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他們來者不善,就叫他們坐下,準備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坐,非要到我臥室看看。看到我經常看的兩本書翻了一下說:這本書(《轉法輪》)給你留著,這本(《新經文》)我們拿走。我不讓,他們不吭聲,順手還拿了幾個護身符,出門時,對我說:「你是重點,以後我們還會來的。」
在二零二零年十月份的一天,我外出後回家,小女兒告訴我,他們又來了,把你的東西都搜走了。我一看,桌子上,抽屜裏的書和資料都沒了,就連收音機裏的兩個卡也被摳走了。小女兒把他們當時收書時的照片給我看。我心裏很難受,這簡直是無法無天,把我們大法弟子的慈悲和善良不當回事,我們太被動了。
我想警察來行惡,正是曝光它的時候,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我應該去派出所給他們講真相,把書請回來。我們是正的,他們是邪的,我們和他們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不是迫害與被迫害的關係。在師父的加持下,星期一早上,我發好正念後,堂堂正正的走入了派出所的值班大廳。
當時的值班人是個年紀較大的某科長,他問我有甚麼事,我說上個星期五,警察A和B到我家,拿走了我的書、筆記本等資料,我有意讓你們看了兩天,想必你們也看的差不多了,我今天是來把書請回去的。
坐在一邊看電腦的警察B對我說:「書和資料都上交了,你拿不回去的。」我問他為甚麼要收我的書和資料,你們不知道這是在違法嗎?
值班的某科長對我說:「你還真有點膽量,別人躲還來不及,你還敢來要書?」我嚴肅的對他們說:「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對祛病健身有奇效,我以前有許多病都煉好了,而且有好多癌症病人都煉好了。你們都可以抽時間去看看《轉法輪》這本書。」
這時另外一人(估計是所長)瞅了我一眼說:「法輪功是某教,你還敢在這裏說這些。」
我說:「請你拿出法輪功是某教的證據來。」他不吱聲。我又說,請你們在手機上查閱一下二零零零年公通字第三十九號文件中央辦公廳、公安廳聯合發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有沒有法輪功?沒有。法輪功是某教是江澤民接待記者時隨口說的一句污衊法輪功的話,還偽造了一個「自焚」偽案來栽贓法輪功。跟江澤民跑的人大多都遭到了懲罰。就說近的,你們六一零主任不也遭惡報死了嗎?
某科長說,他那麼年輕,怎麼死了呢?我說,我們地區所有煉法輪功的學員中,年輕的幾乎都被他判刑、勞教了,有的被送洗腦班、看守所、拘留所迫害,多少人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而且你們某公安科長某某某不也是迫害法輪功而遭報的嗎?
某科長說,你們可以去告他呀。我說,江澤民在二零一五年就被二十多萬人控告了,而且海外有三十多個國家控告了他,這不是事實嗎?
這時警察A也來了,我說,你也查查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的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這不說明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參與迫害是非法的嗎?
警察A拿出了手機翻閱。我繼續說,大法師父講:「常人社會中的每一個人,每一個生命都得在未來承擔他所做的一切。這是絕對的真理,而且是千真萬確的事情。」[1]他們都沒有吱聲,只是聽我在講。
這時A警察被叫去開會,我原單位的公安科的某幹事也來了,勸我回去。
這次講真相的效果雖然不太理想,書也沒請回,可我覺得對他們今後再聽真相得救打下了一個較好的基礎,同時對他們的震懾也很大。
師父說:「所以你碰到了好事、壞事,只要你修了大法,都是好事,一定的。」[2]
這次「清零」迫害表面上看是壞事,其實是大法弟子給不明真相的人講清真相的機會。與其被動「挨打」,不如主動去跟他們講清真相。正念正行,一切聽師父安排。
層次有限,不在法上的地方,請慈悲指出。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新西蘭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