法的經歷。第二天,他們給我送來了勞教書,勞教我兩年,在那裏九個月,保外就醫。

從勞教出來那天,刮起大風、下著大雨,天都是黑的。我耳邊又響起師父的法:「馳騁萬里破妖陣 斬盡黑手除惡神 管你大霧狂風舞 一路山雨洗征塵」[2]。派出所警察把我送回了家。

我因為學法不深走了彎路,耽誤了十年的時間,今後一定要更加努力地學好法,助師正法,圓滿隨師還。

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發正念兩種手印〉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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