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正在嚴格審核赴美簽證,並嚴厲制裁侵犯信仰自由、迫害人權的中共官員和基層執行者。現遼寧省清原滿族自治縣法院院長、書記孫樹魁被舉報。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孫樹魁參與迫害事實簡述
1、遼寧撫順市清原縣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法輪功學員丁國柱、楊秀芳、徐俊英、張傳文、王海超被清原縣法院非法開庭,丁國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丁國柱的妻子王海超被判刑三年,張傳文被判刑一年半,徐俊英被判刑一年半,楊秀芳被判刑一年零三個月。
四位律師在法庭上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五名法輪功學員都向法庭表明,自己根本不承認清原檢察院公訴人的非法指控,闡明了自己所作所為都是在中國現行法律保護下的合法行為,是在憲法保護下的合法行為。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清原縣南口前鎮法輪功學員丁國柱、徐俊英、張傳文及紅透山礦的楊秀芳,在清原縣敖家堡鄉於家堡村給村民們講法輪大法的真相,被高延傑惡告(此人被中共誤導、不明真相)到敖家堡鄉派出所。然後,清原縣國保大隊長鄭志文夥同敖家堡警察將四人非法抓捕。
丁國柱的妻子王海超到張傳文家串門,碰到敖家堡兩個警察及南口前派出所警察王祥,正在此非法抄家。王海超上前阻止警察搶走《轉法輪》書,警察反而問王海超:你也是法輪功(學員)?還問王海超的家在哪住,又將王海超家的電腦、打印機、法輪大法書籍等私有物品全部搶走。王海超的婆婆說:有一千八百元錢不見了。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中共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
2、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的高桂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清原縣67歲的法輪功學員高桂蘭女士被非法關押五個月後,被清原縣法院在撫順市南溝看守所非法開庭。高桂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早晨,高桂蘭的丈夫剛一開門,就被在門口蹲坑的警察綁架,隨即撫順市國保警察和清原鎮派出所幾個警察闖入高桂蘭家中,將高桂蘭綁架,警察把家裏的每個房間都翻得一片狼藉,並搶走高桂蘭家中的電腦等許多私有物品。高桂蘭夫婦被警察劫持到清原鎮派出所,當天晚上,高桂蘭的丈夫被放回家,高桂蘭被送到撫順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非法開庭中,高桂蘭在法庭上為自己做了無罪的辯護。認定自己沒有犯罪。無論是製作或是傳播法輪功材料都是救人,沒有違反法律。律師做了無罪論證:一、法輪功學員無論是製作或家中搜出的法輪功材料,因為高桂蘭沒有散發,這一點不構成犯罪;二、在《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認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三、無論從高桂蘭家搜出多少法輪功的材料,都不能作為犯罪構成要件。
3、煉法輪功癌症消失,撫順市劉玉講真相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撫順市清原縣69歲的法輪功學員劉玉在貼「法輪大法好」粘貼時,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劉玉遭清原縣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劉玉曾患有胃癌,因修煉法輪功才得以康復。慢慢的戒掉了幾十年的煙酒,皮膚變的紅潤,氣色逐漸好轉,暴躁的脾氣變的緩和,不再和妻子兒女發脾氣,做事總是為別人著想。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劉玉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向民眾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揭穿中共的謊言。為此,劉玉多次遭綁架、非法關押:二零零一年冬天,被非法勞教兩年三個月;二零零四年十月,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六個月;回家不到三個月,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劉玉再次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孫樹魁人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孫樹魁
中文姓名拼音:SUN,SHUKUI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68年 7月
工作單位名稱:遼寧省清原滿族自治縣法院
職務:院長、書記
中國大陸的家庭住址(省、市、縣):遼寧省撫順市
孫樹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