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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李淑蘭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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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佳木斯市65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淑蘭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八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剩餘的不足三個月所謂「刑期」將在佳木斯市看守所中度過。

李淑蘭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晚九點四十分左右,被佳木斯市向陽公安分局新立派出所多個警察闖入家中綁架並非法抄家,當晚被關進了佳木斯市拘留所。李淑蘭的親人聞訊後心急如焚,通過關係找到新立派出所所長,被告知十五天後就放人。

沒想到李淑蘭在拘留所還沒關十天就被非法轉為刑事拘留,被關進了佳木斯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李淑蘭被一直告知過幾天就回家了。直到當年十一月份,李淑蘭已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了,家人方才得知,她已被構陷到佳木斯市向陽區檢察院了。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上午九點,佳木斯法輪功學員李淑蘭被向陽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四月餘的法輪功學員李淑蘭堅稱自己無罪,要求釋放回家。律師就程序違法等問題提出了有理有據的辯護意見,要求法庭判決李淑蘭無罪並立即釋放。

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李淑蘭的代理律師,接到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刑庭庭長宋濤的通知,李淑蘭將於今年三月所謂到期回家,即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八個月,非法判處罰金五千元。李淑蘭將不會被非法轉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有關非法庭審的信息,詳見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文章《黑龍江佳木斯李淑蘭被非法庭審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李淑蘭女士的生活照'
李淑蘭女士的生活照

李淑蘭一九五六年四月十六日出生,家住佳木斯市向陽區龍翔銘苑。她以前身患腎盂腎炎、婦科病、產後風、高血壓、白內障、痔瘡等多種疾病,被病痛折磨得死去活來,單位同事給她起了個外號叫「大粒丸」。一九九五年,李淑蘭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通過學法、煉功,只有一個月時間,身體上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飛,從以前的愁眉苦臉變的笑逐顏開。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李淑蘭與當地四名法輪功學員進京為法輪功上訪,三十日在天安門廣場,打開「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橫幅,同時高喊:「法輪大法好!」李淑蘭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後,被劫持到北京海澱區看守所,曾遭受酷刑折磨。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李淑蘭被非法勞教一年,被非法關在了北京大興縣新安勞教所,在此她遭受了更為慘重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歷經九死一生的李淑蘭撐著麻木的身體走出勞教所。李淑蘭回到家後,佳木斯市向陽公安分局新立派出所警察及社區人員,時不時的上門騷擾、抄家。家無寧日的李淑蘭一家人,不得不離家到別處租房住多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份,李淑蘭和丈夫裴克剛把一家人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及迫害造成的傷害與損失寫成訴狀,向中國最高檢、最高法等國家部門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李淑蘭的丈夫裴克剛是殘廢軍人,退休前任佳木斯市前進區人大經濟辦公室主任,同為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在被迫害中不幸離世,終年七十八歲。

李淑蘭的親身經歷,詳見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七日文章《佳木斯李淑蘭被構陷到檢察院》。李淑蘭被酷刑迫害的事實,已寫入聯合國人權報告。在「民權和政治權,包括酷刑和拘禁問題」一節中,小標題:酷刑和其它殘酷,非人道,惡劣的對待及懲罰第352.條(由監察專員逖歐-馮-鮑文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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