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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輪功學員馮慶瑜遭受的八年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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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天津法輪功學員馮慶瑜先生,六十六歲,自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健康,平和謙卑,樂於助人,是單位、鄰里、親朋好友等稱頌的好人。然而,即使這樣的好人,在中共惡首江澤民挑起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也難以倖免,尤其是二零一二年被綁架、枉判八年,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以下是馮慶瑜先生訴述近年來遭受的迫害:

被綁架至天津市東麗區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在我工作的單位,我被到兩個不知姓名、身穿便衣的警察綁架,其中一個掏出腰牌向我亮明身份,並問某某在你這放東西了嗎?接著他們翻箱倒櫃將我的現金、打印機、電腦、刻錄機等等私人合法物品全部抄走,並將我綁架到天津東麗區華明鎮派出所,非法審問我時說:你有甚麼要求?我說:黨員迴避。(因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當夜,中共江澤民發信給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關領導,稱「共產黨如果戰勝不了法輪功,那將是天大的笑話」。這封信被當作中共內部機密文件層層向下緊急傳達。而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的性質屬於違背《憲法》的信仰自由,當事人雙方是法輪功學員與中共黨員,法庭中的執法人員,往往都是中共黨員或者擁護迫害法輪功政策人員,依據法律原則,屬於當事人的一方。而坐在法官位置的並不是公正的第三方,而是由一方當事人審問另一方當事人,這在法律上是違背法律常識的非法審判。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中共黨員應當被視為本案當事人,必須「自行迴避」。)他們換了三波人(非黨員),最後一個所長級別的說:太晚了(當時是半夜十二點左右),我們沒有人換了。

他們問了很多,我始終就說三個字「不知道」。在便衣進入倉庫那一時刻起,我就絕食抗議他們非法入侵倉庫的行為。轉天,他們就把我送到天津市東麗區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繼續絕食抗議,到了第五天,看守所警察把我送到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準備灌食。那兒的大夫說:你們(警察)幹的事,是法西斯行為。大夫沒給灌食。他們又聯繫了東麗醫院,到那幾個警察按住我,對我強制灌了食。灌完食之後,其中一警察和我單獨說:你的事我沒有動手。灌食的插管沒有往出拔,並以防止我拔灌食管為由,捆上了約束帶,使我雙手動彈不得。

回來後,所長將我叫到了管教室,對我說:我給你一本《轉法輪》書好嗎?我想,既然被關在這裏,不如看一看《轉法輪》寶書吧,我答應了。他還說:你得吃飯啊。這樣,我停止了絕食。一個星期過去了,他還沒給我《轉法輪》。我又第二次絕食,四天後他害怕我出事,才給我拿來《轉法輪》。

大約在被非法關押第三十六天時,華明鎮派出所來了兩個警察,其中一個瞪著很大的眼睛,當時我質問他們:你們拿我四千多塊錢、十九個半導體、七、八個U盤,沒有給我扣押清單,你們把這錢、東西,拿哪去了?他們一聽一驚,那個人的眼睛立刻變得很小,想要問的事情連問也沒有問扭頭就走了。

遭非法開庭 枉判八年

大概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在東麗看守所內對我進行非法開庭。東麗區檢察院代理檢察員代號菊念了非法起訴書。東麗區法院審判長叫張亞玲、審判員劉士軍、代理審判員張哲、書記員夏陽、速錄員黃維玲。在庭上既沒有律師,也沒有家屬等在場。我剛開始念自己寫好的辯護詞,就被法官打斷了,然後將我的辯護詞要走了。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底,一審對我非法判刑八年。在看守所,我提出上訴,這時走過來一個警察,叫我寫一式三份的上訴狀,我寫完他就拿走了。但一直沒有上訴結果。

劫持到天津濱海監獄五監區 強制轉化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份 ,我被劫持到天津濱海監獄五監區。一到監區,幾個警察強行給我穿上囚服,他們安排四個包夾犯人,每天強制對我播放污衊大法與師父的視頻,要求我一動不動地在小板凳上坐著。

轉年二零一三年,副大隊長周威為了轉化我,就找來六個犯人帶我進了轉化室。其中一個姓宋的犯人手裏拿著手銬,一邊顛著手銬,一邊走過來說:你要轉化,你就寫三書。你要不轉化,我跟你去八大隊(八大隊是嚴管隊),我說:「走!」他們一看嚇唬不住我,其他五個犯人很恐慌的樣子圍上來勸我,犯人手裏拿著手銬本身就是不允許的,那不是大隊長讓他們幹的嗎?隊長違反了警察法律條例。

一計不成又生一計,有一天,五大隊的犯人大雜役叫我擦學習室的玻璃,我就去了。在擦玻璃的過程中,他說:你二零零一年轉化了,這次你為甚麼不轉化呢?你不是出爾反爾嗎?他們為了激怒我,一連兩天用此事對我進行侮辱。當時我就頂了他兩句。此時,周威在辦公室一直盯錄像,一看我倆發生口角,立即作出決定:扣大雜役的減刑票、扣包夾人五分。此事讓人傳到了我這裏,我聽後找大隊長周威:你為甚麼斷了他的票扣包夾人的分呢?大隊長說:沒有你的事,你走吧!

此後,犯人大雜役,反覆找我,並威脅我說:你要不轉化,我叫我母親找你的家人報復。我聽了心裏很不是滋味,為了他的票、為了包夾人的分、為了家人不受牽連,我違心地寫了「三書」,後又寫了嚴正聲明,並跟大隊長說明此意,大隊長說:你寫就寫了唄。由此,大隊長從副大隊長升為正大隊長。

長期高壓恐怖下 出現三次腦梗狀態

因長期處於高壓恐怖下,二零一四年我在五監區出現了第一次腦梗狀態,每七、八天出現一次,感到右邊身體軟綿綿的,渾身無力,得扶著東西才能站立,勁緩過來才能動,打飯時空飯盒掉在地上,我被送到監獄系統的新生醫院(康寧監獄)。一天一個犯人讓我寫「三書」,結果我寫了控告江澤民的訴狀投入監獄長信箱。二零一八年我在十監區(嚴管監區)再次出現腦梗狀態。

二零一九年五月,新的一輪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又開始了。濱海監獄重新組建一監區(專門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區。幾個包夾犯人看管我,特別是犯人王迪甚是囂張,對我進行幾個小時的謾罵、侮辱,使我出現第三次腦梗,半邊身不會動了,需要他人攙扶。就是這樣,他們還不讓我正常睡覺(一般九點休息),可他們叫我十一點睡覺。還說:你要不轉化就讓你十二點睡,再不轉化讓你一點睡。一直到你轉化為止。

有一天,我要去廁所,犯人王岩說:「憋著」,用這種方式來要挾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在吃飯時,一犯人說:聽說你不愛吃肉,接著就把我碗裏的肉撿到他碗裏。還說:你飯量小,每頓飯給你一個饅頭就夠了;還有一次我說我絕食,他趕緊說:你可別絕食,因為他想到的是他這月的「分」,他也沒有接到上邊的命令。

一次監獄一監區中隊長梁瀚文在全體大會上說:「注意啦,已經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就是我的人了。」又告訴包夾犯人說:「不轉化的人,你們對他們怎麼做都不為過。」在監獄,法輪功學員互相之間是不被允許說話的,在長期的這種非法關押中,漸漸的,我的語言表達能力變得很弱。

即將刑滿釋放時,被釋放者都是放在一起的,即出監室。可是他們把我放在獨居裏,那裏空間狹小,環境惡劣,是關押違規違紀者或加重迫害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的地方。過了一個多小時,一獄警領著犯人來量血壓,一測高壓230,他們怕出事才把我領到了出監室。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在遭遇八年的冤獄折磨、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後,終於回到家中。

法院沒有當年上訴的檔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我去了第二中級法院調檔案,辦事人員告訴我,沒有你上訴的檔案。直到此時我才知道,二零一二年我接到非法判決後第二天就寫的上訴狀根本沒有在檔案裏。目前我正在申訴中,此事另敘。

在看守所時,我不穿號服,點名時,坐那不報到,因為我所做的事情,沒有一點違反法律的,都是對他人好。我師父教我們的是真、善、忍,我也按照真善忍要求做一個好人,對國家對世人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妒嫉,與中共相互利用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利用電台、電視台、報紙等宣傳機構和其它國家資源,綁架了所有的公檢法司人員,用造謠欺騙的手法污衊法輪功。並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泯滅人性的政策,製造了無數人間悲劇。可是法輪功的修煉者,為了讓世人了解真相,讓人們在大是大非面前,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卻被非法勞教、判刑,被酷刑折磨,甚至造成失去生命。全世界只有在中國大陸才會發生,這是中國人的悲哀。

法輪功學員遭受如此嚴重的迫害,卻沒有一個報復社會的,並且仍然平和善良的告訴世人怎樣在災難中得救的方法。然而,誰是誰非、誰善誰惡、誰正誰邪,在長達二十多年的迫害中,已淋漓盡致地展現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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