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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政法委副書記石時態迫害法輪功的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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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海外報導)石時態,Shitai Shi,男,漢族,1962年9月生,湖南華容人,198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邪)黨,法學博士,二級大法官。現任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副書記、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院長、邪黨黨組書記。

從19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石時態先後在政法委、檢察院、法院等迫害單位工作,長期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特別是2016年1月至今,其任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院長期間,操控、指揮轄屬各級法院人員執法犯法,參與迫害、構陷無辜民眾,利用其職權對修煉法輪功的民眾犯罪。

時值法輪功學員反迫害二十二年之際,37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最新向37個國家政府,包括五眼聯盟的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及新西蘭和歐盟的23個國家等遞交了又一批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對這些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其中石時態在此次遞交的名單中。

個人簡歷

1998.12-2000.12湖南省委政法委副秘書長
2000.12-2003.07湖南省委政法委副廳級研究員
2003.07-2008.05湖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2008.05-2008.07湖南省高級法院黨組副書記
2008.07-2016.01湖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正廳級)、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6.01-至今任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副書記,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主要罪行

從1999年7月以來,石時態先後在政法委、檢察院、法院等迫害單位工作,特別是2016年1月至今,其任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院長期間,操控、指揮轄屬各級法院人員執法犯法,參與迫害、構陷無辜民眾,利用其職權對修煉法輪功的民眾犯罪。

據不完全統計,在石時態任職期間,黑龍江省至少有363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有王芳、王鳳臣、王德臣、楊立華、孟憲榮、侯麗鳳、郭洪霞、羅井山、王桂玲、呂觀茹10名法輪功學員因被判刑,入獄後被迫害致死。石時態作為高級法院院長,應該對黑龍江省法院系統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迫害,以及因判刑被酷刑、致死、致殘等嚴重罪行負主要責任。

其中,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刑一庭專門負責全省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性判刑案件的「安排部署、監督指導」,他們要求基層法院對法輪功的案件,「逐案建立台賬,定期報告案件進程和結果」,同時以「個案指導」的名義,直接參與迫害,如「5年來,該庭對轄區法院審理的石(孟昌)案、『10.28專案』(佳木斯)的指導。」該法庭因參與迫害法輪功曾獲得「集體三等功」、「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等,這些都是他們迫害法輪功的罪證。

以下主要收集的是石時態在黑龍江省任職期間的具體犯罪事實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部份案例

案例一、王德臣被非法判10年重刑 被呼蘭監獄迫害致死

王德臣,男,62歲,2016年5月6日,在哈爾濱被警察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當時王德臣的妻子被嚇得精神失常。2016年11月4日,王德臣被阿城區法院非法庭審,王德臣拒絕法官提出的所謂的悔過,認為自己信仰法輪功無罪。2016年12月5日,阿城區法院通知家屬,王德臣被判刑10年,罰金20000元。之後,王德臣被劫持到呼蘭監獄。2019年10月中下旬,王德臣的家人被監獄告知,王德臣被送進了監獄醫院,2019年11月17日,王德臣被呼蘭監獄迫害離世,終年62歲。整個過程,呼蘭監獄阻止家人靠近王德臣的遺體,逼迫家人同意匆匆火化,留下諸多疑點。

案例二、大慶市優秀教師王鳳臣被迫害離世

王鳳臣,男,50歲。2017年1月18日下午,王鳳臣、冷秀霞夫妻被闖進家的便衣警察綁架、抄家。2017年10月11日,王鳳臣和妻子冷秀霞被法院分別判刑4年、勒索罰款30000元。2018年春王鳳臣被關押到呼蘭監獄。在呼蘭監獄期間,王鳳臣被迫害致出現嚴重病狀,大量吐血,生命垂危,於2020年8月9日含冤去世。

案例三、43歲楊立華被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女性法輪功學員楊立華、曲永霞於2017年11月17日在信訪辦門前被綁架,幾天後,倆人就被非法批捕。2017年12月26日,楊立華被判刑4年,曲永霞被判3年。楊立華於2019年11月5日左右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監獄通知家屬楊立華病重,等家屬到達醫院時人已經不行了,隨後楊立華就去世了。家屬看到楊立華身上有青一塊、紫一塊的,而監獄方解釋是「屍斑」。家屬並不想把遺體火化,但在監獄方的威脅恐嚇下,只好簽字同意。

案例四、綏化市優秀教師王芳被迫害致死

王芳,女,54歲,優秀教師。2018年10月3日,王芳被北安鎮派出所及蘭西國保大隊綁架。在經歷了拘留所、看守所的迫害後,又被非法判刑2年,關押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女子監獄,王芳遭到酷刑折磨,如被強制坐「小板凳」、蹲馬步、打耳光,羞辱、掐臉、掐腿、用腳踢、看誣蔑法輪功的光碟等等迫害,她被迫害的頭疼、頭麻、手腳動作不準確,走路不穩,嚴重忘事,昏迷、休克,幾經在死亡邊緣掙扎。2020年12月31日,王芳回家僅兩個多月就含冤離世,年僅54歲。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案例

1、哈爾濱大抓捕12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

2017年1月18日,石香雲、賈豔玲、包義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哈爾濱市松北區警察綁架。9月22日,12位法輪功學員在松北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庭審之前,法官威脅律師,不許律師做無罪辯護。2017年12月14日,12人被非法判刑,其中:石香雲被判8年、朱鳳英7年6個月、趙熙茹7年、魏續旺5年6個月、賈豔玲5年、包義5年、劉君5年、任秀英4年6個月、孔慶豔4年、吳樨3年、張樹霞3年、楊騏驥1年6個月。任秀英、楊騏驥均年過70歲。

2、75歲的李英菊被非法判刑 80多歲的老伴含冤離世

李英菊,女,75歲,2018年3月8日被當地公安綁架、非法判刑4年半,家人則經歷了要人、上訴、申訴,均無果。李英菊被關押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後,遭藥物迫害,眼睛看不清東西。2018年10月,李英菊老人的老伴、80多歲的劉洪信老人在家中含冤離世。

3、巴彥縣3位七旬老人被非法判刑7至9年

張洪珠,男,72歲,於2017年10月8日,被巴彥縣政法委夥同公安局、興華派出所打電話騙到社保局綁架。武桂芝,女,73歲,於2017年9月28日在家中被派出所警察綁架。范淑芬,女,70歲,當時去武桂芝家,也遭綁架。2018年7月19日上午,范淑芬、張洪珠、武桂枝被非法庭審,2019年2月份,武桂芝被非法判刑8年,范淑芬被判7年,張洪珠9年。

4、依蘭縣「8.13」綁架案14人被非法判刑

哈爾濱市依蘭縣公安局2017年8月31日下午,對依蘭縣、佳木斯市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共有29人被非法抓捕。其中13人法輪功學員及1名未修煉的家人於2019年2月28日被依蘭縣法院非法庭審、判刑,具體刑期如下:

宋玉芝:女、65歲,被判刑10年,處罰金65000元,
施鳳香:女、54歲,被判刑9年,處罰金60000元,
施鳳蘭:女、59歲,被判刑8年,處罰金55000元,
王雲傑:男、56歲,被判刑7年,處罰金50000元,
周 研:女、46歲,被判刑6年,處罰金45000元,
鄧術梅:女、63歲,被判刑6年,處罰金40000元,
宋孔華:男、58歲,被判刑5年,處罰金30000元,
武桂芹:女、53歲,被判刑5年,處罰金30000元,
卜寶玲:女、70歲,被判刑5年,處罰金30000元,
夏桂華:女、57歲,被判刑4年,處罰金20000元,
唐立飛:男、48歲,被判刑3年6個月,處罰金15000元
姚懷英:女、45歲,被判刑3年6個月,處罰金15000元,
康豔玲:女、65歲,被判刑3年6個月,處罰金15000元,
薛宏亮:(未修煉法輪功)男、39歲,被非法判刑3年,處罰金1萬元。

5、大慶10多名法輪功被判刑呂觀茹被迫害致死

2018年11月9日,由公安部下達密令,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指使各地區國保警察,按名單實施綁架。在大慶、哈爾濱、賓縣、延壽等地區,同一天綁架了100多名法輪功學員。僅大慶市有70餘人被綁架,10多人被騷擾,20多人被非法關押,其中呂觀茹、劉恩權、任玉紅、黎炳英、李明秀、金廟慶等12人被非法判刑。

呂觀茹,男,69歲,2018年11月9日被綁架、被非法抄家,呂觀茹被送進大慶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呂觀茹被罰站、戴腳鐐、非法提審;呂觀茹多次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遭警察及犯人強迫灌食,被迫害致胃出血、生命出現危險,多次被送到醫院搶救。2019年7月1日,呂觀茹被法院判重刑7年、勒索罰金40000元。2021年4月4日,呂觀茹因拒絕「轉化」,被迫害致腦出血,含冤離世。

'石時態'
石時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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