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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正義一邊 把不可能變為可能

——從檢察院退卷不起訴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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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潘晶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以現有證據不足退卷,駁回公安對潘晶有社會危險性的指控,潘晶獲釋回家。

在派出所,面對公安的非法審訊,潘晶一直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指出他們的非法抓捕、非法辦案,涉嫌犯了濫用職權罪。公安未得到任何口供的情況,把潘晶送到看守所。

九月十六日下午,丹東振安區檢察院一名檢察官到看守所給潘晶做筆錄。這位檢察官說,公安指控潘晶的罪名是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潘晶說,這個罪名不成立。首先,她沒有做任何危害社會、危害他人、甚至是傷害自己的行為,是不構成犯罪的。其次,派出所也拿不出證明法輪功是×教的法律,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教中沒有法輪功。「天安門自焚」被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確認為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偽案。

最後潘晶對檢察官說:「希望你能依法辦案。新出台的公務員法也明確指出,公務員辦案是要終身負責的。」檢察官說:「我知道。」

九月十七日,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將潘晶的卷宗退回,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潘晶有社會危險性。潘晶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獲釋。

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退卷,是正當、公正的。退卷雖然是個案,但是在法輪功仍然受到高壓迫害的情況下,每一個理智而正當的舉動,都將在歷史中留下一個記錄。歷史終究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也絕不會讓哪一個行惡之人漏網。

在過去的二十餘年來,公檢法系統往往以「不要跟我講法律。」「法輪功的問題可以不走法律程序。」「對待法輪功不是根據國家法律,聽政法委的。」這些荒唐言論,在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時,是檢察官、法官經常出現的「口頭禪」。

然而,「不可能」正在變成「可能」,正義的站位越來越多,明白真相的法官、檢察官正在做出明智的選擇。

從「不可能」到「可能」

早在二零一六年,退卷、撤案就已開始了,而在此之前,法輪功學員的撤案幾乎是無法想像的。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龍沙區法院非法庭審屈樹榮女士,律師辯護有理有據,公訴人承認證據來源的非法,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公訴人杜豔紅說:你們聘請的兩位外地律師太正義、太有力了,這件事影響面太大了,以後在給法輪功學員判刑得考慮了,不能再重判了。

據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報導,山東一起構陷法輪功的案件,轉到即墨檢察院後,曾多次被即墨檢察院退回公安,公安又換個罪名,最後案子訴至即墨法院。法輪功案的家屬得知因即墨法院法官對此案全體迴避,其後,構陷案被青島市中院指定移交到平度檢察院。

從二零一六年開始,陸續出現退卷、法庭不予判決的現象。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七年,大陸公安、法院、檢察院等部門至少有76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和撤訴;二零一八年,退卷達156人次,另有八人被無罪釋放;二零一九年,有186名法輪功學員被檢察院、法院退卷,16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撤案;二零二零年,有八名法輪功學員在檢察院撤訴回家。至目前,退卷總計已超過420餘起,撤案達數十起。

正義會遲到 但從不會缺席

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迫害法輪功天理不容,就是從世間的法理也是不容的。隨著二十餘年來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地講清真相,堅冰已在融化。

1、按中國目前的法律,法輪功學員是無罪的。

依「法無明文不定罪」的原則,無論是在刑法三百條,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中,均找不到任何與法輪功有關聯的字詞,這就是說對法輪功學員治罪於法無據。

2、二十萬人訴江,顯著的變化是讓公檢法系統了解了法輪功真相。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系統出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二十萬人實名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雖然尚未進入法律程序,但在這一過程中,各個層級的公檢法對於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有了比較全面的了解。

有的法輪功學員把「訴江」信寄到該地區的所有政府機關部門,一個地區的政府人員都正面了解了法輪功真相;相當數量的警察在與投遞訴江信法輪功學員的接觸中,實實在在地明白了法輪功真相。

3、公檢法辦案「終身追責」 對執法人員敲響警鐘。

從二零一三年八月出台「防止冤假錯案規定」,到二零一三年底廢除勞教制度,再到二零一六年三月一號開始,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執行上級違法命令,責任要終身追究。退路在一步一步地堵死,任何有理智的人都能明白這些變化意味著甚麼。

4、政法系統「倒查二十年」,「610」頭目集中落馬。

從十八大以來的反腐,基本上集中在中共「黨政機關」領域,而從二零二零年開始,「倒查二十年」集中指向政法系統,至二零二一年六月,總計有七萬餘名警察被審查。

在公安、法院內部,人們都明白一個事實,倒查二十年中落馬官員,絕大多數都是江澤民時期上位的,都直接或間接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

至二零二一年十月初,曾經擔任中央610辦公室頭目的周永康、李東生、周本順、張越、孫力軍、彭波及傅政華紛紛落馬。從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二零年,計有1689名「610」系統人員,被法辦或遭到惡報。表面上這些人被抓是因為腐敗,可是善良的中國人都相信善惡有報。

5、國際社會對於迫害法輪功的高度關注。

從今年以來,美國國務院以迫害法輪功制裁福建一基層派出所所長,其後制裁了四川610辦公室主任,國際社會對二十餘年的殘酷迫害已形成認識,迫害難以為繼。

法輪功學員雖然被殘酷迫害,承受了痛苦,然而他們卻真摯地期望把「真善忍」的福音,告訴每一個有緣的中國人。

公檢法承擔了打壓的角色,但從另一角度看,這不也是一種機緣嗎?有許多法官、警察、檢察官正是在審理過程中,走入法輪功,當然,並不是讓人人都修煉,但是明白法輪大法是正法,智慧而正當地對待法輪功學員,這不就是歷史賦予不同的角色,應當承擔的歷史使命嗎?如果等到水落石出的一天,正義法庭的法槌敲響,那時後悔還有用嗎?

天網已在收,何人能逃過?善惡在一念間,每一個人的路都是他自己走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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