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姚佳秀女士一次遭受國保警察酷刑逼供的經過: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一點左右,攀枝花市公安局610國保大隊的警察,在清香坪廣場綁架了姚佳秀、李代珍、肖會再和遊元章四位法輪功學員。當時,遊元章高喊「壞人抓好人了」,警察立即將他按倒在地上,將他戴上手銬。
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攀枝花市國保大隊。傍晚時分,被送到彎腰樹看守所門口時,姚佳秀高喊「法輪大法好」,遭到看守所內一個姓張的男警察用捂著鐵鎖的拳頭猛擊姚佳秀的臉部,姚佳秀被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二零零六年元月五日上午大概九點,在攀枝花市國安局局長、市公安局610主任劉華雲親自指揮下,攀枝花市610國保支隊指導員孫支文以及邱天明、段清,孫魯寧、黃建軍、鄒勇軍等610警察,將姚佳秀從彎腰樹看守所帶出,用黑色頭罩籠罩在姚佳秀的頭上,將姚佳秀綁架到國保刑訊逼供的黑窩據點──鹽邊縣新縣城的金谷酒家頂樓,對她進行刑訊逼供。
鄒勇軍和黃建軍強行的給姚佳秀戴上腳鐐後,姚佳秀的右手腕用一副手銬吊銬在金谷酒家頂樓的窗子防盜欄上,左手腕用一寸寬的綠色厚布帶綁起來,兩手同時吊銬在防盜窗上,腳尖點地。黃建軍將一寸寬的綠色厚布帶捲成雙條,抽打姚佳秀的臉,一邊打一邊罵,又把大法師父的法像放在姚佳秀的腳下,又流氓地插了一張在姚佳秀的褲腰上,衣領口上也插了一張,誹謗和侮辱大法師父,從精神上來打擊姚佳秀。警察段清說:今天把你整死都可以不負責任。
在吊銬劇烈的疼痛中,不斷地提升高度,最後腳尖離地,姚佳秀的頭痛暈了,呼吸困難,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狀態下,到後來神智都不清了時,按照他們事先編造好構陷姚佳秀的內容回答問題。後來,頭昏沉中記得有警察拉著姚佳秀的手簽字按手印。
兩天後,姚佳秀被劫持回看守所,清醒過來後,她絕食抗議攀枝花市610和國保警察對姚佳秀的誣陷和刑訊逼供。二零零六年元月七日開始,到元月二十八日,共絕食二十二天,期間,她多次被強行灌食,多次被銬在死刑犯的刑床上強行灌食和輸液。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攀枝花市東區法院對姚佳秀和肖會再、廖曉徽非法開庭審判。三位法輪功學員當庭揭露攀枝花市610警察對他們刑訊逼供、偽造迫害證據。二零零六年六月下旬,攀枝花市東區法院非法判姚佳秀九年,廖曉徽四年,肖會再三年半。他們都不服,提起上訴,攀枝花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在成都市龍泉驛女子監獄,姚佳秀同樣遭受了精神上和肉體上的嚴重摧殘,多次被獄警以及獄警指使的犯人侮辱、謾罵、毆打、長時間的戴手銬、吊銬以及被電棒電擊等迫害。2009年6月下旬左右,獄警朱晏用手銬將姚佳秀的雙手反銬在背後,使她生活不能自理,吃飯靠別人喂,因睡的上鋪,也不能上床睡覺。三天後才將手銬銬在胸前,一個月左右才解除手銬。
(註﹕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搬到仁和區棉紗灣,改名為攀枝花市仁和區棉紗灣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