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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又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扣除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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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地區法輪功學員養老金被非法扣發情況時有發生,明慧網公開刊登出來的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二月就有八例。近日,又獲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扣除養老金。

1、普陀區法輪功學員劉文英已被非法扣除養老金兩個月

上海普陀區法輪功學員劉文英(女),76歲,原來一身的病,一九九六年煉法輪功後,獲得健康,無病一身輕。在九九年法輪功被迫害後,因堅持信仰講真相曾在二零一二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那個人間地獄她遭受了殘酷的精神和肉體折磨。二零二一年新年前後,她被不明不白枉扣了兩個月的養老金!

養老保險金來源有兩部份,一部份是從勞動者個人工資裏扣繳,另一部份是由勞動者所在單位繳納,勞動者本人和所在單位對社保基金的貢獻換來了養老金收入,這個養老金不是政府給的,政府本身是靠納稅人繳的稅來養活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扣發申請人養老金的行為完全是違法和錯誤的,應予糾正。

目前劉文英已向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出行政覆議申請書,同時準備相應提出法律訴訟、走訪有關主管部門和政府部門。

2、普陀區法輪功學員吳煜琴的養老金被非法扣除

上海普陀區法輪功學員吳煜琴(女),70歲,曾因發真相資料被攝像頭監控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九日被普陀區六一零等非法拘捕,後被靜安區法院非法枉判一年六個月,從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被非法關押監獄迫害。而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收到上海黃浦區社保中心通知,被告知從一月八日起要停發養老金(一月份的養老金已被扣除)。

吳煜琴於一月四日與她丈夫一起上訪了黃浦區社保中心,專管負責人吳迪(女)接待,其態度專橫無理。吳煜琴老人一方面善意地講述信仰自由、自己努力按真、善、忍的標準修煉,做好人無罪及二十餘年來被迫害的事實真相,希望她明白真相;另一方面從法律層面指出扣發養老金是違憲違法的。吳煜琴還專門請了律師發了函,他們不但拒不接受律師發的函,還惡意中傷,吳和她丈夫還專門寫了給黃浦區社保中心有關違憲違法的條款等信件給專管人員和負責人,他們也拒不接受。

目前吳煜琴老人又寫了申訴書走訪,並狀告有關上級部門和負責人,目的還是勸善,希望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員快快明白真相,停止迫害,否則害人最終害的可是自己啊。

3、法輪功學員管龍妹被扣發養老金

二零二一年一月,上海法輪功學員管龍妹的工資卡上沒有養老金到賬。後查詢到被楊浦區社保局停發(退休前工作單位是楊浦區的)。楊浦區社保局工作人員說,要管龍妹退還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期間的養老金,並拿出宣傳手冊說是「法律」依據。後說可以考慮管龍妹的基本生活、每月扣除部份。由於管龍妹之前不了解這方面的法律,就聽信了他的話,最後協商每月扣600元,加上革去增資部份,相當於每月扣1200元。

上海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楊浦分中心

上海市江浦路736號 021-55807458

4、法輪功學員施雅娟被扣養老金情況

上海法輪功學員施雅娟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五日在信箱裏收到了上海市黃浦區社保中心發來的告知書,要施雅娟去黃浦區社保中心一次,說因存在被判刑的情況,相關期間不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對於多領取的養老金(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黃浦區社保中心將予以追回,並將根據後續核實情況調整養老金水平。如有異議收到告知書起五個工作日內至社保經辦處。

於是,施雅娟去了黃浦區社保中心。社保中心自稱唯一的法務專員給了施雅娟兩張覆函,一張是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的勞社廳函【二零零一】44號,一張是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的勞社廳函【二零零三】315號,後一張是對前一張函的補充說明。然後又給了施雅娟一張告知書,說是黃浦區社保中心已調整施雅娟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期間不符合基本養老金增資條件,說施雅娟多領了139269.6元的養老金(200704─201003養老金及201004─202012差額),收到告知書起五日之內辦理退還手續。逾期不來黃浦區社保中心將暫停發放施雅娟的養老金,並將相關情況納入國家和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施雅娟從二零二一年一月起就分文無收,中國新年前施雅娟與所在居委相關負責人說了養老金被扣一事,所在居委一次性給了施雅娟節日補助500元。

施雅娟於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向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起行政覆議申請,在二月十八日打了上海市民熱線12345之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給了《行政覆議申請受理通知書》滬人社復受字【二零二一】第63號。

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自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一位工作人員(沒有報工號)打電話給施雅娟,說是可憐施雅娟是一九五五年出生的,被暫停發放養老金了,要是施雅娟願意的話,每月給1200多一點的生活費(原來的基本養老金是每月4504.4元),這位工作人員說可以為施雅娟努力一下,只要回答願意還是不願意,施雅娟說不願意。對方就把電話掛了。電話中施雅娟問對方表示給點生活費的依據呢,對方就不搭理。還表示你要不願意,這條路(指覆議)是走不通的。

5、法輪功學員王作善被非法扣發養老金

上海法輪功學員王作善,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二零一二年五月六日,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關押在提籃橋監獄,期間遭到精神和身體上的殘酷迫害。後王作善與家人逃離中國大陸,現已流亡海外。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下旬,上海靜安區法院下達通知到上海社保中心靜安分中心,從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起全面停止發放王作善的養老金,還提出要追回非法判刑期間已經領取的17萬9千多元的養老金,然後重新測定每月養老金數額。

養老金是每個參與工作的公民應該得到的勞動報酬,並且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本身就是非法的,更加不應該根據非法判刑的前提剝奪公民合法的收入。希望相關人員,不要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的迫害政策,補發法輪功學員王作善的養老金,停止對所有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為你們自己選擇一個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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