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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學員陳新野已被秘密關押四個月 呼籲各方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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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記者鄭岩綜合報導)遼寧省瀋陽市法輪功學員陳新野於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在當地一家飯店被綁架。隨後,警察沒有把他送入拘留所或看守所,而是由瀋陽市治安警察支隊成立了專案組,在秘密地點關押和審訊,至今已經四個月多。專案組並威脅和監視他的家屬,圖謀牽連更多法輪功學員。呼籲各方營救,儘快制止邪惡之徒的肆虐。

陳新野被綁架的經過

據悉,陳新野是因為同年五月份的一個綁架案中被人牽連而遭難的。二十二日晚八點二十分左右,陳新野到達瀋陽市皇姑區北行一家名為「閆家雞架」的飯店,接在那裏工作的妻子陳麗輝回家,但剛到飯店即被綁架。當時在場的十四個人均遭綁架,其中包括飯店員工、員工家屬以及顧客。

在綁架現場,警察強制給十四人戴上手銬,強迫所有人以半蹲半站的姿勢體罰,同時在店裏非法搜查約兩小時,臨走前拆走了店裏的攝像頭。

北行是當地比較繁華的商圈,當時有許多路人圍觀。到晚上十點多,警察給被劫持者們戴上黑頭套、押入警車帶走,還強迫人們在警車上也蹲著。期間,警察用陳麗輝的手機給她女兒打電話,並派了八個便衣押著陳麗輝去她家抄家。

次日(七月二十三日),有被劫持者的家屬用手機定位等方法,查到家人當時被關的地點法庫縣鑫天地商務賓館。

七月二十三日中午,其中十一人被釋放,而陳新野、陳麗輝夫婦、劉憲勇仍被非法羈押。據悉,二十二日夜裏,每個人都被單獨關押、被警察非法審訊。警察執法犯法,對每個人進行誘供、栽贓和恐嚇。

七月二十三日晚,瀋陽大東分局新東派出所給陳麗輝的女兒打電話,說陳麗輝是被「監視居住」,但不給家屬出示任何法律文書,也不提供被關押的具體地點。陳的女兒問父親陳新野消息,警察回答先說「不知道」;追問之下,才說七月二十八日會有消息。

七月二十八日,家屬再次向警察詢問陳新野的下落,新東派出所說:沒有任何消息,你去找大東公安分局吧。

七月二十九日,家屬接到大東分局國保大隊的電話,叫家屬準備一些日常用品,七月三十日送到大東分局,但是仍無人告知陳新野、陳麗輝夫婦被關在哪裏。

據舉報,陳新野等人此次被綁走之後,曾被關入瀋陽市大東區北大營老看守所(上園海鮮市場)軍事部隊對面。瀋陽市治安警察支隊對陳新野成立了專案組。最近得到消息說,目前秘密關押的地點叫做「遼寧省新民市財利商務賓館」。

參與迫害陳新野的至少有以下單位和個人:瀋陽市公安局局、瀋陽市國保大隊、瀋陽市法庫縣公安局、瀋陽市康平縣公安局,瀋陽市治安警察支隊、瀋陽市大東分局大東派出所等。瀋陽市國保大隊下到大東派出所具體辦案者是張祺,瀋陽市大東區國保的參與者是「魏隊長」。

二零一六年,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陳新野曾被關押在遼寧省本溪監獄的三監區。當時被關在本溪監獄的人,每天做奴工活,多數人手指甲磨破了,手上有傷,所加工的塑料編織袋對皮膚有傷害,完不成生產任務就會被獄警毆打、打耳光、電棍電,有時拳腳相加。

陳新野妻子獲釋回家

陳新野夫婦的女兒今年只有二十歲。在父母被綁走之後的二十多天裏,她馬不停蹄地找遍了大約十六個部門,例如:法庫縣孟家派出所、法庫縣看守所、瀋陽皇姑黃河派出所、瀋陽第一看守所、大東區新東派出所、大東分局、大東分局信訪辦、大東分局國保、瀋陽市信訪辦、瀋陽市公安局、瀋陽市110指揮中心、大東區政法委、遼寧省紀檢、大東區政府、瀋陽市檢察院、瀋陽監管支隊等,但她得到的回答都是這樣的:「這是專案機密。」「讓家屬在家等消息。」「別找了。」「我們不知道。」「我們不是辦案單位。」「不歸我們管。」

在女兒等親朋的營救下,八月二十一日陳麗輝獲釋。據說獲釋前被警察勒索了五千元人民幣。

另一位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劉憲勇,被關押在法庫縣看守所。他的母親去法庫縣公安局要求釋放兒子,尚無結果。

劉憲勇是瀋陽市法庫縣葉茂台鎮閻荒地村法輪功學員。自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劉憲勇被當地村幹部和派出所多次迫害。他的父親承受不了巨大壓力,在監控兒子的民兵面前突發腦溢血。二零一八年一月,法庫縣公安局五六個警察曾吃喝睡都在劉家,二十四小時不離開,不允許劉憲勇離開家門半步,並在家中安裝了監控設備和錄像機,只允許直系親屬陪護,不允許其他親友探視。

營救者郭旭紅遭綁架

二零二一年十月九日凌晨四點多,瀋陽市法庫縣法輪功學員郭旭紅(女)在上班的路上,被瀋陽市公安局和法庫縣公安局聯合綁架,隨後押送到新民市財利商務賓館秘密關押。據稱,郭旭紅被綁架是因為參與了營救陳新野的努力。

郭旭紅今年五十歲,是遼寧省瀋陽市法庫縣城的一名普通的家庭主婦。她在明慧網發表的一篇自述中寫道,「一九九九年四月,我懷著對真、善、忍人生境界的美好嚮往,走進了法輪大法中,從此人生多了一份真實、踏實和樸實! 沒想到隨後七月二十日,中共頭目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殘酷迫害。」

前去綁架郭旭紅的有七八名警察,全是便裝,開的是私家車。他們把郭旭紅的丈夫也帶到派出所錄口供,問郭旭紅最近在幹甚麼等等,簽了字才讓回家。警察並到郭旭紅家裏抄家,把郭旭紅的丈夫用過的幾個舊手機也拿走了。

負責綁架郭旭紅的是瀋陽市法庫縣公安局的苗姓警察。苗姓警察留下的電話號碼是16602437255,說有事到團結派出所找他。參與綁架的還有被稱為李陽(音)、高隊和小白的警察。團結派出所的電話是2487123227,現所長黃利勇的電話是13840098567。




陳新野簡介

陳新野,男,一九七六年出生,遼寧省鐵嶺市調兵山市人。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一二年出獄不久,在瀋陽某精密儀器公司擔任銷售經理。以下是陳新野自述兩次遭中共判刑的經歷: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中共惡黨藉口開奧運會,邪黨人員綁架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瀋陽市三台子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我家,把我捆綁起來,按到地上,嘴被堵上、戴上黑頭套,綁架到瀋陽毓英樓賓館。

「在那裏,對我酷刑審訊,用拖鞋打我幾十個耳光,脫光衣褲用電棍電擊。警察嫌電擊強度不夠,就往我身上澆水,把毛巾弄濕,繼續用電棍電我,直到電量用盡。他們又用兩尺多長的黑色橡膠狼牙棒輪番毆打我,連續兩天。還把我塞在四個腿的小方凳下面,上面坐了一個接近二百斤體重的警察,讓我窒息,痛苦得無法用語言形容。

「之後他們把我送到皇姑看守所非法關押。那裏讓背監規,不背誦,就挨打;強制穿死刑犯號服;戴腳鐐;吃的是黑麵饅頭,白菜湯底下都是沙子。一個屋裏本來只能裝二十人,實際裝了三十多人,需要側身才能睡覺。一天只允許去兩次廁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存了二千~三千元錢,只給一袋花生米。家裏人送存的衣服,都是犯人先挑,剩下的才給法輪功學員。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四個月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送到瀋陽康家山監獄(原來是教養院)繼續迫害。

「到監獄後就每天到工廠坐板,從早六點坐到晚上六點,一動不能動,還必須坐直,不坐直,就挨打罵。七月的盛夏,二十多人共喝一瓶礦泉水,每人一口。四個包夾二十四小時看著,每天言行一字不落,都要和惡警報告。

「一個月後,逼迫我做奴工,做鎬石(人工鑽石)。每天用砂輪磨,磨出的鎬石像芝麻、大米粒大小,最大的是黃豆粒那麼大。因為長期盯著砂輪磨,視力嚴重下降,眼睛花,看東西重影。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我出差,住在遼寧丹東丹鐵大酒店。那天早上,服務員敲門,開門後,進來七、八個便衣警察,我被丹東國保和振興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振興派出所。寒冬季節,零下十多度,他們把我固定在鐵質老虎凳子上一天一夜。

「第二天早上,我父親和單位領導去派出所要人。副所長到我面前,我說:「我父親,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他唯一的兒子被綁架了。他兒子沒有做任何壞事,只因為做一個好人,就被你們抓來了,他著急上火是很正常的。你也有父母,我想,你也能體諒父母對兒女的牽掛。」

「我坐在鐵凳子上,數九嚴寒,晚上沒有暖氣,一直也不給我飯吃,第二天早上,讓我簽字、按手印,我不配合,七、八個警察就一起把我毆打倒地,他們拉我去醫院體檢。

「第二天中午,把我綁架到丹東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年。後我再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本溪監獄繼續迫害。

「本溪監獄全稱『本溪溪湖監獄』,是遼寧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基地』。多年來,監獄為實現其百分之百『轉化率』,採用各種殘酷的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強迫其放棄信仰。」

二零一七年出獄後,陳新野在明慧網發表了嚴正聲明,宣布邪惡的「轉化」作廢,自己要從新開始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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