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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島市富豔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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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富豔英,被綁架構陷半年多,於2021年8月3日在昌黎法院被非法開庭,近悉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富豔英堅持信仰,已經上訴。

2021年1月27日上午,富豔英和王姓法輪功學員友善地告訴世人法輪功真相和如何躲避瘟疫,被海港區紅旗路派出所副所長劉志平打電話叫來幾個警察綁架。當天在公安醫院體檢的過程中,王的孩子到那裏要人,這個女孩想要讓她母親出來,在叫她母親出來的時候,警察阻攔,在攔截的最後,女孩被兩名男警察撂倒在地,最後,以所謂襲警名義,把這個女孩非法拘留十天。王姓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關押在拘留所。

富豔英在2月1日被從拘留所綁架到看守所,被非法批捕。2021年4月,富豔英被構陷到了昌黎縣檢察院。後來檢察院退卷。

6月26日,紅旗路派出所副所長劉志平、警察李建軍去看守所非法見富豔英,問了一些毫無邊際的話。富豔英在2021年7月15日左右被構陷到昌黎法院。

2021年8月3日,富豔英被昌黎法院非法開庭,之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秦皇島市海港區紅旗路派出所人員電話
劉志平 副所長 男 1964年5月 13780564999
王克紅 所長 男 電話15032355188
李建軍(此人負責具體構陷) 警察 男 1976年11月 13613371553

昌黎檢察院的具體負責構陷的檢察官叫做李紅宇(女),電話:13784501410
昌黎法院的具體負責構陷的法官叫做孫學東,電話78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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