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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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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 給哈爾濱哈西派出所警察的信

  • 我要媽媽回家──張巧蕾女兒的求救信

  • 釋放我的姐姐劉剛利

  • 給鎮政府綜治辦、社區、村委會工作人員的一封信

  • 給哈爾濱哈西派出所警察的信

    你們好!

    最近一位六十多歲回家途中的老人被貴所警察綁架關在看守所,想就此位老人的情況和你們聊一聊。

    這位老人叫王楣泓,是牡丹江市地質勘察所高級工程師。二十一年來,王楣泓一家人只因修煉高德佛法──法輪功而歷經魔難,與家人聚少離多,甚至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2003年王楣泓被牡丹江市新華派出所警察用槍逼著搜身,遭受毆打中頭髮被拽掉,臉被打腫,被逼坐三天三夜的鐵椅子,不許她睡覺,造成她雙腳浮腫。2004年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在黑龍江女子監獄,她被逼做奴工、罰站、碼坐等種種非人折磨。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八點的高強度奴工加之時不時的遭毆打、酷刑,使這位因修大法紅光滿面身體健康的中年高級工程師變得越來越虛弱,經常腰疼、咳嗽,心臟也出現了問題,被折磨成了一個滿頭花白的老人。

    王楣泓的丈夫是畫家,多次被評為省級先進個人和市級勞動模範。他的專業技術精湛,一名書法家曾讚歎並驚異於他的書法造詣。就是這樣一位傑出的專業人才卻在2001年被非法判刑十五年,在牡丹江監獄非法關押十五年。期間遭到毒打和各種酷刑折磨,身體遭受了巨大的摧殘。牙齒幾乎都被打斷、打掉,左眼淚腺永久斷裂,雙眼視力受到嚴重影響。冬天,邪惡的獄警把他綁在室外用涼水澆他,他的肋骨被打折,腿被打傷;曾多次被重物擊打後腦和胸部、多次被高壓電棍電擊身體,導致心臟,頭顱、胸部出現嚴重問題,呼吸困難。

    那時王楣泓的女兒只是一個十多歲的孩子,面對爸爸被枉判十五年,媽媽被非法判十一年,孤苦無依,幼小的心靈遭受甚麼樣的摧殘?生活會多麼的艱辛?一個小小的女孩,一次又一次的找抓父母的警察和公安部門,但處處碰壁,哪裏是出路。更難的是,為了能見到日夜思念的父母一面,她不得不奔波在哈爾濱女子監獄和牡丹江監獄之間,艱難的趕往獄所,有時卻不讓接見,孩子又是多麼傷心、失望和擔憂。十幾年來,她和父母在監獄相見的時間加起來不足二十四小時!

    王楣泓的公公承受不住這重重打擊,原本身康體健的老人在驚嚇、悲傷、擔憂孩子們的安危中含冤離世。原本幸福美滿的一家家破人亡……

    但這一不幸遭遇的發生卻僅僅因為他們堅持自己擁有的、一個不被中共容忍的崇高信仰──法輪功。一個教人按真善忍做一個比好人更好的人,並把善心傳播給周圍的人,竟然要遭受如此殘酷的長達十幾年的迫害,天理何在!

    王楣泓原本患有腰椎間盤突出,股骨頭壞死等病,到各大醫院醫治均沒有效果,醫生說只能截肢。1994年,她幸遇法輪功。修煉不久病症全消,身體從此健康,道德昇華。全家人切身感受到了法輪大法的神奇與超常。她是親友、同事、鄰里公認的好人。

    原本一件大好事,卻遭如此悲慘境地!

    你們是警察,不僅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應該是民眾的守護者。信仰自由,言論自由,這是中國憲法明文規定。如今你們知法,懂法,卻在公然犯法,請問你們:法輪功學員真的是罪犯嗎?他們真的違法了嗎?

    法輪功修煉者都是社會中普通的一員,每天正常的工作、生活,有時間看看大法書,早晚煉功,遇事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對誰都好,這就是他們生活的全部內容。是因為中共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一直延續至今,法輪功學員才不得不給人講真相,澄清世人對法輪功的誤解,而這些,也都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的。在不公平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訴求,只要一個信仰的自由,這是人最基本的權利。

    中共造謠宣傳中說法輪功學員有政治目的,與國外反華勢力如何如何,法輪功被迫害21年了,從來沒有任何政治訴求,也沒有任何政治行為。二十年來他們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反迫害,揭露迫害,並告訴國人和世界人民法輪功的真相。

    公檢法給法輪功學員定罪量刑的根據通常是《刑法》三百條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一個手無寸鐵的老百姓有甚麼能力破壞法律的實施?究竟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破壞到甚麼程度?對社會造成甚麼危害?哪一個人因為聽了法輪功真相就倒地不起,從此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影響了工作生活?哪一個國家政府因為一位老人講一句真話就被顛覆或致使國家政權岌岌可危了?

    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澄清事實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根據罪行法定原則(刑法第三條),即「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明確將法輪功定做×教。公安部2000年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39號),宣布的十四種邪教中並沒有法輪功;2011年3月1日,《國家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廢止了1999年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法輪功被誣蔑為邪教,是1999年江澤民的信口雌黃,是違法行為;是《人民日報》評論員跟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栽贓陷害。江澤民的胡言亂語不是法律。

    你們的職業要求你們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法輪功這場冤假錯案不久的將來會有徹底解決的一天。也許你們早已心知肚明,對法輪功的問題完全是在如當年文革、納粹一樣的大背景之下發生的,身在其中時很多人「上派下行」的參與了對無辜者的迫害,只顧眼前利益,誰也不去思考這對自己的未來意味著甚麼。當希特勒、「四人幫」倒台,所有參與的人無一例外必被清算。罪行不會因為時間而消逝,東歐解體若干年後還推出了《除垢法》予以清算。善惡到頭終有報,這是自古不變的天理。迫害好人天理不容!

    把一位飽受十幾年冤獄之苦的老人再次送進大牢於心何忍啊?!你們也有自己的家庭、妻子兒女父母兄弟,相信你們心底也留存著善的因素。「善惡有報」是天理。在法輪功這件大是大非面前,請為自己、為家人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

    你們會說這是上指下派,無能為力,但你們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選擇。

    這封信是專為你們寫的。真心希望你們能站在良知和正義的一邊,真正為自己和家庭負責,你們的善舉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無限的美好!

    最後祝你們及家人平安!


    我要媽媽回家──張巧蕾女兒的求救信

    (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通化市通化縣快大鎮49歲的法輪功學員張巧蕾,2020年12月9日下午兩點左右,再次遭通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朱文鑫(電話17848956877)等綁架、抄家搶劫,現被非法關押在長流看守所。

    下面是張巧蕾還在上學的女兒王美琪2020年12月19日呼籲善良正義人士給予關注與幫助的求救信:

    我要媽媽回家

    對於一個單親家庭的獨生女兒來講,媽媽意味著甚麼,我相信任何人,包括那些再冷血的人,都可以體會得到。當一個獨生女兒反覆被剝奪見媽媽的權利時,我想任何人都會感受到其中的不公。

    我要見媽媽!這是最最起碼的人之常情,是無論甚麼政治都不能凌駕的親情與人性。

    媽媽在我心裏是無比溫柔善良的一個人。她的一位朋友急用錢時向她借了幾萬元,近10年了到現在還無力償還。媽媽在自己也很難的情況下還說:「聽說挺多人找她要賬,我不忍心催她。」

    我在上學期間每晚都會給媽媽打電話,媽媽都會溫柔的跟我講這一天發生了甚麼,吃了甚麼,更多的是讓我好好學習,遇到矛盾不要和別人爭論,別自私,做好自己,照顧好自己。室友都說我媽媽說話真溫柔。每晚我都會感受到來自媽媽對我的教導和關心。

    媽媽是一名英語教師,教書很忙時幾乎每天給姥姥姥爺打電話問寒問暖。媽媽對學生也十分盡責,有時會因為一名學生的學習成績上不來而著急上火嗓子疼,這些我都看在眼裏,媽媽的學生們對媽媽的評價幾乎是一致的好評。我相信發自內心的對別人好,別人是能夠感受到的。

    可是就是這樣一個為人稱道的好老師,好媽媽,卻只是因為有信仰在一年的時間裏被警察強行抄家和綁架兩次!

    我媽媽沒偷沒搶!沒有給任何人帶來危害!也沒有破壞任何的法律實施!連警察也說不出任何合理解釋,卻遭到比偷搶還嚴重的對待!?天理何在?警察不是抓壞人的嗎?為甚麼要抓好人?好人不是越多越好嗎?按「真善忍」做不對嗎?不給任何理由,甚麼證據都沒有就可以抓人、抄家?

    2020年2月27日中午11時左右,我媽媽只是在廣場告訴善良人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瘟疫再來時,就能保住命!被兩個便衣綁架到快大派出所。

    片警白玉璽領著十三、四個警察,搶走我媽媽背包裏的房門鑰匙,對我家非法抄家。當時,家裏只有我一人在家,剛洗完澡的我才穿好衣服,這一大幫警察沒有任何通知,在我絲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媽媽的鑰匙直接打開房門,黑壓壓闖進屋,翻箱倒櫃,把我嚇壞了,因為家裏只有我一個女孩子,而他們直接闖進來十多名男警察,在我家衣櫃、臥室、床上床下、陽台、客廳都是警察在亂翻。當時是疫情期間,誰知道他們警察身上攜沒攜帶病毒呢?不讓老百姓聚集,那十多個人在一個屋子裏待三個多小時算不算聚集呢?

    當時的我真是嚇得不知所措大腦一片空白,心中一直崇敬的警察形像在我的世界觀裏瞬間瓦解和崩塌!感覺警察像不講道理的土匪一樣。這些警察從下午二、三點鐘,一直翻到六點左右。整個過程只有我一個人孤立無援。最後家中的所有大法書籍、電腦,還有三、四千元現金等都被搶走。抄家過程中,我想錄下他們的抄家行為,結果被白玉璽死死抱住並搶奪我的手機,我真的感到無比噁心,一名那麼年長的警察竟然為了搶我的手機不顧道德的底線,我喊救命的時候,十多個警察在場無動於衷!他把手機搶去後在幾個警察手裏傳了一圈,為了不讓我找到手機,直到他們臨走的時候逼迫我徹底刪除了手機錄像才把手機還給我。這明顯是知法犯法。

    後來得知綁架我媽媽的時候,警察連路人的手機都搶過去強迫刪除了錄像。如果是正當的執法辦案過程為甚麼不讓錄像?而且非法抄家時連我的用品也拿,在盒子裏的幾百元零錢也拿,並說這錢就是準備往上打字的。這簡直是明目張膽的劫匪行徑,卻出在口口聲聲「為人民服務「的警察身上,他們絲毫沒有考慮我的感受和帶給我的傷害。並且最後也沒有給家屬任何扣押物品清單。

    第二天下午,我媽媽被派出所警察以「錢保」的名義扣押了搶去的三千塊錢「取保候審」回家。

    媽媽回家後,我對媽媽講述了警察來家裏搶劫的過程,我氣得渾身發抖哭得像個淚人一樣,媽媽卻對我說:「寶貝,你不要恨他們,他們也是受上級指使的,所以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違法的事情。他們只是不明白真相。如果他們明白真相,讓他們做他們都不會這麼做的。」我問媽媽他們甚麼時候能明白真相啊,媽媽說會有這一天的。我感受到媽媽的無私和偉大,更不理解這樣為他人著想的人會受到這樣不公正的對待和冤枉!

    我感到心中無比心酸,依偎在媽媽身邊哭了很久很久……

    12月9日下午,我媽媽又遭吉林省通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朱文鑫等人綁架,在沒有任何家屬在場的情況下,從我家裏搶走了電腦等一些私人物品,同樣沒有給家屬任何扣押物品清單!朱文鑫對我媽媽綁架已經快24小時了才通知我。當時還在大學裏準備考試的我得知這個消息真是晴天霹靂!孤苦無依,求助無門,心裏承受巨大壓力。

    我問朱文鑫甚麼原因綁架我媽媽,朱文鑫說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我問朱文鑫,哪條法律是因為我媽媽不能實施的?老百姓能破壞哪條法律,讓法律實施不了啊?又是哪條法律明確規定法輪功是邪教了?朱文鑫沒回答出來,說:「這事我負責,但現在我已經走完程序了,我只負責通知你。」我問他我媽現在在哪,他說我媽在長流看守所,後來經核實當時我媽就在派出所裏,朱文鑫身為警察竟然撒謊!不講實情!侵犯家屬知情權!朱文鑫還威脅我姨說:「她犯法了我就得幹她!通化縣公安局他媽法輪功我判的多了,我抓的多了,到你這怎麼地?你要再干擾我,給我打電話,我肯定對你他媽不客氣。」身為警察,罵人是犯《警察法》的 。

    我媽媽被送到看守所時,在鐵路醫院的血壓監測單都沒拿,也不知是怎麼非法送進看守所的。
    12月16日上午十點,我去公安局找朱文鑫要回我家鑰匙、非法搶走的物品清單和拘留證。結果去了之後朱文鑫拿出一張空白紙讓我簽字,並讓我寫上物品名稱,並且說物品清單和拘留證在檢察院。他拿走甚麼物品我根本不知道。而且搶走我家的物品的清單和拘留證應該留給家屬,怎麼能給檢察院呢?他們搶走鑰匙的時候都沒告訴我,他們也沒出示任何憑證,我拿回自己家的鑰匙竟然需要簽字!?

    我知道我媽媽是一個善良又堅強的人,我爸爸2013年去世,媽媽一個人帶著我生活十分不易!並且她是多麼善良無私的一個再好不過的人了!她不會做出傷害任何人的事,這一點我比誰都清楚!警察也說不出我媽媽傷害了甚麼人。特別是學了法輪功以後,我媽媽明白了許多人生的道理,知道了人的一切苦難都是自己生生世世業力所致,明白了人做好事有善報,做惡事有惡報。要想改變自己的淒苦命運,必須要做一個好人,多行善事。修煉法輪功後,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矛盾都找自己的不足,在不斷的努力做好人的過程中,她的道德境界昇華了,心中沒有了委屈、抱怨,做甚麼事都會考慮別人的感受,處處為他人著想,家裏家外相處的都十分和睦。我是親眼見證了媽媽的變化。

    媽媽說:「修煉法輪功不僅使我解脫了疾病的痛苦,也讓我知道了人活著的真正意義,人生的真正價值所在。」

    壞人的猖獗是因為好人的沉默。我希望看到這封信的有緣人能站在正義和善良的一邊。希望善良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們能夠幫助我和我媽媽和像我媽媽一樣遭受不公平對待的善良人伸張正義。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幫助善良人會得福報。維護正義就是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向檢察院等部門控告了朱文鑫的違法行為,並向檢察院提交了對我媽媽不予批捕的申請,檢察院知道了公安人員違法綁架的事實和違反的法律條文後仍然做了批捕決定,在如今的法制社會裏還存在如此荒唐的執法違法現象,我深深感到老百姓的權利受到嚴重威脅。

    我媽媽的遭遇只是無數善良人遭到不公正對待的冰山一角,還有很多這樣不公的社會現象層出不窮,希望通過我的這封信能夠喚醒更多的人維護本該屬於我們的合法權利,制止隨意非法剝奪人民權利的行為。

    作為女兒,我查閱了相關的法律條文,讓我了解到這一切是警察朱文鑫等人在濫用職權對我媽媽進行構陷!

    一、2000年4月9日,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認定了14種「邪教組織」,其中沒有法輪功。直至今日,更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6月2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公安部的這個通知,重申了已認定的14種邪教。這無疑等於再次明確了法輪功不是邪教。

    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第99、100條,依照法律廢止了1999年新聞出版署非法出台的兩個文件《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新出圖(1999)933號)和《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新出技(1999)989號)。這就昭告了法輪功學員所打印、持有的任何法輪功書籍、資料完全合法。

    三、依據刑法第三條,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四、依據刑法第十三條,犯罪必須存在受損害的客體,沒有犯罪客體,沒有受害者,犯罪要件缺失,談何犯罪?!

    五、依據《刑法》第三百條,前提必須是組織和利用了邪教組織,結果必須是破壞了某一條法律的實施,以及傷害了哪些人,構成了刑事犯罪。

    而法輪功不在邪教名單裏,警察也拿不出修煉法輪功違反了哪條法律的條文,造成了怎樣的後果,更沒有傷害任何人,因此給我媽媽強加的罪名簡直是無稽之談。隨意抓捕,就是為一己私利,濫用職權!

    因此這次參與綁架我媽媽的人違反了以下幾條法律法規:1、違反了中國刑法第245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2、違反了刑法第397條,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罪。3、違反了刑法第263條,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等。

    這20多年來強加給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完全是一些為了撈取政治資本的不法分子在無事生非。比如貪腐分子李東生在主管廣播電視總局時任不久,中央電視台就在2001年的春節製造了一個「自焚的汽油瓶燒不破,警察背著滅火毯巡邏「的荒誕「自焚」醜劇。在他擔任公安部副部長以及610辦公室頭子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是帶歪了一批警察,讓他們有法不依,執法犯法。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無論國保大隊的朱文鑫怎樣為自己找迫害的藉口,迫害就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無罪是事實,我媽媽無罪是事實,硬要陷害她入獄就是警察的職業操守有問題,是警察在濫用警權。

    我已經把朱文鑫控告到了檢察院,因為他強調這件事就是他負責。我不想告他,真的不想告他!因為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規定:「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講明了:對不合法的上級命令,警察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二零一九年五月, 美國政府開始推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施行,加拿大、英國、澳洲、歐盟等二十多個國家表示跟進。二零一九年五月,在美國的一些宗教信仰團體和法輪功學員被告知,美國政府將更嚴格地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將被拒絕入境。美國國務院官員告訴法輪功學員,可以提交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以及他們的家屬、子女的名單。指證的政府官員及其直系親屬,若嚴重侵犯人權,則不得進入美國。這意味著我對他違法行為的曝光會影響到他的家屬、子女無法移民和到海外留學。但是為了我媽媽早日獲得自由,沒有辦法。

    本來我們還有人想控告朱文鑫,由於聽說公務員一年中如果被兩個人控告或舉報就會丟掉工作,所以決定我一個人控告。目的不是為了懲治誰。我最擔心的是,當這一段歷史過去後特別是法輪功被平反昭雪那一天,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站在被告席上的時候,誰?用甚麼法律來為你們辯護?沒有!因為《公務員法》第54條把退路給堵死了。

    我媽媽一天不回家,我就會一直維權,一直維權到媽媽回家的那一天!因為我需要媽媽!

    法律公正是老百姓最後的希望,良知的回歸更是懲惡揚善的基石。希望有關負責的領導能夠履行自己的職責,為我主持公道,依法還我媽媽的權利和自由。也希望通過輿論的力量挽回丟失已久的道德和人性。這樣我媽媽也能夠快快回家!

    求救人:王美琪
    2020年12月19日


    釋放我的姐姐劉剛利

    ──給瀋陽市鐵西區七路派出所副所長孫宏亮的一封信

    孫警察你好:

    我是劉剛利的弟弟,因為姐姐的事和你有過幾次接觸。從你的眼神中,我看到了你心底的善良和無奈。所以才想提筆給你寫這封信。

    因為我姐姐是修煉法輪功的,所以怎麼也繞不開這個話題。我把這麼多年來我所知不多的關於法輪功的事和你說一說。

    姐姐未修煉法輪功之前,抽煙、喝酒、打麻將,脾氣很壞,遇事愛鑽牛角尖,患子宮肌瘤臥床幾年靠人照顧。就在痛苦絕望之時幸遇法輪大法。修煉後她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道德提升了,身體也奇蹟康復了。她從此戒掉惡習,修心向善,脾氣改好了,心胸也大度了,為人特別實在。這些都是修煉法輪大法後帶給她的實實在在地變化。她一人好了,整個家庭都跟著受益,我也跟著受益了。

    你想一想,一個人經過了長期病痛的折磨,歷盡了失望和絕望的悲傷,通過修煉法輪功,在短時間內無病一身輕,多年的沉痾消除,甚至絕症痊癒。而且明白了做人的目的和人生的真正意義。按真、善、忍做好人,做到時,是那麼的快樂。原來吵鬧爭鬥的家庭因此變的和睦。

    您說,前後的對比,那是甚麼心情?那是生命的重生啊!所以姐姐說:「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有句廣告詞說,好東西要與大家分享。姐姐也是想把好東西與大家分享,讓更多的人受益,這有甚麼錯?

    作為一名人民警察,懲惡揚善是警察的天職。我很尊重您的這份職業。然而在當今的社會,其中一些人把迫害好人的事當成事業來做,因而無知的參與;有些人覺得端了這碗飯,身不由己,麻木的參與;有些人可能覺得這是一個爭表現,撈政績,將來可以往上爬的機會,因此積極的參與。不管哪一種情況,這些人都在走不幸之路,而自己還茫然不覺,看不到前面的危險和可能對自己和家人造成的傷害。

    《憲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
    《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對法輪功學員基本權利的侵犯,已經構成違法,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

    翻遍所有中共現行的法律法規都沒有說明法輪功違法,那麼這就是一場江澤民小丑策劃的政治運動,那麼要是政治圖謀,就必有平反昭雪的那一天。我們看看中國的歷次運動後,參與迫害的人都是甚麼下場。

    正如一九七六年毛死後,文革結束,當時任北京市公安局長的劉傳新在家上吊自殺,他知道他是邁不過這個坎的,因為他忠實的執行了毛的指示,迫害了那麼多的老幹部。還有公安、武警和軍管幹部七百多名,也是執行了當時的迫害政策以表忠心,致使很多的老幹部和無辜的善良人士失去了生命,所以將他們拉到雲南荒郊處死,給家屬一張通知書:因公殉職了事。

    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古人說給僧人一口飯,那都是功德無量的,迫害佛法罪惡無邊。

    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一年,明慧網登載出來有詳細信息的已有兩萬多人因參與迫害大法和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而且這類人每天都在增加。僅二零一九年,即有529個中共人員因參與迫害而遭惡報,人數最多的部門是公安系統。自二零一七年中共公安部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敲門行動」以來,至少有110多名派出所所長(副所長、教導員)遭惡報死亡,絕大多數是突發心腦疾病死亡,另有患癌症、白血病、抑鬱症、車禍等身亡。

    說說我們身邊的報應事吧,遼寧省朝陽縣柳城派出所所長潘石,多年來一直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聽勸告繼續作惡,被朝陽市「六一零辦公室」捧為「先進典型」,在朝陽縣城鄉演講二十場,他揚言:「我不怕報應,就打、就抓(法輪功學員),共產黨我跟定了。」就在他狂囂不到兩個月,本來身體健壯的潘石在四十一歲生日那天突然暴死。鄉里私下談論,認為這是他迫害法輪功學員招致的報應。一心想追隨中共做個「先進典型」的他,卻先做了上天報應的典型。

    瀋陽市新城子區萬米居委會治保王長珍的婆婆,舉報法輪功學員,受到派出所及街道的「誇讚」,並許諾獎勵其五百元。此事遭到鄰居們的譴責,都說:「你得到賞錢,不怕遭報應啊!」王長珍婆婆卻口出狂言:「老天要有靈,那就讓我死。」其後,派出所遲遲不兌現五百元舉報獎金,王長珍婆婆一氣之下,惡病突起,暴死於家中。

    同理,江澤民被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依法告上了法庭。有人說江澤民都老到無恥了,不審判他也活不了幾年了。那些還在執行這個將要死的人並面臨著法律的制裁以及那些階下囚當年炮製的迫害法輪功命令的人,您想一想,您跟上他們走,您將走到哪裏去?

    在江氏邪黨集團炮製的「天安門自焚」偽案中,主要的參與者610主任李東生、導演陳虻,主播羅京等,當事情過後,都一一遭到了報應。當時的羅京要求醫生放棄對他的治療,因為他想喝一口水,也要用杜冷丁送服,在極度的痛苦中,了卻了他的一生,當時才四十八歲。因為是他利用喉舌傳播了邪黨的謊言,惡毒的攻擊修煉真善忍的好人,誹謗大法,毒害了無數的民眾所遭到的報應。

    列出這些真實的例子,目的並不是威脅誰,也不是恐嚇誰,是真心的想讓您認清當前的時局變化,喚醒您的道義良知,善待大法與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最新修改的《公務員法》第六十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孫警察,現在你還有選擇的機會。如果開槍是你的職責,但打不准卻不是你的錯,同時你還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權利。雖然我自己的親人現在正遭受著不公、承受著非法關押的痛苦,但是我並不記恨你。因為我知道仇恨對自己對別人都是一種傷害。我要在自己的心中駐存善念,因為我相信善能化解一切淵怨,善能幫助自己,也能幫助別人。同時我也希望在你的心中播下善的種子,因為我感覺到你還有善念,只要你還有一絲善念,這顆善的種子就能在你的心中生根發芽,終有一天會結成善果。

    那麼積極的參與迫害得到了啥?事實告訴我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就是對迫害者自己的迫害,所有法輪功學員的案子,都是冤假錯案,面臨的是人間正義的清算和各種形式天理的懲罰。真誠希望孫警察為了自己及家人的未來,善待法輪功修煉人,因為那就是在善待自己和家人!

    再次請求釋放我的姐姐劉剛利,主動釋放法輪功學員,功德無量,一定會給你帶來無量的福報,為全家帶來福份!

    劉弟肺腑
    2021年1月10日


    給鎮政府綜治辦、社區、村委會工作人員的一封信

    你們好!

    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你我有緣,願我們都能珍惜這個緣份。有句話說:危險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當危險來臨時卻不知道。在人類社會即將發生巨變的緊要關頭,我懷著一顆真誠的心,祝願您與家人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希望您能全家幸福平安,遠離災難。也希望您能把這封信看完。

    一個人有甚麼意外災害時,人們常說:這個人沒有德行,是報應。一個家族這樣,人們也會說祖上沒積下陰德。其實,「報應」也是神對人的一種警示和慈悲:不要再幹壞事了,再幹就遭遇不幸了。我們要想有一個好的身體,家庭幸福,那就得講行善積德。

    讀到這,你會說,這來源於傳統文化。是的,過去做人就講德行,講善惡有報。正因為我們的傳統文化,才使我們中華民族的血脈長盛不衰,延綿至今。我們的民族是神哺育的,是神保護的,所以被譽為神州。在傳統文化中,有做人的道德標準,有「善惡有報」的天理,這都是永恆不變的。傳統文化是我們民族的根。現在,很多人不僅是不知道了,而且都反背而行。

    2002年發現的貴州省平塘縣巨石崩裂,呈現「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中科院和北京地質學院的專家鑑定,這些字是自然形成的。現在三十七個國家的600多位議員明確提出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美國國務院也鄭重發出了聲明:全世界圍剿中共的聯盟已經形成並很快的壯大,連中立的瑞士也在其中。「天滅中共」不是口號,不是政治,是天象的必然。

    法輪功是佛家大法,是來救度你、我、他免於大淘汰的。法輪功學員無論受到怎樣的迫害和苦難,都一心不改的告訴人們這救人的真相,因為這是唯一得救的希望。大法救人,紅魔毀人。現在紅魔竟用錢來驅使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法輪功學員,想升官的警察還在極力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你迫害了佛法,你的家人都要承擔罪過的,迫害佛法那是還不清的,你可以翻牆看看明慧網記載的上萬個惡報事例。我們只希望你能明白真相而得救。

    現在,你們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 「清零行動」,逼迫法輪功學員在所謂的「三書」上簽字等等,甚至協助警察抄家、綁架等等非法行為。你們面對的是一群心懷真、善、忍的好人,讓這些法輪功學員悔過甚麼呢?

    中共發動迫害二十多年來,像這樣的惡報事例在中國已經發生了千千萬萬。常言說:「善惡必報,只爭遲早。」在此,勸告政法委的工作人員、村委會人員、社區人員,不要再充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幫兇,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不管是撈取政績、不得不執行命令、還是為了眼前的利益,誰做了惡事,誰就得承擔。「善惡必報」是不變的天理,欠甚麼還甚麼。

    元寶山鎮政府張玉霞掉進小三缸淹死。連她家人自己都說是迫害法輪功遭報了。平莊檢察院批捕科李秀麗,她親手非法批捕20多名法輪功學員。2016年遭報突然死亡,年僅50多歲。赤峰市610頭子楊春悅,因迫害法輪功殃及家人。兒子先遭車禍死亡,楊春悅癌症死亡,老婆受到打擊太大,精神失常,這都是因他迫害法輪功遭報的下場。

    還有很多很多遭惡報的例子。我希望你們好好想一想,這樣的惡事能不能做。真的希望你們不要再幹下去了,一定要為你的家人著想,不要因為眼前的利益、政績,殃及你的親人,迫害佛法是要遭天譴的。

    中共病毒(武漢肺炎)仍在肆虐,法輪功學員們為了讓人們能遠離災難,走上街頭慈悲的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為的是讓更多的人能夠平安。但有人仍在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希望你們能夠改變惡念,認同法輪大法,早日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在大淘汰開始之前,先進行預警,這是上天對世人的慈悲。但怎麼選擇卻取決於每個國家、民族和個人自己的意志。選擇是無法逃避的。而一旦預警階段結束,大淘汰就會隨之而來,到時候,所有與中共為伍的人都會被神毫不留情的清除。

    關於法輪功,你們是否應該在內心裏多問幾個為甚麼?法輪功被中共殘酷迫害二十一年而不倒;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合法的煉功環境;《轉法輪》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文字;法輪功及創始人在國際上榮獲三千多個獎項和支持議案。國際社會都在說「停止迫害法輪功,世界需要真善忍」。

    人人都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希望你們也仔細想一想,這不只是簡簡單單的一項工作,而是一個選擇善惡問題。你們一直在做社區的工作,請你們也思考一下,如果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你們會把這個社區的道德風尚引向哪裏?害法輪功,你們就是做了最壞的事情,不讓人做好人,把社會道德引向敗壞,使社會走向罪惡的深淵。

    我們來看一看歷史上迫害正信的人的下場:羅馬大瘟疫,就是當年古羅馬皇帝尼祿在羅馬城縱火並嫁禍於基督徒,為了煽動反基督教情緒,尼祿指使理論家編造針對基督徒的謠言。基督徒只要不放棄信仰就將失去財產,淪為奴隸,甚至失去生命。尼祿甚至把基督徒們和乾草綁在一起點著,或把他們扔到競技場餵獅子,而羅馬民眾卻以此為樂。公元125年,羅馬發生了第一次大瘟疫,奪走了一百萬人的生命。此後,連續發生了三次大瘟疫,死者不計其數,公元680年,人們逐漸的清醒了,開始譴責統治者對基督徒的迫害。

    再看目前所發生的中共病毒(武漢肺炎)。2020年1月23日,武漢封城,隨之,疫情蔓延全國。讓我們回憶一下十九年前的2001年1月23日發生了甚麼?

    2001年1月23日,中共炮製的「天安門自焚」偽案被國際社會公認為「世紀謊言」。自焚的人都是中共雇來演戲欺騙百姓的,沒有一人是法輪功學員。央視播出的「自焚」錄像破綻百出,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就「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當局的國家恐怖主義行徑,聲明指出:整個事件是中共政府一手導演的。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長達21年的迫害,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成為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

    《劉伯溫碑記》預言更加直白,不僅指出了在豬鼠年將有大災發生,而且是一場發生在冬季的瘟疫。碑文寫到,「若問瘟疫何時現,但看九冬十月間。」「貧者一萬留一千,富者一萬留二三。」 「貧富若不回心轉,看看死期到眼前。」「九愁屍體無人撿,十愁難過豬鼠年。」

    如何擺脫災難,碑記中寫道:「行善之人得一見,作惡之人不得觀,世上有人行大善,遭了此劫不上算。」並留有四句字謎:「七人一路走,引誘進了口。三點加一勾,八王二十口」。謎底是「真、善、忍」。

    每年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遭惡報人數是最多的。但現在很多警察都明白了真相,不願參與迫害了。中共為了維持迫害,又把你們推到了最前沿,這不是明擺著在害你們嗎?

    更何況,法輪功在中國大陸遭迫害無任何的法律依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明確的十四種邪教根本就沒有法輪功。廢除了新聞出版署令第50號文件的第99,100條關於禁止發行法輪功出版物的文件。並頒布了公務員法和責任終身制條款。目前美國及其他多個國家已對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實施了《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並對個人及親屬進行制裁。

    鑑於上述原因,請你們冷靜的思考一下,明辨是非,不做千古的罪人。你們可能會說,這是上級的命令,我們不能不執行啊!這的確是你們很難面對的問題。但是翻開歷史的這面鏡子,也可以找到一些參照。

    柏林牆的東德守衛因開槍打死偷偷翻牆逃向西德的人而被判刑。法庭上,衛兵們認為他們只是執行命令,罪不在己。法官則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在面對這些無辜的逃亡者時,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人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這裏體現兩個關鍵詞,一是良心,二是主動承擔,而不是被動執行。服從不代表盲從,正確與否,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思考,也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中國現行的警察法、公務員法等,都規定執法者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意味著「執行上級命令」是不能成為脫罪的藉口的。

    在中共對法輪功長達二十多年的殘酷迫害中,一些明白真相的人則不再參與迫害。比如,派出所接到舉報不出警;公安人員以法輪功學員身體不適合羈押為由而直接放人;檢察院退卷;法院不開庭等等,都是在智慧的保護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益。

    2019年,有16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撤案、法庭免於刑罰。有186名法輪功學員被檢察院、法院退卷。其中,有14人曾3次被退卷重新偵查,34人被退卷2次。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挺身而出,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他們指出:即便根據中共現有的法律,中國公民修煉法輪功,擁有法輪功書籍,以及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都是合法的。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是盲目執行迫害命令的公檢法司人員。

    古人講,遇事三思而行。兼聽則明,偏信則暗。中共不得人心,用「假、惡、鬥」來扭曲人性,泯滅人性,違背天良。古語說:多行不義必自斃。

    在此,也希望你們的家人、親朋好友在當前的大疫面前,明辨是非,與邪黨決裂,退出中共的黨團隊,認同真、善、忍宇宙大法。在當前的大淘汰中留下來,進入一個美好的未來。切記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

    真心為你好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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