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馬三家勞教所迫害致精神失常 李國剛含冤離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錦州市凌海市法輪功學員李國剛,二零一零年七月再次被綁架、非法勞教,在馬三家勞教所被迫害得精神失常、失掉記憶、兩眼呆滯,歷經九年多痛苦掙扎,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五歲。其妻子王蘭芝被非法判刑六年,遭殘忍迫害,多年前含冤離世。

李國剛,凌海市金城造紙廠職工,一九九五年患上一種前列腺疾病,不得不暫停工作,去錦州市住院治療;一個月以後,從醫院回來,雖然疾病暫時被控制,但身體特別虛弱,身體怕涼,大熱天,別人都穿單衣服了,他還穿著厚厚的棉褲,不敢著涼。一九九六年三月份抱著試試看的心開始學煉法輪功,不長時間,他的病徹底消失,工作有勁了,家庭也和睦了。見證神奇,家人也相繼走入大法修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李國剛與妻子多次去北京上訪,一九九九年九月末被關押在凌海市拘留所迫害一年;二零零三年被關押在錦州勞教所迫害一年。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八日,李國剛下夜班回家,騎自行車行至大凌河大橋上時,被開著警車迎面而來的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右衛派出所副所長田爽等人,劫持到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進行審訊,午後被送往凌海市拘留所。李國剛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強行勞動教養一年,綁架到馬三家勞動教養院男一所三大隊加重迫害。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李國剛從勞教所回到家中。到家的第五天半夜三點五十分,他開始出現不正確狀態,對妹妹說:「屋裏有股吃人味,太嗆人了,我出去走一圈。」他妹妹說:「你去外邊走走就回來,不要走的太長時間。」不到五分鐘,李國剛就回來了,並說外面也都是吃人味,剛說完這話,他就張著嘴「啊啊」的使勁喊著,喊了幾聲,一扭身就倒在自家的地上口吐白沫,人事不省,抽了起來。(從抽到清醒大約四十分鐘左右,不省人事時間十五分鐘左右),到第二天上午十點三十分鐘就抽了四次(四點十分至十點三十分)伴隨著小便失禁。

家人根據李國剛的這種情況,協商後,送往大凌河醫院。醫院對李國剛進行了檢查:一、驗血,二、腦電圖,三、腦部拍片(照像)。第一項檢查,驗血,結論是腦炎。住了三天院,情形略好,第二項三項檢查都是正常,就回家了。

李國剛情形時好時壞,一天不如一天,小便失禁,大腦失憶,出門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他順嘴甚麼都說,遇到吃的就猛吃,七個小時就吃了三頓飯,情形加重。誰也勸阻不了,經常大發脾氣。

二零一一年九月七日,李國剛女兒送他到錦州市屬醫院進行再次檢查,醫院決定做磁共振檢查。但李國剛身體不由自主的抽搐亂動,醫生就給打了鎮靜劑,不見效就又打了三次,因鎮靜劑對李國剛毫無效果,無法進行磁共振檢查。醫生只能拿著照的膠片分析說:是大腦中樞神經系統感染。再後來甚麼也沒說。在那裏住了十天院後沒有甚麼好轉,每天需一千元醫療費,因經濟負擔不起,只能被女兒接回家中。

此後,李國剛的狀態更加失常,整夜不睡覺,到處亂翻,兩眼呆滯,失掉記憶,從前的事情沒有邏輯的亂說。因家裏無人能看護,只能暫時送去凌海市白羊老年養老院,狀態更是反常。

被綁架勞教前,李國剛身體非常健壯,性格開朗、豪爽,正直、善良,是親朋好友、左鄰右舍眼裏公認的好人;僅僅一年,一個好端端的壯漢被迫害的精神失常了。根據李國剛的表現,親朋好友懷疑他在勞教所被惡人施用了針劑或在食物中加了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所致。

歷經九年多痛苦掙扎,李國剛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李國剛含冤離世。

妻子多年前被迫害離世

李國剛妻子王蘭芝,在一九九九年七月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王蘭芝等十七人被綁架、送到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被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八天之後立即被轉到北京七處監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四日,王蘭芝被非法逮捕,一個月後,又轉回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然後又被北京東城區法院判刑六個月(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王蘭芝等十二人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提出上訴,結果被維持原判。參與迫害單位:北京市天安門地區公安分局、北京市天安門管理處、北京市天安門武警部隊、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六日王蘭芝被開除公職,單位是:錦州市金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環衛處,總經理朱智仁,書記李明久,處長劉振亞。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六日,王蘭芝從北京回來直接被凌海市金城派出所送到當地洗腦班迫害,逼迫寫「不煉功、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書,並向家人勒索了保證金一千元。

二零零三年二月中旬的一天晚上,王蘭芝因掛條幅告知世人「法輪大法好」,被本廠公安處(現在的公安分局)處長王景山帶人抓捕,被非法判刑六年,被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女子監獄,遭殘忍酷刑迫害。

據明慧網報導,王蘭芝剛被劫持到監獄,第一天晚上,就被迫到水房裏站著,一幫兇惡的刑事犯人對其猛打,用鞋底抽打王的頭部、肩部、臉部,王的聲聲慘叫驚醒了每個服刑人員。每天晚上都看見王蘭芝只穿著內衣、內褲(十一月的天氣已經很冷)被強迫站在水房裏,白天在陰冷的廠房裏反省,每天遭受著邪惡之徒的打罵、折磨。王蘭芝拒絕唸誣蔑大法的書,邪惡之徒張豔萍(殺人犯)左右開弓打她的嘴巴,把她按倒在地又揪著頭髮拽起來,連走路都揪著王蘭芝的衣領走。

據殺人犯張豔萍自己說,打王蘭芝嘴巴,每次竟超過三十個,那些被利用和失去人性的犯人把王蘭芝身上掐成青一塊紫一塊的大疙瘩,有三個叫張妍(盜竊)、玄今春(吸毒)和周學影(吸毒)的犯人,她們平時有甚麼不痛快,就絞盡腦汁找一切藉口對王蘭芝大打出手,在她身上發洩出來之後露出猙獰的笑,而且大肆宣揚打你王蘭芝都不用請示隊長。這明擺著就是隊長指使打的,而且那些邪惡的隊長還警告王蘭芝以後再找隊長談話,首先得經過夾控她的那犯人同意。

警察對王蘭芝所遭到的毒打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而且背地裏對那兩個夾控下令收拾監控,不給她任何自由,矯世美(隊長)說欠收拾。那幾個黑手都已經遭到了報應,喊著手疼、胳膊疼,王蘭芝勸告她們別打法輪功學員了,否則沒有好處,她們不但不聽勸告,而且更變本加厲。手疼不用手打,用拖鞋底子打,衣服架打,用衣服堵王蘭芝的嘴,不讓她喊出聲,吃飯、走路的姿勢都受到限制。

王蘭芝被惡徒折磨的大腦受到嚴重刺激,反應很慢,眼神發呆,出獄回家時,人已精神恍惚、神智不清。

二零一零年七月李國剛被綁架時,凌海右衛派出所田爽等人非法入室抄家,當時王蘭芝一個人在家,受到驚嚇,加重病情,不敢回家,把家中所有的證件裝入兜中背在身上,在外面逛,於二零一三年大年初三含冤離世。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