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遞交的36個國家包括五眼聯盟的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及新西蘭,歐盟中的23個國家:法國、意大利、西班牙、荷蘭、波蘭、比利時、瑞典、奧地利、愛爾蘭、丹麥、芬蘭、捷克、羅馬尼亞、葡萄牙、希臘、匈牙利、斯洛伐克、盧森堡、保加利亞、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和馬耳他,以及另外八國:日本、韓國、印度尼西亞、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以色列及墨西哥。其中愛沙尼亞首次參與此聯合行動。
最新的迫害者名單涉及各個地區、各個行業、在迫害法輪功中起各類作用的各級中共邪黨官員,其中包括:
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軍
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兼政治安全保衛局(一局)黨委書記、局長陳思源
司法部法治督察局局長王進義
前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柯良棟
前北京市政法委書記張延昆
北京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前北京市610辦公室主任魯為
河北省副省長、省政法委委員、省公安廳廳長兼黨委書記劉凱
黑龍江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高繼明
山東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勇
河南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胡道才
前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家福
吉林省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副主任李光輝
前遼寧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兼局長、現大連市公安局局長張振鐸
名單中其他中下級邪黨官員不在此列舉。
相關人員的所有犯罪材料全部根據明慧網的報導整理。美國國務院官員兩年多前即告知,法輪功學員提供的材料是可信的。現在每年美國政府機構出版的人權報告與宗教自由報告都直接引用明慧網的統計數據(如迫害致死人數、判刑人數和被拘捕的人數)以及具體案例的報導。
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越來越是各民主國家的共識。通過類似美國《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法律已成為民主國家的潮流。
至去年的國際人權日,美國、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27國)有各自的人權問責法。在今年國際人權日前夕,十二月二日,在澳大利亞朝野的廣泛共識下,澳洲參眾兩院通過了澳洲版的《馬格尼茨基法案》。法案授權澳大利亞政府制裁侵犯人權的罪犯、貪腐官員及惡意網絡行為者,制裁方式包括凍結相關官員、機構或團體在澳大利亞的資產,並禁止相關人士入境。議會外交委員會的人權分會在推動此立法時曾說,「雖然我們無法控制人權迫害者在其本國能否被繩之以法,但我們的制裁法案將會使他們無法享用澳洲的海灘、學校、醫療設施及金融機構。」
今年四月,歐盟之外的挪威也通過了《國際制裁實施法」》(Act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ternational Sanctions)用以制裁人權迫害者。
在日本,雖然尚未通過類似《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法律,但相關人士稱,日本政府仍可援引現有的有關外國交流與貿易的法律對人權迫害者施以凍結財產、禁止入境的制裁。
另外,西方國家之間也將更多地互通人權迫害者的信息。美國、加拿大及英國在這方面已有密切合作。
再次告誡參與迫害的惡人:勿存僥倖心理,凡作惡者,或早或遲都將出現在這些民主國家的制裁名單上。中共所有相關人員應引以為戒,對迫害政策不予配合、執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日後赴自由國家定居、學習、經商或旅遊之路。未作惡者,潔身自好、切勿作惡;已作惡者,立即改邪歸正、抓緊時間將功補過。
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公檢法司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中共相關人員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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