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學法學到師父講:「在顯微鏡下看人體就是這樣的,和我們眼睛看人體截然發生了變化。這是因為人的這雙眼睛能給你造成一種假相,不讓你看到這些東西。」[1]我就在想:人的眼睛看到的都是假相,那我現在手中捧著的這部《轉法輪》,我眼睛看到的是白紙黑字的一本常人空間的書,表現也不是他的真實體現了?那麼他的真實體現是甚麼呢?那一瞬間,我感到一層物質觀念破除了,這部《轉法輪》給我展現出的不是一本書,而是層層疊疊的佛、道、神,無窮無盡,再看下去都是師父的法身,再看下去都是層層疊疊的真善忍。
那一刻,我感到自己的一切都是空的,學法中沒有一絲雜念,我感到有一絲雜念都是對法的大不敬。我明白了學法中應該抱著無求、無為的心態坦誠的去看,抱著對師父無比的虔誠與尊重的心態去拜讀,只要看懂這句話的表面意思就可以了,不要有想要「看到這句話的內涵」的想法,因為那是有求。因為法的內涵是看你此時的心態與心性所在層次,由法背後的那些佛道神點給你的。
學完法後,我認識到一個問題,一個一直以來我沒有認識到的自身存在的一個觀念:眼見為實。師父講:「現在有些人認為這雙眼睛能夠看到我們這個世界中的任何物質、任何物體。所以有些人產生了一種固執的觀念,他認為通過眼睛看到的東西才是實實在在的;他看不見的就不相信。過去一直認為這種人悟性不好,有些人也講不清楚為甚麼悟性不好。」[1]
以前學這段法,我一直以為我可不是這種悟性不好的人,我相信另外空間與神佛的存在。我現在才認識到自己就是這種悟性不好的人,這個觀念在起著阻擋我修煉、同化法與證實大法的作用。很多的時候,我都是被這個觀念所左右認識修煉中的問題,用這雙肉眼看到、認識到的人的理與人這個空間的假相來對待修煉中的問題。
我認識到阻擋大法弟子證實大法的一個主要的表面人心是怕心,這個怕心有很多種,其中最主要的是怕被迫害的人心。是誰在迫害大法弟子?當然不是警察與世人,是他(她)們背後的邪惡。大法弟子懼怕另外空間的邪惡嗎?當然不怕!如:當邪惡用病業假相迫害同修時,多數同修們都不怕,而且正念堅定,否定清除邪惡的過程中會吃很多苦,同修都能正念對待。可是當邪惡以另外一種形式──操控警察迫害出現時,有的同修就害怕了,就躲起來了。那麼我們既然不怕另外空間的邪惡,怕的是誰呢?怕的是常人的警察!為甚麼怕警察?迫害前我們不怕警察,為甚麼迫害發生後我們怕警察了呢?是我們在迫害後由這雙肉眼「眼見為實」的觀念形成了一個新的觀念:警察迫害大法弟子。是這個觀念的反應,不是我們真正的自己思想。就像師父在《轉法輪》中舉的那個「學生踐踏植物」的例子一樣,真正害怕的不是那個植物本身,是那個植物在剛發生的踐踏植物中形成的觀念的反應。真正迫害大法弟子的是警察背後的邪惡,不是警察本人,警察是我們要救度的生命。沒有背後的邪惡,哪個警察敢迫害大法弟子!沒有背後的邪惡,警察明白那面就會主動找大法弟子聽真相求救。
我第二次去北京護法時,被綁架到天安門廣場分局,那些警察說:我們就今天閒著,沒有法輪功學員來廣場,你又來了。我雙手被用手銬銬在一個長椅子上,警察威脅我說:你再不說,我就要使些手段了!說著踢了我一腳。我知道這是警察背後的邪惡說的,我義正詞嚴的告訴他說:你作為國家警察那樣做是犯法的,我還告訴你,我這次來就沒有想著活著回去!他聽我這樣一說,立刻賠笑說:你不要這樣說……我知道他背後的邪惡解體了,然後他就走開了。
我們很多時候都被這個「眼見為實」的觀念欺騙了,只是著眼於現實空間的所謂表現,被人的理束縛著走不出來。說句笑話,如果你能看到另外空間的邪惡像趕鴨子一樣把那些警察趕到你身邊來,操控木偶一樣的警察迫害你,你還會怕警察嗎?根本就不會了。
我們都知道修煉就是要放下常人的名、利、情,可是對有的修煉人來說,放下名、利、情很難,為甚麼難?我認為就是被「眼見為實」的觀念所左右,把名、利、情在現實空間的表現看得太實了,看不到名、利、情的真相。師父講:「因為現實利益當中很難把它放下,這個利益就在這兒,你說這個心怎麼放的下?他認為難,實際也就難在這裏。」[1]
我在二零零零年要進京護法,母親不同意。一天她突然大發雷霆,把所有的花盆都摔在地板上,躺在地板上打滾,還拿著刀威脅我:如果你去北京護法我就不活了!我和妹妹怎麼勸她都不聽,哭著喊著不活了!我含著淚從她的房間出來,來到北屋,我拿起《轉法輪》一翻,我一下看到「生你元神的那個母親才是你真正的母親」[1]。我當時非常激動,我心裏跟師父說:師父!我甚麼都明白了。我拿起書就到單位看書去了。晚上回來,一切就像沒發生一樣,母親叫妹妹問我是否吃晚飯?因為她不好意思來叫我。
現在想起來有的同修說「我對兒子的情放不下」,「我對孫子的情放不下!」其實你此時的基點是在人這,人怎麼能放得下呢?人就應該擁有這些呀!所以在放下的時候感到非常苦、非常難,其實是在慢慢磨去這些東西。我們大法修煉不是這樣修的,我們是「直指人心法上修」[2] ,破除「眼見為實」觀念,在法中就會看到真相,就能從法理中明白為甚麼修煉要去掉情。
要想走出人,我們就必須破除這些後天形成的觀念,可是這個根本的「眼見為實」的觀念不破除,還會不斷形成新的後天觀念。只有破除「眼見為實」這個形成後天觀念的觀念,才能不再形成新的後天觀念。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修煉形式〉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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