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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三年冤獄 廣東韶關市陳雪清又被誣判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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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法輪功學員陳雪清女士,因正義銷毀曲江區松山街道韶鋼紅旗區居委會的誣陷誹謗宣傳欄,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被曲江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近日得知,陳雪清已被曲江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勒索一萬元。

陳雪清女士,一九六二年十月出生,大專畢業,韶關鋼鐵集團公司退休職工。修煉法輪功後,陳雪清身心健康,在家裏、在社會上都按真善忍做好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陳雪清屢遭迫害,因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先後兩次被綁架、拘留,又被送入韶關市610辦公室屬下所謂的「法制學習班」(洗腦班)及廣東610辦公室屬下所辦的三水「法制學習班」關押迫害。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八日,因持有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勒索罰款;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日,因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非法拘禁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因講真相陳雪清被曲江區公安分局和松山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韶關市看守所。一同被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付赤英。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陳雪清被曲江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付赤英被非法判刑一年一個月。審判長為黃文勇,審判員為吳志明、黎斯惠,檢察員為劉英、黃煜。陳雪清二零一七年八月出冤獄回家。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陳雪清發現曲江區松山街道韶鋼紅旗區居委會有詆毀、誣陷法輪功的邪惡宣傳欄,就用油漆將這個害人的宣傳欄銷毀,被居委會誣告。五月十七日,陳雪清被曲江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

近日得知,陳雪清已被曲江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勒索一萬元。陳雪清不服枉判,提出上訴。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韶關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陳雪清已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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