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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依法控告 行惡者膽戰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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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我的妻子一九九八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一年的一天,妻子單位的同事打電話說,妻子在工作單位被當地派出所警察帶走了。

我趕緊趕到派出所,沒有看到妻子,只有兩個警察問我說:你妻子還煉法輪功嗎?我說不知道呀。警察騙我說,沒關係,只要你說實話,把家裏的法輪功書交出來,她就沒事了。你如果不交,我們就去你家搜,那時對你的家人、鄰居影響都不好。我只好回家將幾本法輪功的書交給他們,又做了筆錄。哪知道他們當天就以這些書籍和我的筆錄為所謂「證據」將我妻子非法拘留十五天。我感到上當受騙,並開始四處找關係求人,經過許多朋友幫忙找關係,妻子才沒有被勞教,最後還交了一萬二千元現金給警察,也沒給任何收據。

遭非法抄家綁架

二零一七年的一天晚上,像平時一樣,妻子給師父敬完香後,我倆在餐廳吃飯,我吃完了正在看電視,聽到有人敲門,以為是來查水錶的,就打開了門,一看是兩個陌生的男人,感覺不對,就要關門,但那兩個人馬上把門給擋上,擠了進來。我一看來者不善,馬上回身想把師父的法像收起來,但那兩個人馬上阻止了我,並說:我們是公安局的。我說你有證件嗎?他拿出一張警察證在我面前晃了一下說:我就是你們都最恨的國保大隊的某某某,聽說過吧。妻子看到這種情況,甚麼也不回答他們,只是靜靜的雙腿盤坐在沙發上(後來我知道她是在發正念)。

兩個人要在妻子的房間裏搜查,我問有搜查證嗎,那個某某某從兜裏拿出兩張蓋有公安局公章的紙,一張是搜查證,一張是傳喚證,但都是空白的,沒有寫任何字,我也沒見過這些東西,就拿起手機對著兩張紙拍了照。

他們從妻子的房間裏搜出了幾本大法書籍、師父的法像、語音播放機、錄音卡、那個筆記本電腦以及幾張真相幣。他們看到搜出來這些,就又打電話叫來幾個人,並要將我妻子和搜出來的東西一起帶走,妻子說:這些你們不能拿走,我哪也不去。那個警察對我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依法將你妻子和這些東西帶走,希望你配合勸勸你妻子,如果強制帶走,讓鄰居看到了,對你們也不好。我當時心裏很害怕,就對妻子說:跟他們去吧。又對那個警察說,我可以跟過去嗎?他說:你要是不放心,你可以跟過去。

到了派出所後,他們就將我妻子關到一間屋子裏審問,妻子還是像在家裏一樣,一聲不響的發著正念,那個警察又把我帶到另一間房間裏,向我問問題,還要給我做筆錄。

我已經有過一次教訓了,就說:我是來陪我妻子的,沒有義務回答你的問話。他們一聽,馬上變臉說:那你來幹甚麼,回去吧。我說:我陪我妻子,他說:那你到外面去陪吧,就把我趕到大廳裏去了。那幾個人與派出所值班警察辦完交接手續就都走了,只剩下我一個人孤零零的站在派出所門口大廳裏。

又過了半個多小時,聽到妻子在裏面說要去廁所,我馬上走到關她的那個鐵門旁邊,妻子很堅定對我說:我沒事,我明天肯定回家,你放心吧。我心裏說:現在不是你我能說了算的,你想在哪就在哪呀。我嘴上卻說:明天我去找找朋友,看看誰能幫上忙。妻子說不用,我沒事的。我又向她使了個眼神問:問問你的「朋友」,用不用給你找律師?她會意的點點頭說:行,可以。值班警察對我說,你回家吧,在這裏也沒有用,明天上午才能辦公呢。我對妻子說:那我先回去了,明天一早我就過來。

回家後,我想起來了曾經有一名同修來過我家。那是有一次,我家的衛星天線出故障了,她來我家幫助維修,我見過她但不太熟。第二天一早,我馬上打聽我妻子的朋友,某某家在哪住,她告訴了我她的地址,我馬上找到那名同修,她看到我吃了一驚,我將昨天晚上的事說了一遍,她問我有何打算,我說:我想打官司。她說:我今天上午要去接一名外地的律師,她正在幫另一名同修起訴,中午時你過去與她見個面,聽聽她的意見和建議。

我從她家出來後,又趕到派出所,為妻子買來早飯後,到警察那裏問了一下妻子的事會如何處理,他們說最快下午能給結果。這時,又看到幾個老人進到大廳,原來他們的孩子昨天晚上在一家商店買水果,由於品質問題與售貨員發生了口角,最後將水果扔在售貨員身上。商家報警後,對雙方進行了調解,小伙子向售貨員賠禮道歉,並賠償了水果的損失後,本來已經處理完畢,這時,警察接到一個電話後,又把這個小伙子給帶到派出所,說商店老闆不同意這個調解,就把這個小伙子給關起來了。這幾個老人是他的父母和岳父、岳母,以及剛懷孕的妻子,他們說:孩子給媳婦買水果,年輕氣盛,由於水果品質原因而爭吵,扔水果是不對,但也認錯了,賠償損失了,但商店老闆認識警察,非要處理這個孩子。他們跟警察說明情況,希望給孩子改錯的機會,放了孩子,但警察把他們都趕到門口大廳,說聽候處理。

中午我趕到預定地點與律師見了面,把我妻子的情況訴說了一遍,律師說:根據目前的狀況,你妻子很可能被處拘留十~十五天,最好的結果是到期放出來。拘留有兩種:一種是行政拘留,這種情況一般不會送交檢察院提起訴訟;另一種是刑事拘留,這種情況公安局就準備向檢察院報送批捕材料了。也有可能行政拘留後,又改為刑事拘留的。因此,這期間最好不要採取行動,可能起反作用。 我聽後非常緊張的問,他們起訴的依據是甚麼?律師說:《刑法》第300條。我向律師道謝後立刻趕回派出所想了解情況。

下午三點多,一個警察告訴我:你妻子被處行政拘留十日。我向他們要處罰書,他們給我一張還沒有蓋公章的處罰書: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我提出與妻子見面,他們同意了。我把情況與妻子說了,她只是淡淡的說:我沒事,不會有事的,他們說了不算。

妻子被非法拘留

直到晚上七點左右,我看到三個警察把我妻子和一個二十多歲的小伙子一起帶出來了(聽說那個小伙子被處五日拘留,他家裏人很生氣,說你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體檢費和生活費也不交就都走了)。我妻子對我說:你開車跟在後面。我開車跟在警車後面,一直到拘留所。等我停好車後,警察過來說:你把她的手錶帶回去,手錶不能帶進去。我妻子對我說:你在外面等一會吧。我說:等他們出來我再走,你放心吧,我每天都會來看你,需要甚麼,我會準備好的。

等他們進去後,我向門衛詢問了每天的探視時間後就回到了車裏。想著以後的幾天應該做些甚麼,才能讓妻子在裏面不受罪,平安的出來。忽然想起妻子平時總說「發正念,發正念」,但啥是發正念,我也不知道呀,但妻子對我說過,遇到難事時,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可能就是發正念吧。我就在車裏反覆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發下心願:如果這次能保我妻子平安,我也要學法輪大法。

當時已經是晚上八點多了,車外面一片漆黑,只有拘留所門口的幾盞燈光。大約過了半個多小時,拘留所的門開了,我想今天只能這樣了,明天一早再來吧。但令我驚訝的是出來的不只是那三個警察,好像我妻子和那個小伙子也出來了。我趕緊走過去問明情況,一個警察說,你妻子血壓太高,高壓215,拘留所不收。警察說:你開車跟著我們吧。

我想可能還得回派出所辦手續,就開車跟在警車後面。誰知警車向相反的方向駛去,我一驚,趕緊緊跟在警車後面,過了一段時間,警車直接駛進市內一座大型醫院,下車後,警察說:你去給掛個門診號,我趕緊去掛號,並跟進了門診室,是一個年紀較大的女大夫給看病,我跟大夫剛說兩句,一個警察過來問大夫:這能算高血壓嗎?大夫一看警察好像知道是怎麼回事了,瞅了一眼警察說:不算高血壓算啥?我是大夫你是大夫?出去!進來這麼多人影響我看病。檢查結論:我妻子是高血壓,那個小伙子是心臟病,警察拿著診斷書就又回到派出所,對我說:明天再到別的醫院看看,將診斷書交給我,近期不能外出,等你病好了再執行處罰。你們回去吧。

走出派出所後,那個小伙子對我說:叔叔,我身上一分錢也沒有,你能帶我一段路嗎,我家在甚麼甚麼地方,我說沒問題,順路給你送到家。一上車,小伙子高興的對我妻子說:姨,太謝謝你了,也太神奇了,我心臟從來沒有任何問題,我也不知道怎麼會是這樣,我一定要記住這次教訓。我妻子說,不要謝我,記住我告訴你的話,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小伙子說,記住了。

他下車後,我問妻子是怎麼回事,妻子說:這小伙子人很正直,就是做事衝動,我跟他講了真相,講了中共的邪惡,讓他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明白了法輪功真相。同意三退,並一直在心裏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結果就得到了福報平安回家了。我說我在拘留所外面也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了,妻子笑了。

行政覆議申請

第二天一早,我和妻子就到同修家,告訴他妻子昨晚平安走出黑窩的好消息,並感謝同修們共同幫發正念。交談中把我想控告黑警的想法告訴了同修,她幫我找了一些大法弟子用法律控告惡警等的案例,我看了這些案例,更增加了控告黑警的信心。

為了控告惡警,震懾邪惡,我開始對中國大陸現行的《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以及所謂的司法解釋、新聞出版署檔、民政部的文檔等都進行了閱讀和研究。看了這些法律、法規後,我突然發現一個事實:法輪功是合法的,更不是甚麼×教,而中國大陸的報紙、新聞中所說的卻是非法的。沒有一條法律確定法輪功是非法的,法輪功書籍也是合法出版的書籍。而新聞、報紙對法輪功的污衊之詞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我決定對迫害我妻子的惡警提起行政訴訟。

我首先對區公安局給我妻子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向區政府提出行政覆議,並提出以下幾點:

一、公安局持非法的搜查證(空白搜查證)到公民住宅進行非法搜查;
二、公安局在現場沒有查扣物品的清單,沒有經過我的確認並簽字;
三、公安局持非法的傳喚證(空白傳喚證)將我妻子進行非法拘禁;
四、我妻子修煉法輪功沒有違反國家任何現行法律,法無禁止就可行。

要求區政府撤銷公安局對我妻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決定,歸還公安局扣押我的所有私人財產。

我將行政覆議申請書遞交給區政府有關人員時,那個人用奇怪的眼神看著我說:你妻子被拘留了嗎?我說:由於身體原因,沒有執行,但這個處罰決定是違法的。因此,我要求撤銷這個決定。他又說:你知道法輪功是違法的嗎?政府不允許煉法輪功。我說:你可以上網查查,沒有哪一條法律確定法輪功是非法的。他對一個辦事員說:你查查,告訴他。那個小女孩在電腦上查了半天,說國家民政部有個公告。我說根據中國《憲法》規定,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暨常務機構才有權制定法律,其它任何部門和個人只能執行法律,沒有權力制定法律,包括「兩高」。

他看了看我說:你別說了,再說我叫人把你帶走。我說:我正常提出行政覆議,是國家法律賦予我的權利,你為甚麼要抓我?他愣了一下說:那你把申請書放這吧。我說:根據法律規定,你應該給我一個收到回執書。他對那個小女孩說:你給他出個手續吧。我跟著她到另一房間裏,他將我的行政覆議申請書收下,並給我一張收到回執書。我問她:你接到過類似的行政覆議嗎?她搖搖頭。

過了大約一週多,我接到一個電話,告訴我行政覆議結論下來了,讓我過去取。第二天,我到了區政府,那個小女孩接待了我,給了我一張行政覆議結論,只是把公安局處罰的理由複述一遍,對我提出的問題隻字未提,結論是:維持原處罰決定。我問他為甚麼對我提出的公安局違法行為沒做任何說明,她說:不清楚。我問:你們的領導呢?她說:出去了。我說:那只好將你們和公安局一起向法院提起訴訟。

控告

我回家後,就開始寫訴訟書,根據《行政訴訟法》的相關條款,向市中級法院提出訴訟,在控告公安局違法的同時,控告區政府不作為,沒有及時糾正公安局的違法行為。

當我將行政訴訟書交給市中級法院立案庭時,一個辦事人員一看是有關法輪功的案件,就說:我得問問領導。過了一會,來了一名女法官,說這個不能立案。我問為甚麼,她說:不為甚麼,就是不能立案。我說:根據法律規定,你們如果不予立案,應給我出具註明收到日期的不予立案的裁定書,並給出理由。她說:不給你立案,也不給你出裁定書,沒有理由,就是不給立案。我說:你們法院這是違法。她不吱聲。

過了一會,忽然來了四個法警,一進大廳就問,怎麼回事,讓我們下來。所有人都愣住了,因為這時的大廳裏除了法院的人,只有我一個人平靜的坐在那裏。法警奇怪的又問了一句:叫我們下來有事嗎?一個法院的人說:你問領導去吧。這時那個女法官又出來了。我說你們法院違法,我去告你們。她說:去哪告都行,就是不給立案,還不給你出理由,上哪告都隨便。

第二天,我又到市中級法院大廳諮詢台,詢問向哪個部門投訴立案庭的違法行為,有一個人告訴我可以打電話向監察室投訴,我按他給的電話,向市中級法院監察室反映情況,對方讓我在樓下等。過了一會下來一個人,我把我的情況向他說明,他要求提供書面材料。我把書面材料交給他,他讓我回去等回覆。

結果等了一週也沒有回信。我只好再次給市中級法院監察室打電話,對方說:已經給你協調了,你去找立案庭吧。我又給立案庭打電話,對方還是那個態度,不給立案,沒有理由,誰給立案你找誰去。

就這樣,我又打了幾個電話,兩個部門就這樣互相推諉,最後無果而終。

震懾邪惡

過了大約一個月左右,有一天我接到一個電話,自稱是區派出所的,想跟我談談,我斷然拒絕。但對方態度非常好,一再聲稱沒有惡意,只是想與我見面談談,時間、地點由我來定。我想了想說:過半個小時在某某社區的花園見個面吧。對方說:好的,我準時到。我帶了一份我給法院的起訴書就前往見面地點。

對方一見面就自我介紹說是某某區派出所副所長某某某,並問我妻子身體好些了嗎,我們在辦案中有甚麼做的不好的地方嗎?言語間露出想了解我申請行政覆議的事情。我說:我已向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並將我的訴訟書給他看。告訴他:雖然搜查、抓人不是你們幹的,但後期處理過程和決定都是你們幹的,從起訴書中你可以看到,整個過程都是違法的。他說:情況是這樣的,我們只是按程式辦,在整個過程中我們派出所的警察沒有對你妻子使用過甚麼不合法的方式吧,這兩個警察剛從警校畢業兩年多,有一個工作也不容易,他們也來了,我擔心你不想見他們,就叫他們在車裏等著。我說:那兩個辦案的警察態度很好,但我起訴不是針對某個人,是針對整個事情的違法行為。他又問我有甚麼要求。我說我的私人物品被扣押,到現在還沒有歸還,他把那兩個警察叫來問了情況,那兩個警察說東西現在不在他們那。

副所長又說:你妻子拘留的事,我們也不再提了,這事我可以保證,東西我也儘量給你要。但你也要為辦事的警察考慮一下,他們有個工作也不容易,還很年輕。你個人有甚麼困難可以找我。我們告別後,他們就離開了。

從這次訴訟的過程中,我真正見識了惡黨的邪惡,不論是公安局還是政府、法院,在民眾不懂法的時候,採用欺騙的手段,用所謂的法律編織罪名陷害民眾,但當民眾用法律與他們抗爭時,他們知道自己理虧,就開始耍起無賴,露出「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嘴臉。希望廣大同修,要充份運用好法律講清真相,共同震懾邪惡,阻止公檢法司人員再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犯罪,救度更多的眾生。

通過這件事情,我見識了法輪大法的神奇,更加明白了法輪大法是正法,也知道了修煉法輪大法是合法的。從此,我開始了聽師父的講法錄音,看《轉法輪》,與同修們一起學法、交流。雖然我走進大法時間短,但我也嚴格按大法的要求真修、實修自己,與妻子一起互相鼓勵。吃了十多年藥的我現在一粒藥也不吃了,幹體力活也不覺的吃力了,從小就急躁的愛發脾氣的性格也改變多了。真的感謝師父,感謝法輪大法給了我新生!

由於自己是一名大法的新弟子,層次有限,只是把自己走進大法的過程寫出來,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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