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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煉法輪功獲新生 勝利油田母女被構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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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正在家中和回娘家的二女兒以及兩個外孫團聚的法輪功學員白興文,被孤島海濱分局國保大隊長任安遠等警察和社區人員騙開門綁架。被「取保候審」後,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白興文再次被劫持,趕去要人的大女兒季英梅也被非法扣押。

目前,她們的家人正在依法要求公檢單位撤銷案,還她們母女自由和清白,並控告綁架迫害她們的公安人員。

法輪大法給白興文和女兒第二次生命

白興文,年近七十歲,家住山東省東營市勝利油田孤島地區。修煉法輪功以前,她體弱多病,打記事起,就得了嚴重的胃病。到了十八歲時,白興文的體重才六、七十斤,又添了脹肚子、貧血的毛病。生完三個女兒之後,白興文身體更是越來越差,經常臥床不起。吃了許多藥和偏方也沒有效果,身體每況愈下。

一九九五年,法輪大法弘傳到孤島小鎮,人傳人、心傳心,煉過的人都說:「法輪功太好了!祛病健身效果神奇。」白興文抱著試試看的想法,走進了法輪功修煉。沒有想到,看了法輪功師父的講法錄像,僅僅六、七天後,她上樓時驚奇的發現:怎麼自己上樓一點不難受了?她像個孩子一樣興奮,又重新上樓試了一下,發現是真的:身體不難受了!

就這樣,煉功不到半年,身上所有疾病不治而癒,白興文知道甚麼叫無病一身輕。從此以後,她堅定了自己這一生修煉法輪大法的決心。在生活中,白興文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與人為善、鄰里和睦,家中三個女兒、女婿也很孝順。日常的家庭氛圍就是兒孫繞膝、其樂融融。人們平時見到白興文這個和善的老人,總是一張笑瞇瞇的臉。

二十多年來,白興文從沒生過病,沒住過院,也沒吃過一粒藥,給社會節省了醫藥費。如今,白興文年近七旬,眼也不花,為孩子們忙碌著,也不覺得累。

白興文的大女兒季英梅早年也修煉過法輪功,曾因外界壓力放棄。二零一九年,因患嚴重宮頸癌晚期,再次修煉了法輪功,才從根本上遏制了病情。

因真相橫幅 白興文和女兒們被綁架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孤島小鎮出現「慶祝5﹒13世界法輪大法日」的橫幅。

兩個月之後,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七點多,孤島海濱分局國保大隊長任安遠,帶七八個警察和社區人員,以誘騙、威脅、撬門等方式,強行進入法輪功學員白興文在東營市河口區孤島鎮的住處,違法搜查。

白興文的十二歲的外孫拿出手機錄像,想保留監督證據,被任安遠大聲訓斥、威脅並強迫刪掉錄像。從白興文家中非法搜走法輪功書籍、《明慧週刊》、光盤、煉功用的MP3和光盤播放器,以及期刊、護身符等。

隨後,白興文被帶走,關進山東省濱海公安局孤島海濱分局以及朝陽派出所,被以連續訊問的方式,逼問五月初有人在孤島鎮掛幾條法輪功紙質條幅的事。白興文被非法刑事拘留七天後,因身體健康等原因,在當地律師介入下,被所謂「取保候審」。

七月十五日晨,警察非法搜查白興文的大女兒季英梅的家,非法扣押了她學習用的法輪功書籍和《明慧週刊》幾十本以及價值近萬元的平板電腦一台,她被帶去海濱分局辦案區做筆錄二十四小時以上。

七月十五日晨,以上部份警察同時對白興文二女兒季英萍的私家車非法搜查,扣押了一台打印機、一個亞馬遜電子閱讀器、一捆新的十元人民幣共一萬元(後返還)等。

海濱分局警察將白興文母女三人先後帶進海濱分局、朝陽派出所訊問或詢問,都被強制採集血樣、毛髮、指紋、面部息、聲紋、驗尿(該項法律規定只針對涉恐、涉毒的違法犯罪嫌疑人)。

此後,母女三人和親屬均未收到刑事拘留決定書和通知書、「取保候審」決定書和通知書(白興文)、扣押物品清單、傳喚證(僅白興文和季英梅於九月十六日再次被傳喚時,索要了一份)。

國保、派出所警察構陷 女兒維權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朝陽派出所警察馬玉強、宋銘軒再次登門入室,要求白興文在兩張紙上簽字,並說是上次漏簽的,讓她補上。白興文指責他們:「上次就被你們警察騙了,簽了字,還把我關了好幾天,還把我家翻了個底朝天,連我都忘了的二十多年前的東西,都翻出來,全給我搶走了,我不會再簽了。」宋銘軒威脅她說:「不簽的話,改天還把你帶到派出所關幾個小時。」

諮詢律師後,九月初,白興文的女兒向海濱分局國保大隊長任安遠依法索要傳喚證、刑拘決定書和通知書、物品扣押清單、取保候審決定書和通知書,均被任安遠無理拒絕,這是肆無忌憚地違法。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白興文小女兒依照法律規定向國保大隊任安遠、殷軍遞交《解除取保候審、撤案申請書》的法律文書。任安遠看到申請書,責問:「誰叫你們來做就這件事的?這是誰的意思?」女兒說:「難道我們應該甚麼都不做,在家等著你們把我媽送進監獄裏嗎?」三天後,殷軍做出答覆,不同意解除取保候審、撤案申請,還要繼續偵查。

白興文和大女兒被非法關押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海濱分局警察劉錄英和朝陽派出所警察宋銘軒再次登門傳喚,劫持白興文到朝陽派出所,白興文的三個女兒趕到派出所詢問要人,豈料大女兒季英梅當時就被非法扣押在派出所。

孤島海濱分局及朝陽派出所警察的多次騷擾綁架,打破了白興文一家原有的幸福平靜,給全家老老少少、親朋好友的心裏蒙上了重重陰影。

事實上,法輪功教人向善,是能夠徹底改變人心的高德大法,法輪功教導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準則,有利於民族、國家和社會,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

家屬要求撤案並控告迫害責任人

作為警察的職責是懲治違法犯罪行為、保護良善。孤島海濱分局及朝陽派出所部份警察在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人的前提下,不僅沒有保護良善,反而迫害良善,這是真正的違法犯罪。

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人受追訴」,構成徇私枉法罪。最高檢侵權瀆職罪立案標準也規定:「1、對明知是沒有犯罪事實或者其他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它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責任為目的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的」,應當按照徇私枉法罪予以立案。孤島海濱分局警察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對白興文立案、偵查、逮捕、移訴追究刑事責任,已涉嫌徇私枉法。

目前,白興文和她的家人依照法律規定向上級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各個法律部門提交了法律文書:要求上級公安機關、檢察院依法監督撤銷白興文及其女兒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還她們母女自由和清白;

針對孤島海濱分局及朝陽派出所警察違法立案、違法檢查和搜查、違法採集個人生物信息、訊問或詢問、採取強制措施等種種公然執法違法行為,依法控告參與此次事件的任安遠、殷軍、馬玉強、宋銘軒等十多個警察濫用職權、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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