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迫害離世實例
通化市柳河縣孫群英被迫害含冤去世
孫群英,男,吉林省柳河縣法輪功學員,一九五六年出生,65歲,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犯罪集團和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孫群英因向世人證實法輪大法好,先後被柳河縣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六次綁架、勒索罰款;兩次被非法勞教,共計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五年,歷經酷刑迫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孫群英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監外執行。二零二零年十月八日,孫群英遭迫害離世。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晚上7點半左右,柳河縣建設分局和派出所警察一行多人到孫群英的住處,將孫群英綁架到建設分局派出所,並搶走大法書籍一套、衛星天線六套。孫群英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關押到柳河縣看守所。
七月十六日,柳河縣國保大隊將孫群英、張景和等人劫持到通化市第三人民醫院(鐵路醫院體檢),因孫群英高血壓和心臟病症狀,七月二十八日,柳河縣國保大隊勒索家屬交保金後,孫群英被「取保候審」回家。七月二十九日,孫群英被柳河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再次「取保候審」。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孫群英被非法開庭。六月二十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三千元。由於血壓高達280,家人為孫群英辦理了監外執行。
孫群英在家期間,一到敏感日警察就來騷擾。大約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孫群英被迫害三年半、刑期將盡時,現任國保大隊大隊長姜輝將他帶到通化體檢,並聲稱三年多監外執行無效,需重新執行三年半刑期,孫群英精神造成巨大的壓力,致使他身體受到嚴重病業迫害,走路困難,眼睛看不清東西。
二零二零年十月七日,孫群英因腦出血入院搶救。十月八日下午5點多,孫群英含冤離世。
二、被非法判刑實例
1、通化市六旬工程師張朝彬被非法判刑
張朝彬原是吉林省通化市鐵路工程師。一九九五年,他和妻子宋玉華都患病,張朝彬有嚴重的心臟病,嚴重失眠,左肘關節滑囊炎。妻子患中風,花了不少錢,中西醫都不能治好。五月份,他們開始修煉法輪功後,病都逐漸消失,身心發生巨大變化,給單位和家人減輕很多負擔。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吉林省通化市政法委和「六一零」開辦西山洗腦班,指使各區警察綁架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張朝彬也被綁架。九天後,因身體狀況,張朝彬被「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末,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國保大隊隊長誘騙威脅張朝彬的兒子交出父親。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張朝彬被綁架到柳河法院遭迫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張朝彬在柳河法院把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三年緩五年。
2、吉林集安市佔慶榮因起訴江澤民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通化市集安市「六一零」指使國保大隊警察,在法輪功學員佔慶榮家實施綁架,並非法抄家。當時因佔慶榮血壓高,看守所拒收,被取保候審後回家。佔慶榮用真名起訴江澤民,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通化市柳河縣政法委、「六一零」、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因身體原因被非法監外執行。
佔慶榮,女,今年71歲。一九九九年春天學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三個月後無病一身輕,身心受益,道德提升。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後,二十多年來,佔慶榮遭受來自當地公安警察、鄉政府等工作人員的騷擾、非法監視、非法抄家、四次綁架、非法判刑二次,甚至被中共株連迫害波及她的兒女。給她和親人造成精神及肉體的雙重傷害,並且經濟上也受到不應有的損失。
二零零一年,佔慶榮的丈夫得了絕症,在無藥可救的情況下,也學煉法輪功。不到三個月,佔慶榮的丈夫身體恢復的很好,一般的活都能幹了。可就在同年的臘月初八,佔慶榮被集安市財源鄉派出所綁架,她丈夫當時受到驚嚇,病情加重。後來花甸鎮派出所所長和警察又多次上她家裏恐嚇,威脅,致使她丈夫舊病復發,九個月後在迫害下去世。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佔慶榮被通化市柳河縣政法委、「六一零」、法院再次非法判刑三年,因身體原因被非法監外執行。佔慶榮遭迫害經濟上沒房,沒有退休金,只能依靠女兒生活。
3、通化市高文蘭被非法開庭,後被釋放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午3點鐘左右,66歲的法輪功學員高文蘭被綁架迫害,被非法關押在通化市看守所迫害。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通化市柳河縣政法委、「六一零」、法院對高文蘭非法開庭,高文蘭被非法判刑三年緩五年。高文蘭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207天,高文蘭老人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並承受著極大的痛苦和壓力,被勒索罰款2000元後,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高文蘭被放回家。
4、被非法判刑九年 通化市柳河縣張慧岩被劫入公主嶺監獄迫害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流離失所十年的法輪功學員張慧岩、王俊波夫婦被綁架。當年十一月十四日,家屬接到公主嶺監獄電話才得知,張慧岩被柳河縣政法委、「六一零」非法判刑九年,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被非法關押到吉林省公主嶺市監獄迫害。
張慧岩,男,五十八歲,通化市柳河縣白酒廠技術員。張慧岩、王俊波夫婦屢遭中共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十年,被柳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追蹤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長春市、通化市組成所謂的「專案組」,到柳河綁架了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當時張慧岩和王俊波走脫。但是,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證實法用的機器、電腦等等全部被搶走。張慧岩、王俊波因此被柳河公安所謂的掛「網逃」。
從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九年,柳河已換四任國保大隊長,都在查找張慧岩、王俊波夫婦,企圖實施綁架迫害,致使夫婦倆被迫流離失所十年。
二零一九年九月,柳河縣公安局找到了張慧岩和王俊波的女兒,非法秘密跟蹤多日,查明他們住在梅河市。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早上八點,柳河縣公安周局長和柳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第四任大隊長姜輝、副隊長高煜文、科員王偉等五個警察穿便衣,開兩輛車趕到梅河市。將在家的王俊波和張慧岩一起綁到柳河縣公安局迫害。同時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真相資料,還搶走私人的六萬四千四百三十元現金、房照等許多財物,卻沒給家屬任何憑據。
因被警察高度驚嚇,王俊波上樓時突然休克,被送醫院檢查,心臟、肺部有嚴重疾病,頭部一半梗塞。在看守所拒收的情況下,國保找王俊波女兒擔保,交一萬元押金(後取回)。還被要挾,保證王俊波不離開柳河的情況下,才給辦理「取保候審」釋放回家。而張慧岩則被柳河國保非法提審三天,後被非法關進柳河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四日,公主嶺監獄給張慧岩女兒打電話,家人才知道張慧岩被柳河縣政法委、六一零以會道門非法判刑九年。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張慧岩被非法送進吉林省公主嶺市監獄迫害。張慧岩女兒通過電話,跟監獄要求接見父親,監獄回答稱:「集訓(迫害)一個月之內不許接見。」而且公主嶺監獄竟然邪惡的要求每位接見被非法監禁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必須罵大法,才允許接見。
5、通化市法輪功學員曹淑蓮被非法判刑七年
曹淑蓮,女,58歲,通化市法輪功學員。曹淑蓮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半年後,被柳河縣政法委、「六一零」、法院非法秘密開庭,曹淑蓮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曹淑蓮在老站街早市向民眾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執勤城管人員偷拍錄像,隨後將她構陷到老站派出所。隨後,曹淑蓮被老站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警察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電腦、手機等私人物品、還搶走現金3600元。後來警察通知家屬到派出所,勒索家屬1600元,其中600元作為體檢費。
當天下午,曹淑蓮被綁架到通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據悉,通化司法部門以曹淑蓮非法刑期未滿為由,預對曹淑蓮加重迫害。因曹淑蓮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通化市新站街向民眾發放法輪功真相台曆時被新站派出所綁架,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被柳河法院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曹淑蓮非法開庭枉判三年緩五年執行。四年多來,曹淑蓮及家人飽受監控、騷擾之苦。現如今又被通化市老站派出所構陷到柳河縣檢察院迫害。
通化市中共司法系統踐踏法律,以權代法,下令通化市的律師不得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為此,曹淑蓮的家屬從外地為曹淑蓮聘請了律師。當律師要求會見當事人時,卻被通化市看守所要求律師必須到通化市司法局律師協會登記,報預見排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柳河縣法院短信通知曹淑蓮的家屬,構陷曹淑蓮的材料已到柳河縣法院,刑事一庭庭長魯旭是責任人。律師通過微信與通化司法局律協聯繫辦齊了手續。
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左右,曹淑蓮的律師帶全手續和核酸檢測報告到柳河縣法院,被告知查無此人。律師隨後到柳河縣檢察院查詢,一劉姓女檢察官查詢後告訴律師,曹淑蓮的材料已到柳河縣法院。律師再次電話聯繫法院刑一庭,一女法官說給查一查,讓律師聽電話通知。從上午十點一直等到下午一點半,律師再次打電話聯繫,電話卻無人接,無奈律師只好換個電話再聯繫,接通後律師要求閱卷,那個女法官推諉稱主管此案的庭長魯旭下午要開庭沒時間,讓律師聽電話通知。之後就再也沒有音信。
隨後,律師又通過電話與通化司法局律協聯繫要求會見事宜,司法局律協的陳姓女會長告知看守所還沒有給答覆。律師告訴律協人員曹淑蓮的案卷已到法院,要求儘快接見。律協答應給催一下。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柳河縣法院對曹淑非法蓮秘密開庭,曹淑蓮被非法判刑七年,曹淑蓮已上訴。
6、通化市法輪功學員辛淑華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迫害
通化市法輪功學員辛淑華,因修煉法輪功,屢遭中共迫害。二零一六年四月,辛淑華因到延吉市安圖縣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在遼寧省大連市的女兒家被延吉市安圖縣國保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延吉市看守所迫害,構陷辛淑華的黑材料已移交到延吉市法院。
據法院涉案的崔姓法官(男)透露,因疫情原因,對辛淑華遠程非法開庭。並稱:開庭時,不建議家屬去,而且只允許三人參加,稱去也看不到本人,只能在電視上看開庭的實況轉播。還威脅家屬:如果有煉法輪功的人,他們會馬上通知國保抓人。據悉,辛淑華被延吉市政法委、六一零非法判刑一年半。
7、通化市柳河縣七旬老太邢德琴被枉判三年
邢德琴,72歲,通化市柳河縣法輪功學員。柳河縣政法委操控公、檢、法、司系統不法人員踐踏法律,柳河縣法院秘密開庭,黑箱操作,邢德琴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一點半左右,邢德琴老太太被柳河縣國保大隊長姜輝、副隊長高煜文等多個警察闖入家中綁架,警察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私人合法物品。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三名法輪功學員。在柳河縣國保大隊,邢德琴被非法拘禁30多小時之後,又被綁架到通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家屬為邢德琴聘請律師,但柳河縣國保大隊一直阻止律師會見邢德琴。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邢德琴的女兒到柳河縣公安局向局領導反映情況,被前進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了7個小時,隨身控告信被搶走,手機被搶走。做完筆錄後,有一個男警察看著邢德琴的女兒,不准隨意走動,上洗手間都有人看著,嚴重侵犯人身自由權和隱私權。警察劉建林知法犯法,逼迫家人寫保證書,保證不告狀,劉建林還說不寫不讓走,侵犯公民的控告、上訪的合法權益。
通化、柳河兩地司法部門以疫情為由,法外設限,阻止邢德琴的律師要求會見當事人。通化市看守所還要求律師必須到通化司法局律協登記填報預見排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邢德琴的律師通過微信與通化司法局律協聯繫辦齊了手續及核酸檢測報告。十一月二十三日,律師先到柳河縣檢察院了解案件進展情況時,被告知構陷邢德琴的材料因證據不足,被退回柳河縣國保大隊。律師通過電話與通化市司法局律協要求會見事宜,司法局律協的陳姓女會長告知看守所還沒有給答覆,不能接見。
十二月二十三日,家屬到柳河法院了解案件情況,魯旭通過電話告訴家屬已經開完庭,開庭時卻沒有通知家屬,也沒有通知律師。
十二月二十八日,家屬電話聯繫魯旭,得知邢德琴被非法判刑三年,而且說邢德琴不上訴。家屬要判決通知書,魯旭不給。家屬委託當地律師去辦理,也不給。家屬想委託當地律師會見,幾經周折在柳河、通化聯繫好幾家律師事務所最後都沒有會見上,原因是司法局、法院、看守所都阻止會見。律師問通化市東昌區司法局,對方直接回答不讓見。
8、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史興家被非法秘密判刑
史興家,男,一九五二年出生,曾經是通化市梅河口造紙廠廠長。他為人熱情,願意幫助身邊的朋友,大家都稱呼他為「史大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史興家曾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和四平市石嶺監獄,遭殘酷迫害九年多,但他依然堅定對「真善忍」的信仰。史興家被非法通緝後,被迫流離失所來到長春。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下午,史興家從農安縣回到長春市朝陽區富豪花園小區租住房內,被蹲坑的長春市朝陽區公安分局和寬平大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大法書籍、筆記本電腦、手機等私人財物被搶走。一個多月後,史興家被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史興家被劫持到長春市第二看守所後,身體極度虛弱,出現胃痛、吐血,一米七多的身高,體重瘦到了一百一十斤。史興家被送往長春市二零八醫院檢查,被診斷為萎縮性胃炎、十二指腸潰瘍。醫生給他開了藥用於治療,但他沒吃。史興家堅持煉功,在之後的幾個月內他身體一點點在煉功中恢復正常,體重也恢復到一百四十斤左右;看守所在押人員在他身上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和美好。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史興家被非法庭審,直到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底才獲悉,史興家已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被劫入監獄迫害。
9、通化市二道江法輪功學員張曉剛被非法判緩刑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晚9點多鐘,張曉剛學完法剛出門,就被守候在門口的通化市二道江山上派出所十多人給摁住,並遭非法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在集安看守所。其家族有精神病史,哥弟都有不同程度的病狀,張曉剛是家中的唯一經濟支柱,其母為營救兒子到相關部門控告反映情況無果。
邪黨匆匆將張曉剛非法構陷到柳河縣檢察院。十二月一日,張曉剛被柳河縣法院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兩年緩三年。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張曉剛被再次開庭,被非法判刑三年緩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張曉剛回到家中。回到家後,張曉剛卻仍受到二道江司法局的騷擾迫害。
10、張巧蕾被非法判刑迫害 家人控告檢察官卻遭綁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通化縣法輪功學員張巧蕾善意的告訴人們瘟疫來時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能保命,被十多個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後所謂「取保候審」。十二月九日,張巧蕾再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長流看守所迫害。非法批捕的檢察官是通化縣檢察院李宗原。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八點半,張巧蕾的家屬作為家屬辯護人,到柳河縣法院。當天,法院人員並未告知他們當天對張巧蕾要開庭,卻誆騙家屬到樓上,做遞交材料的「手續」。此後,張巧蕾的女兒走到一樓,聽到媽媽的聲音,才發現,法庭正在對張巧蕾秘密庭審。張巧蕾可能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已上訴到通化市中級法院。
張巧蕾被綁架迫害期間,家屬多次找到相關部門要求無罪釋放,卻遭到報復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張巧蕾的女兒王美琪與張巧雲、張巧秀到通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要非法批捕張巧蕾的批捕書時,被國保大隊勾結通化縣派出所警察報復性綁架。王美琪與三姨張巧秀被非法拘留15天,二姨張巧雲被非法拘留13天。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張巧蕾家屬到通化縣檢察院詢問檢察長孟若萍關於張巧蕾情況,檢察長稱上週四(二月四日)送到柳河檢察院(迫害)。二月二十一日,張巧蕾家人向柳河縣檢察院等機構相關人員,控告檢察官李宗原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此前, 二月二十日,張巧蕾家人用平信將《舉報信》和《我要媽媽回家》等材料郵寄給了通化縣紀委書記張巍、通化市公安紀檢監察組長馬濤、通化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劉玉峰、通化縣政府婦聯主任栗敏。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晚,王美琪被柳河縣公安局、通化縣公安局國保隊長徐岩等,在位於四平市的吉林師範大學綁架,寢室被非法查抄,之後連夜把她帶回通化縣公安局迫害。四月二十日上午,張巧蕾的二姐張巧雲、三姐張巧秀剛下樓沒走多遠,就被通化縣公安局跟蹤、綁架。自稱姓於的柳河縣公安局的人非法審訊她們,問的都是張巧秀、王美琪向各部門控告通化縣、柳河公檢法違法辦案的事。當天下午,張巧雲被放回。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張巧蕾家屬張巧秀、王美琪被柳河檢察院非法批捕迫害。
11、遼寧省法輪功學員張金生被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嶺監獄迫害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遼寧省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張金生準備出國旅遊,在北京某旅店住宿。當天早晨卻遭到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吉林省梅河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半,梅河市政法委、六一零法院對張金生非法開庭。二零二零年初,張金生家屬得知:張金生被梅河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張金生上訴。家屬為他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見到法官,法官讓律師把辯護書郵給他。在疫情期間,通化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二零二零年四月,張金生已被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嶺監獄迫害。
12、遼寧省曲桂英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日,曲桂英不顧個人安危,跨省來到吉林省某地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卻遭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吉林省通化縣政法委、六一零富江派出所人員非法抓捕。
曲桂英被綁架後,家屬為她聘請了律師維權,律師跨省先後去柳河縣法院五次,每次都被以各種藉口推脫。後來,柳河縣法院撒謊稱曲桂英辭退律師,律師去見曲桂英,證實法院已非法開完庭,曲桂英並沒有辭退律師。
律師告誡法官:你們不通知律師就私自開庭,違反法定程序,開庭前三天必須通知律師,你們沒有通知,還謊稱當事人辭退律師。這時律師表示要看案卷,法官稱案卷已經送到通化市中級法法。律師說,剛開完庭,怎麼還沒有判決就送走了?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吉林省柳河縣法院執法犯法,在不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私自開庭,這是在私設公堂,完全剝奪當事人的法定辯護權利,柳河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開庭是在犯罪。
曲桂英被吉林省柳河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已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三、被綁架迫害實例
1、通化市法輪功學員李華、趙桂勇夫妻遭綁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下午2點左右,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李華、趙桂勇夫妻貼「法輪大法好」粘貼,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構陷。老站派出所3個警察將李華、趙桂勇綁架到市東昌區分局,做筆錄迫害。隨後老站派出所警察非法抄李華的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大法資料、台式電腦、手機、MP5、隨身包裏帶的真相幣350多元錢,並非法將李華女兒的手機一同搶去。警察將他們一同綁架到老站派出所迫害。將他們送鐵路醫院檢查身體後送到看守所,看守所稱特殊時期拒收,連夜將李華、趙桂勇夫妻帶到老站派出所,警察又將李華的女兒綁架到派出所,讓她做擔保。李華、趙桂勇被非法「取保候審」1年。
2、通化市鐵廠鎮法輪功學員王豔秋、李守榮遭綁架迫害
二月二十五日,通化市鐵廠鎮法輪功學員王豔秋、李守榮張貼真相粘貼時,被不明真相的民眾惡告,遭綁架。到醫院檢查身體後,當天回家。
3、通化縣法輪功學員張曉蕾遭二次綁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通化縣法輪功學員張曉蕾被警察綁架。二月二十八日,張曉蕾回家。十二月九日,張曉蕾再次遭綁架迫害,後被通化縣政法委、「六一零」、柳河縣政法委、「六一零」非法判刑迫害。
4、梅河口市法輪功學員高玉珍被綁架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上午9點半左右,梅河口鐵北派出所4個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高玉珍(72歲)家,搶走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高玉珍被綁架到鐵北派出所。下午高玉珍被放回,並要求高玉珍次日再去鐵北派出所。
5、梅河口市政法委等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
通化市梅河口市政法委等單位,聽從中共邪黨指令,迫害本地的法輪功學員。梅河口市政法委、六一零、紀檢委、公安系統、社區等人員統一行動,在梅河口市舉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時間從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預期一個月。已知被劫持到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有鄭麗華、楊旭華、孫紅芹、苑科勛、陳國浩、裴國立等。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梅河市紅梅鎮派出所警察,將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鞏麗華和丈夫一起,用警車拉到梅河口市公安局。鞏麗華的丈夫張展臣,六十多歲,未修煉大法,現在患嚴重腦血栓後遺症。大小便失禁,語言不清,臥床坐輪椅。鞏麗華用自身經歷耐心慈悲的對警察講真相,他們將鞏麗華老倆口放回家。
6、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周曉丹被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初,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周曉丹在家被綁架,被非法抄家。她丈夫開門要外出,警察突然闖進屋內,直接進學法屋非法抄家。是因為周曉丹給她親戚打電話,有敏感詞,被非法監控而被綁架。周曉丹被非法拘留15天後回家。
7、通化市二道江法輪功學員王永花和張小剛被綁架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晚9點多鐘,通化市二道江張曉剛從孫姓法輪功學員(70多歲)家學完法剛出門,就被守候在門口的通化市二道江山上派出所十多人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李建國(55歲)、王永花(59歲)、劉姓法輪功學員(70多歲)、孫姓法輪功學員(70多歲),並且被非法抄家。
王永花被非法關押在通化市長流看守所迫害當天被查出肺結核,又拉回到山上派出所,14號,又重新做的檢查確診後,被「取保候審」,並交保金2000元,已回家;張小剛被非法關押在柳河縣看守所迫害。劉姓法輪功學員、李建國,孫姓法輪功學員已被「取保候審」;還有李建國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傳喚騷擾。
8、通化四名法輪功學員刑德琴、李春蘭、杜國林、閆淑芳被綁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點半,通化地區法輪功學員刑德琴、李春蘭、杜國林、閆淑芳被柳河縣國保大隊長姜輝等四、五個便衣綁架。刑德琴、閆淑芳被非法抄家迫害。二十九日上午,四位法輪功學員在柳河縣醫院被強行做核酸檢測,下午又分別在中心醫院、鐵路醫院強行做體檢後,刑德琴和李春蘭被非法關押在通化看守所,杜國林被非法關押在柳河看守所,閆淑芳由於身體不合格被拒收後回家。
八月十三日上午8點多鐘,家屬再次來到公安局大廳,請門衛電話約副局長李松,控告國保大隊長姜輝,沒聯繫上,只好在大廳等待。大約9點半左右,衝進來4個警察。一個自稱是前進派出所的警察說:要了解情況,把二位家屬劫持到前進派出所。到派出所後,把二位家屬分別關押在單獨的房間。教導員楊傑和一個男警還有一個女警對家屬非法訊問、並做筆錄。二人被非法關押了7個多小時。過程中警察嚴重的侵犯公民的合法權利。
家屬質問他們為甚麼這麼對待我們時,警察稱是上面的意思。家屬就和他們講中國政府認定的14種邪教沒有法輪功,還有中國新聞出版署的50號令,也證明擁有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他們明白真相後,其中一人告訴家屬,早就定下來今天要辦(抓的意思)你們。還有個警察叫劉建林,他逼迫家屬在不上告的保證書上簽字,不簽就不讓回家。後經家屬多方營救,通化市法輪功學員杜國林、柳河李俊蘭已回家。
9、通化縣張巧蕾的女兒王美琪與二姨、三姨張巧秀遭綁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張巧蕾的女兒王美琪與二姨、三姨張巧秀,因到通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要非法批捕張巧蕾的批捕書時,被國保大隊勾結通化縣派出所警察以「擾亂辦公秩序」的罪名報復性綁架。王美琪與三姨張巧秀被非法拘留15天,二姨被非法拘留13天。王美琪因十二月二十六、二十七日要參加考研,在王美琪的一再要求下,由她的三姨夫擔保,給5天時間(二十四日~二十八日)參加考試。二十八日回來後,繼續被非法關押,至15天期滿回家。
10、通化市柳河縣李金英買票去長春女兒家時遭攔截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李金英在柳河縣客運站買票去長春女兒家時,售票員對李金英說:「你犯過甚麼錯誤嗎?」李金英說:「沒有呀!我是煉法輪功的。」售票員說:「那不能賣給你票。」不一會,來兩個警察把李金英帶回家中,被告知不許離開柳河,等十一月一、二日再走。
11、通化地區柳河縣國保大隊長姜輝騷擾迫害李俊蘭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早8點多鐘,國保大隊長姜輝打電話讓李俊蘭明天到國保去核實情況。李俊蘭說:我今天就去,我正要找你有事哪。姜輝說:那你就來吧。
李俊蘭到國保後,姜輝和一個警察強行把李俊蘭拽到審訊室,姜輝說:要複查案由(大概)問李俊蘭在甚麼地方工作等,登記李俊蘭的個人信息,李俊蘭不配合他們,沒有回答他們的問話。他們就在電腦上填寫完內容,叫李俊蘭簽字。李俊蘭拒絕簽字。姜輝說:我就天天找你給你洗腦,給你辦洗腦班。李俊蘭說:我還想勸說你哪。這時,有人來說:上邊來人檢查。姜輝就走了,李俊蘭平安回家。
四、被騷擾迫害實例
1、梅河口市黃素香遭社區電話騷擾
山城鎮居民、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黃素香,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接到社區的電話通知,讓黃素香到梅河市公安局報到,參加一個月的學習班,黃素香被迫流離失所。八月,黃素香再次遭警察和社區的登門和電話騷擾。
2、梅河口市解放派出所警察騷擾迫害常紅霞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下午,解放派出所警察陳卓給法輪功學員常紅霞的丈夫打電話,讓常紅霞到解放派出所去一趟,稱是特殊人口普查。常紅霞沒去。十四日下午,陳卓又給常紅霞女兒打電話,態度強硬,讓常紅霞去解放派出所簽字。
3、通化地區柳河縣司法局、社區多次騷擾法輪功學員劉長春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兩個派出所警察敲法輪功學員劉長春家的門,說是來查看電費票子。警察看看票子,就走了。第二天,司法局打電話,叫劉長春去簽字,劉長春沒有配合他們。而後社區也打電話:說是查戶口,叫劉長春去一趟。劉長春沒有去社區。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上午9點多鐘,司法局的六人來所謂的回訪,劉長春打開門後和他們講真相,後來他們都走了。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柳河縣柳河鎮工作人員給劉長春的孫子(在長春念書)打電話,問他:「是不是李明軍(孩子爺爺)?」孩子說:「不是。」對方說:「那你是誰?」孩子說:「我是他孫子。」對方說:「轉告你奶奶,叫她到柳河鎮二樓去簽字。」劉長春沒去,劉長春多次被騷擾,她給騷擾者講真相。
十二月二十五日,社區兩個人來敲門,叫劉長春的丈夫李明軍到外邊來,不叫劉長春出來。他們叫李明軍簽字,李明軍說:「為甚麼叫我簽字?」 他們說:「是上面叫做的。、」這時劉長春出來阻止,他們就走了。下午,再次打電話騷擾劉長春的孫子。然後把電話打給李明軍,劉長春接的電話,拒絕他們的要求。
十一月九日下午1點多鐘,劉長春接到社區人員的電話,說普查戶口,要身份證號碼,並告知上邊下來的名單中有你的名字,讓她簽「三書」,被劉長春拒絕。
4、通化地區柳河縣政法委指派國保大隊騷擾各單位法輪功學員
柳河縣政法委「反×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辦公室指派國保大隊姜輝、高煜文找各單位法輪功學員簽「五書」,稱不簽就辦洗腦班。已經被騷擾的有縣稅務局崔著友、孫仁啟、縣農業技術推廣總站陳虻玉等人。
5、通化縣快大鎮派出所警察騷擾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中午,通化縣快大鎮派出所2個警察(一男一女)、1名社區人員去法輪功學員唐麗麗、高姓法輪功學員家,他們讓在三張紙上簽字,並說不簽會影響孩子,以後找工作都不好找,他們說簽了字以後就再不找你了,想煉你簽了字就在家煉唄,被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拒絕。
6、通化地區柳河縣警察、社區人員以普查戶口為名騷擾法輪功學員
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份,通化地區柳河縣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已核實法輪功學員陳紅玉、崔著有及妻子、趙玉香、孫仁啟、趙桂華。劉維平及還有未修煉曾經訴江的兒子、閔照琴、馬駿等被電話騷擾。
十一月十七日,五道溝派出所打電話問李俊蘭簽不簽「三書」,被李俊蘭拒絕,並給他們講真相。柳河縣農村各鄉鎮法輪功學員被派出所警察騷擾,讓簽「三書」。有砬門鄉復興村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自興村以前煉過功現在已經就不煉的人,也被騷擾。
釣魚台村村長及會計找高連傑簽「三書」,被高連傑拒絕。同時他們還找王鳳偉簽字,被她拒絕,他們脅迫王鳳偉的丈夫簽字,被王鳳偉的丈夫拒絕。
姜家店有一樸姓的男老年法輪功學員,警察第一次去他家,他沒在家,警察就給他打電話,叫他回家。他說:我沒時間正在幫工。警察就叫他妻子給簽字。他妻子給他打電話問他行不行,他說不行,警察就走了。第二次,樸姓法輪功學員被警察堵在家裏,警察叫他簽字,他說:「不能簽字,你們這年紀懂甚麼?簽字對你們不好。所以不能簽。」
7、柳河縣多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遭騷擾
從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開始,柳河縣鄉鎮、社區、公安派出所人員大面積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偷著拍照、錄音、錄像,不斷的到法輪功學員家騷擾,給法輪功學員及家人造成極大的傷害。法輪功學員拒絕簽字,並給騷擾者講真相。
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閔昭芝接到社區主任的電話,叫她簽所謂的「五書」,閔昭芝就把電話關掉了。她下午回家,進屋看見有社區和公安人員在她家,社區的人說:「快坐下,煉法輪功的都得簽字。」於是拿出三張紙。閔昭芝說:「悔甚麼過呀?幹啥簽字呀?我們又沒犯罪。」社區人員說:「不簽影響孩子的將來。」她說:「我沒兒女。」後來他們就走了。十二月二十五日,他們再次去閔昭芝家騷擾。
十二月二十四日,法輪功學員劉維平的兒子接到社區打來的電話,叫劉維平去簽字,這已經是第二次打電話了。
十二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李俊蘭被鎮政府和派出所警察騷擾,李俊蘭拒絕簽字。
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周顯清的姪兒(在四川工作)接到警察的電話,問他:「你姑姑是不是住在你家?」周顯清的姪兒回答:「我在外邊快兩年了,不清楚。」然後警察又給周顯清的弟弟打電話問:「周顯清是否在家?我們去敲門,她也不給開。你勸勸你姐,否則對你們不好。」他們上午去敲的門。當時周顯清沒在家。
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上七點左右,社區和公安人員帶著攝像機到八十多歲的李文祥老人的家裏,逼著李文祥老人簽字。
十二月二十五日,劉長平被警察電話定位找到,強行簽字,不簽就要強行帶走。參與到警察劉建林已退休,還在參與迫害。
十二月二十六日,社區人員到六十多歲的葛姓女法輪功學員家騷擾,葛姓女法輪功學員給他們講真相,拒絕簽字。他們走後不長時間,再次來騷擾,這位學員就不給開門。社區還找法輪功學員家屬給代簽。
8、通化市東昌區法輪功學員李文謀、王淑梅遭當地社區人員上門騷擾迫害,唐淑賢、宋殿慧、宋殿紅等被電話騷擾迫害
五、遭惡報實例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那些參與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會導致惡報。
李勇霖,男,漢族,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出生,吉林靖宇人。二零零七年任白山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二零一一年二月,任白山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政委,撫松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撫松縣副縣長;二零一四年四月,任吉林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副總隊長;二零一六年七月,任梅河口市副市長,梅河口市公安局局長、督察長,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長。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一年間,李勇霖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李勇霖在梅河口市、通化市兩市同時任公安局局長、副局長時,警察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大肆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為法院冤判法輪功學員提供誣陷材料。根據明慧網數據顯示,僅在二零一九年,通化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綁架構陷、騷擾、強制洗腦的就有39人。
據吉林省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消息,吉林省梅河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李勇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李勇霖因參與迫害已遭惡報,不久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和更為嚴厲的天懲。
綜上,二零二零年通化市法輪功學員遭吉林省通化市政法委、六一零特務組織迫害,造成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孫群英被迫害離世;至少有11人被非法判刑;27人次被綁架;44人次被騷擾迫害。通化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主要地區是通化市區、柳河縣、梅河口市。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是通化市政法委、「六一零」、街道社區、派出所及各市縣政法委、「六一零」、街道社區、派出所以及吉林省政法委、「六一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