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院阻止維權律師辯護,已經超期關押張師大夫婦九個月。家中因患癲癇的女兒,處境十分艱難。
一家三口和母親被綁架
甄淼(甄渺),今年40歲,和丈夫張師大、女兒一家三口,生活在北京海澱區。女兒,12歲,從三歲起,就患有癲癇病,如今仍然嚴重,怕刺激。甄淼的母親,法輪功學員王春萍,70歲,也居住在海澱區。甄淼的婆婆也居住在北京。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晚十一點左右,甄淼和女兒正在家中,門外突然大聲叫「開門」,這些人員大聲砸門,並恐嚇甄淼,若不開門,就叫開鎖公司撬門。因女兒有癲癇病,甄淼怕嚇著孩子,被迫開門。
五、六個人闖進來,其中只有一人晃了一下證件,還沒等甄淼看清,就收了回去。另有三人自稱是街道的,在沒有出示搜查證、傳喚證,也沒有說明案由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把屋裏翻得亂七八糟,東西扔了一地,搜走了一些大法書籍和其它一些物品,最後,也沒有物品扣押清單。
一個自稱是街道的女人從甄淼的身上搶走了她的車鑰匙,另外兩個男子拿著車鑰匙,非法搜查了甄淼的車輛,並搜走了一些印有大法好的私人物品。
與此同時,另有警察在樓下綁架了下班剛剛回家的張師大,並從他身上搶走了家門鑰匙,不讓他上樓。警察還在他身上翻走了另一部汽車的鑰匙,非法搜查車輛,將近一小時左右。
在樓上的警察將甄淼和她的女兒一起劫持到樓下,強迫他們一家三口上車,綁架走。
與此同時,在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凌晨一點左右,另一夥人在甄淼母親的住處,非法抄家,並綁架了她的母親王春萍。
張師大、甄淼一家三口被綁架到清河派出所。甄淼擔心孩子犯癲癇病,車行至香山派出所時,甄淼告訴警察她女兒的身體情況,並想把孩子交給在附近住的哥哥看管,遭到派出所人員蠻橫拒絕。
在此期間,警察不顧女孩擔驚受怕,當著她的面審問她的媽媽甄淼。甄淼問他們:孩子每天犯病十多次。如果我們夫妻倆人都被你們迫害進去了,孩子怎麼辦?其中一個警察竟然說,我們會把孩子送到福利院。
女兒需照顧 「取保候審」被拒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早上六點多,清河派出所警察給甄淼的婆婆,女兒的奶奶打電話,要求她接走孩子看管,否則就送到福利院。
此時,甄淼的女兒已在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夜。奶奶雖然繁忙照顧著外孫,此時怕別人不清楚孫女犯病的嚴重程度,重視不夠,出現生命危險,只好領走了孫女。
之後幾天,甄淼的婆婆給清河派出所遞交了孩子患有癲癇病的醫院診斷報告,後得知甄淼及母親被構陷的案件在清河派出所,辦案警察為龔姓警察。張師大被構陷的案件在香山派出所,辦案警察李寧。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號,甄淼的婆婆到香山派出所,遞交了要求張師大「取保候審」回家、照顧孩子的申請書,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遭到派出所警察無理拒絕。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律師再次到香山派出所遞交了法律意見書,要求張師大「取保候審」回家,被警察以「案件重大」為由當場駁回。
王春萍被「取保候審」
王春萍在被非法關押的第三天,就出現關節腫大的情況,被提審時,不得不坐在了輪椅上。二零二一年二月初,王春萍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家屬去接她的時候,王春萍已無法正常行走。
被構陷至檢察院 家人控告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張師大和甄淼被非法批捕,被構陷至檢察院。在此期間,王春萍的住處也多次遭到派出所和居委會人員的多次騷擾。
張師大的母親及王春萍的家人,因警察綁架、關押好人,控告了多個警察的違法行為。之後,辦案警察李寧回覆此事時,不承認當晚他們綁架的違法行為。
當地派出所警察還對張師大、甄淼的親人打擊報復,一邊對王春萍一家人實施非法監控,家門口經常有人監視她的一舉一動,還有居委會和當地610的人三天兩頭來騷擾。另一邊,派出所還脅迫張師大住所的房東撕毀租房協議,逼迫他母親帶著患病的孩子三天內搬走,致使奶奶帶著孫女三天內不得不搬離了住所。
被構陷至海澱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張師大和甄淼被海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至海澱區法院。家屬為他們聘請了維權律師,在此期間,維權律師也受到諸多阻礙。
因海澱區法院不想讓張師大聘請維權律師,承辦此案的後山法庭法官王衝,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把張師大從海澱區看守所拉到後山法庭,說是開庭前會議,王衝告知他經合議庭合議,家屬為他聘請的律師不能擔任辯護人,沒有給出理由,要給他指定法律援助律師,被張師大拒絕。
後來,維權律師又多次給王沖和書記員打電話,詢問剝奪辯護人資格的理由,均無人接聽。
被超期羈押 家人生活艱難
目前,張師大和甄淼仍被非法關押在海澱區看守所。從四月二十一日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法院至今,已經過去近六個月了。維權律師已通過信件的方式,控告了海澱區法院超期羈押等非法行為。
當地派出所及居委會人員仍然對王春萍一家嚴重騷擾和監視。
由於12歲的小姑娘失去父母的照顧,姥姥王春萍長期被監控,無法幫忙照看她,也因受到驚嚇,小姑娘時常犯病,犯病時,渾身抽搐,奶奶只能一人照顧她,生活十分艱難。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甚至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將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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