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修 做大法中的一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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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丈夫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老弟子,所以我也早早的拜讀了《轉法輪》,可那時只是翻看而已,知道大法好,並沒有認真和用心。直到二零零六年的一天,我看到了這句法:「有一個人跟我說:老師,在常人中做個好人就行了,誰能修上去呀?我聽了真傷心!」[1] 哎,這個人不就是我嗎?不行,不能讓師父傷心,我要修煉!就這一念,我榮幸的成了一名大法弟子。從此,我的生命在大法中熔煉,成了大法的一個粒子。

「所有的執著心,只要你有,就得在各種環境中把它磨掉。讓你摔跟頭,從中悟道,就是這樣修煉過來的。」[1]當學了這段法時,我竟像個孩子似的說:「師父,弟子會真修,可是我不想摔跟頭,摔跟頭太痛了,我不摔跟頭就悟道,好嗎?」我彷彿聽到師父說:「只要能悟到也行。」

二零零六年的六月份,我看到了一本《修心斷慾》的交流稿,我就悟到:斷慾是修煉人要走的路,於是就與丈夫商量斷慾。丈夫是老弟子,早就有此想法了,自然同意。有時慾望上來了,只要想起師父的法:「在高層次上看,說常人在社會中簡直就是和泥,不嫌髒,在地上和泥玩呢。」[1]心純念正,慾望再澎湃也會變的風平浪靜。

同修A在一次下鄉講真相中被綁架到了派出所,我們幾個同修就到派出所外面發正念,求師父加持同修正念闖出來。同修A正念闖出來後來到我家,氣憤的說:「還說是同修,比常人都不如,B說要到派出所去要我,你卻不肯。」面對A的憤怒和指責,我有點委屈,很想找B去對質。

當時並沒任何人提出要去派出所要人,我也沒想這樣做,這不證明自己有怕心嗎?B同修只冤枉我卻不說同修C,不正是針對我受不了委屈的心嗎?我沒有與同修A爭辯,還真為自己沒去派出所要她而後悔。我就解釋說:「當時我沒那個正念。」

過了兩天,同修A打來電話向我道歉說:「對不起,我冤枉了你,B同修根本沒說那話,你做的真好。」我開心的說:「沒甚麼,謝謝你給了我提高的機會。」師父告訴我們:「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2]我體會到了這一法理的一些內涵。要不然,說不定就和同修形成間隔了呢!

一次講完真相準備坐車回家了,沒想到被守候在那的警察綁架了。我跟那些警察講真相,有個警察惡狠狠的說:「你還講,等到了派出所有你好果子吃!」我在心裏說:你說的不算,我有師父管。我覺的師父就在身邊,我沒有怕,也沒有任何負面的想法。

我一邊發正念,一邊向內找:這段時間救人比較順利,產生了歡喜心、顯示心。師父不承認迫害,弟子也不承認迫害。我只聽師父的,雖然修煉中有漏,但我會在法中歸正自己,舊勢力不配考驗我。同時請師父加持我滅掉另外空間那些迫害我的邪惡生命與因素。

面對警察的盤問,我沒有任何口供。

過了大概兩個小時,兩個警察進來說:「你說出自己的名字就放你回家。」我平和的說:「不是我不告訴你我的名字,如果我配合了你,那會害了你,我是為你著想。」他連問三遍,我還是一樣的回答。最後他說:「你走吧。」我順利的走出了派出所。

我知道的是有師父的呵護我才能一路平穩的走到今天,我不知道的是此中溶進了師父多少心血!「師徒不講情 佛恩化天地」[3]。

幸福的沐浴在師父的佛恩浩蕩中,弟子唯有多救人,隨師回歸,才對得起偉大的師尊!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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