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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請律師維權 合江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開庭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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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合江法院原定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非法庭審瀘州市江陽區四名法輪功學員代群英、李世芳、劉開勝、簡紅梅,法院為他們每人指派了一名所謂「援助律師」做有罪辯護。一月二十六日,代群英家人聘請的北京律師趕到合江法院辦理了代理手續,為當事人依法無罪辯護。合江法院當即決定庭審改期。

代群英,69歲,瀘州市紙箱廠退休工人,二零零九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心口痛、頸椎痛、雞眼等病全都好了,沒吃一分錢藥。

李世芳女士,現年68歲,原瀘州市毛巾床單廠廠長(曾兼書記),她臨危受命,硬將這個搖搖欲墜的企業扭虧為盈,企業資產新增十多倍,產品出口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被評為瀘州市十佳優秀青年廠長,四川省百佳優秀青年廠長。多家媒體書刊報導過她的事蹟,得到過很多榮譽,如她所說,獎狀、證書一大堆。

劉開勝,男,現年49歲,四川省地礦局一一三地質隊高級工程師,技術顧問,水工環地質勘察院總工程師。劉開勝於一九九五年讀大學時,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工作中任勞任怨,從不計較個人得失,深得領導的信任和同事的尊重。

簡紅梅,小學音樂教師。她說:「我原來滿身是病:甲亢、重度貧血、婦科病、血色素只有5點幾克,體重七十幾斤。九五年在西南師範大學函授時,查出聲帶疲軟,唱歌高不成,低不就,多唱一會兒就不行了,嚴重的影響了我的工作。一九九六年修煉了法輪大法,我的身體完全康復了。」

四名法輪功學員現在已被非法關押了五個多月,在公檢法綁架、構陷過程中,無一人認罪認罰。北京維權律師的介入,打破了合江法院預謀全是由指派辯護人出場造勢的局面。

事件回放

二零二零年,武漢新冠肺炎特大疫情一波未平另一波即起,瀘州市法輪功學員在這個疫情表面緩解的間隙中努力傳真相,抓緊呼喚良知、救眾生。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六日,瀘州市江陽區法輪功學員李世芳、代群英、簡紅梅、劉開勝到遠離市區的合江縣自懷鎮趕場,向民眾免費發放避疫逃生的真相資料,被自懷鎮派出所綁架。

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合江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關進合江縣看守所,後轉到瀘州市納溪區看守所。期間,他們的家被非法查抄,家中屬於個人信仰的私人物品大法書籍、師父法像、電腦、手機、U盤、內存卡等被搶走,加倍折算成幾百份的所謂「證據」。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合江國保發出逮捕通知;十月二十三日合江國保又將四人構陷到檢察院,合江檢察院受理;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合江檢察院參與構陷下達起訴書;合江法院定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庭審。

代群英家人聘請的北京律師得知該案已構陷到了法院,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趕往合江法院遞交代理手續。此時方知,合江法院已經定下了庭審日期,並為四名當事人指派了辯護人。北京律師說,我是代群英家屬委託的辯護人。代群英不需要指派的辯護人,不需要「援助律師」。於是,法院預謀的這場庭審,全是由法院指派辯護人登場造勢的局面被打破,合江法院當即決定開庭改期。

所謂「援助律師」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北京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代群英時得知,代群英已經得到了二月三日庭審的通知。法院指派的「律師」去會見代群英,代群英覺得奇怪,就問:我是有人辯護的,怎麼給我指派一個來呢?指派律師謊稱:你的律師不來了,他沒去檢察院,法院他也沒去。

其實,代群英的律師一路跟進,往返奔忙,不僅去了國保,去了檢察院,見了國保、檢察院的辦案人,與他們當面交談了自己的意見,還給他們分別呈上書面文書:《代群英無罪,應撤銷案件予以釋放的法律意見》,《對代群英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律師意見書》;案子到了法院,北京律師趕往法院辦理手續,也將在開庭前向合江法院呈上代群英無罪的《辯護詞》,不懈努力的制止冤案發生。那麼,合江法院的指派辯護人怎麼向當事人撒謊呢?援助律師怎麼欺騙自己的援助對像呢?援助律師究竟在援助誰呢?

且看瀘縣法院對八旬老人程思桂冤判的案子。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程思桂老人到達瀘縣法院在入庭登記的時候,一個陌生人上前與她搭話,問案子的情況。程思桂說,我散發真相資料,是救人的,沒有錯,沒有罪。事後才知道,這個人是瀘縣法院為程思桂找來的指派辯護人,即所謂的「援助律師」──四川九獅律師事務所的江世銀。這個江世銀,事先沒有與程思桂見過面,根本不了解當事人的思想態度,立場觀點,不了解事實真相,發表的所謂辯護意見,全是迎合中共法庭的一派胡言。甚麼「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繫坦白」;「被告人對指控的罪名也無異議」等等,以栽贓陷害的虛假言辭,強加當事人認錯、認罪的態度,歪曲了當事人的原則立場,扭曲了事情的本質。程思桂大呼,這是陷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瀘縣法院秘密庭審龍馬潭區法輪功學員羅太會、雷煥英、鄧萬英、苟正瓊。兩位指派辯護人在法庭上大放爛言,說甚麼法輪功是×教,兩位當事人是炮灰,是受矇蔽的,受誘惑的等等,對她們進行打擊,對當事人的人格尊嚴進行侮辱。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瀘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易群仁下達非法判決。庭審前,法院的指派律師去看守所會見易群仁,得知是有罪辯護,易群仁就說,我不要。實際上對於指派律師當事人是有權拒絕的。律師卻欺騙她說,這是法律規定的,你不能不要。庭審時,這位律師在當事人表態拒絕的情況下,仍賴在法庭上參與迫害。易群仁被誣判四年,處罰金一萬元。

從瀘州市近期幾起案例看,被法院找來的所謂「援助律師」,其實是被法院利用來充當第二公訴人角色的。中共江氏犯罪團夥以密令(「法發2000年29號文」)脅迫、操控公檢法司迫害法輪功,迫使執法機構執法故意違法走黑道。迫害二十一年來,中國有良知的正義律師一直在紅色恐怖中頂著巨大的壓力,堅守著自己的職業道德,維護著法律的尊嚴,維護著社會的公道,捍衛著人的普世價值。在為法輪功學員千百場的無罪辯護中,把中共法庭用故意錯用刑法300條魚目混珠、用「兩高解釋」偷梁換柱冒充法律、用「國家定性」等等司法詐騙的邪惡手段,與辦案程序中種種違法行為揭露無遺。之所以最近出現法院指派辯護人登場表演,說明中共法庭已虛弱不堪,靠「援助」造勢,迫害已難以為繼。其實,他們中一些人心裏是明白的,明白自己打著執法的幌子在違法走黑道,穿著皇帝的新衣在自欺欺人的虛假中活著,在靠著為中共邪黨賣命而活著。或許他們內心深處也在盼望著有一天能擺脫中共淫威,卸掉皇帝的新衣,堂堂正正的做一個真正的中國人。

合江公檢法相關人員,二零零九年非法將去合江講真相的六名法輪功學員判刑;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八年,將控告江澤民的合江小學教師劉小林、夏成貴夫婦非法判刑;二零一七年將去合江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高賢英(年近八十)、張元華、鄒明英三人抓捕、構陷,投進冤獄;二零二零年又將把代群英、李世芳、簡紅梅、劉開勝推上法庭。在四名法輪功學員均無認罪認罰的情況下,強加給他們辯護人作有罪辯護,企圖把冤案做實,再次製造冤獄。法輪功學員長期對其講真相,勸善,給了他們一次次選擇的機緣。善良的人,善良的心,總是希望被禁錮太嚴,陷的太深,受迫害最慘的公檢法人員能聽真相,聽勸善,停止迫害,在已經開始的大淘汰中,或將來的大審判中,為自己留下未來。

參與迫害的合江公檢法人員:
四川省合江縣自懷鎮派出所0830--5300008,所長李良明18228991729
合江縣公安局局長呂剛
合江縣公安局國保教導員任偉 電話:13982484833,傳真0830--5211578
合江國保大隊副隊長 王中和
合江國保周隊長
國保大隊隊長王毅東
合江縣公安局辦公室0830--5222270,0830--5219018
合江檢察院檢察官 張聯明
合江縣檢察院檢察官 席海平
合江法院 電話:0830──522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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