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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16名法輪功學員遭構陷 法院剝奪當事人辯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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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地區十六位法輪功學員2019年8月15日被四平、梨樹公安綁架、構陷,梨樹縣法院定在9月28日開庭,但梨樹縣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崔仁一直剝奪當事人辯護權,包括律師辯護及親友辯護的權利。崔仁稱 「愛上哪告上哪告」 、「找習某某簽字」。

這十六位法輪功學員是:孟祥岐(原籍梨樹),孟凡軍(孟祥岐父親),付貴華(孟祥岐岳母),於健莉(付貴華大女兒),王東吉(於健莉丈夫),王克民(於健莉公公),王鳳芝(於健莉婆婆),韓建平,崔桂賢,劉冬英(崔桂賢親家),江濤,譚秋成,侯紅慶,張紹平,李長坤(已取保),周麗萍(已取保)。

一、剝奪律師辯護

十六位法輪功學員依法委託多位律師作無罪辯護,但崔法官超出法律規定,要求律師到所在地司法局及四平市司法局兩地備案,否則不接律師手續。(只有一名律師備案成功)但是北京市司法局明確表示不給蓋章,因為這種備案是違法的,這種公對公的章不能給蓋。

事實上,除了吉林省外,在全國各地,律師都可以上庭為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而不受阻擋。這樣多位律師受阻,無法介入。

交涉過程中,崔法官也多次語出驚人,說「違法你去告唄」、「愛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找習某某簽字」「政法委說了算」、對某律師第一次給他打電話要遞交律師手續說成是「纏訴纏訪」,多位律師對崔法官不接律師正當手續一事分別向梨樹縣檢察院控告申訴科進行了控告,朱科長和史科長進行的接待,但都沒有答覆。

二、剝奪家屬辯護

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委託親友作為親友辯護人。但這一點也被崔仁法官違法剝奪。對於親友遞交辯護手續,崔法官是這麼答覆的,剛開始說「你這不行」,轉身就走,後期說也讓家屬去司法局備案,得政法委同意。但是四平市司法局是這麼答覆的:家屬不是律師,辯護不需備案。

根據四平市司法局的回覆,家屬詢問崔法官,崔法官還是執意要家屬備案。針對這一情況,家屬再次向梨樹縣檢察院控告申訴科反應,希望檢察院監督、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不被剝奪。

朱科長在電話中這樣答覆:這個家屬辯護的事我問過崔仁了,你們去司法局備案。當家屬說四平市司法局說了不需備案,你這個答覆不合法。朱科長說就這麼答覆,馬上掛斷電話,再聯繫,說已經答覆完了,就這答覆。

家屬不解,為甚麼崔法官的答覆明顯違法,應該起監督作用的同級檢察機關卻要執意維護呢?維護的到底是法律的公平、正義還是某個人?

就此事家屬向四平市檢察院、吉林省檢察院、四平市12388紀檢監察進行反映,得到答覆都是解決不了。

四平市12388紀檢監察說如果反映法官違法違紀,需要向法官的上級領導反映,上級領導認定該法官確實有違法違紀的行為,上級領導會向紀檢監察反映,這個事不是家屬該反映的。

但問題是:現在公檢法這些部門太難進了,老百姓辦事難,大門不讓進。就拿梨樹縣法院來說吧,想找誰,自己給打電話,那邊同意了,才允許你進。一個普通百姓上哪去找法院領導的電話?誰能給?現在門衛也不好當,看著老百姓確實難,但誰敢幫著給領導打電話,過後挨罵是小事,工作能不能保住都難說。百姓辦事太難了,想保障最基本的辯護權利太難了!平時不接觸法院不知道,這一接觸怎麼和平時在電視上看到的天差地別。

法官冠冕堂皇的拿著法律判,卻不按法律辦,那開庭幹甚麼?法官一個人在上邊說,公訴人一配合,兩個人一拍即合,所有當事人的自辯當空氣處理,只不過配合法官演了一場秀而已。

三、適用法律不當

這十六位法輪功學員被起訴的所謂「罪名」是甚麼呢?「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其實這本身就是適用法律不當。

首先,法輪功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努力提升道德水平。1998年下半年,以喬石為首的前人大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於年底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

而且法輪功更沒有組織。哪個人想學就學,不想學就走,沒有花名冊。這說明法輪功既不邪,也不是教,更沒有組織。

至於說破壞法律實施,從未聽說中國現行有哪一條法律因為法輪功學員而沒有得以實施。

有人說法輪功發傳單了,還勸人退黨。思想不構成犯罪,言論自由。既然共產黨可以勸人入黨,那為甚麼不許人勸人退黨呢?至於說發傳單,那發傳單的行為更不構成犯罪,有人因為看了傳單內容去拿刀殺人了嗎?沒有。

第一,傳單內容沒有社會危害性。

第二,有關部門為甚麼不去調查傳單內容是否屬實,反而要抓發傳單的人。這本身不是問題嗎?

就像這次李文亮醫生說出了疫情真相,有關部門為甚麼不去調查核實,反而要對講真話者進行訓誡?在中國沒有媒體敢為法輪功發聲,沒有部門敢去糾正對法輪功的不公對待,法輪功學員在自身承受著誹謗、造謠、中傷的同時,為了爭取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冒著被抓、被打、被判刑的危險發傳單講述事實真相,這無可厚非。

傳單內容無非就是以下幾個方面: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不是法輪功學員所為,完全是中共政府一手導演的;講清法輪功禁止殺生和自殺;講述四二五上訪真相;揭露中共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真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甚至活摘器官真相;還包括:中共出賣國土、喪權辱國的真相(如,從毛澤東到江澤民,他們先後將「獨立」的外蒙古、外蒙古北邊的唐努烏梁海、新疆和東北部份領土、新疆的坎巨提地區、部份喜馬拉雅山、江心坡、部份長白山和天池的一半、部份西沙群島、部份老山、外興地區、烏東地區、庫頁島等中國領土,分別出賣給前蘇聯、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緬甸、朝鮮、越南等國家);中共殘暴無度、濫殺無辜的真相(如,中共利用國家權力和政府機制,以階級鬥爭為綱領,實行階級滅絕,以暴力革命做工具,實行恐怖統治。鎮反、土改、三反、五反、工商改造、取締會道門、鎮壓宗教、大飢荒、四清、文化大革命、六四屠城、迫害法輪功,各種政治運動害死八千萬中華兒女);中共剝奪人權、踐踏法律的真相(如,中共篡政後,一直用暴政、極權手段來維護和鞏固其邪惡政權,大肆剝奪人權,公然踐踏法律。對內實行一黨獨裁、暴政統治,剝奪人民的話語權、生存權,公然侵犯人權;對外實行隱瞞、欺騙國際社會。中共把民眾團體上訪都視為違法,還對互聯網嚴密控制)。

四、修煉「真、善、忍」的好人不該被關押

其實,這十六位面臨非法開庭的法輪功學員只是你我身邊的普通人。他們中,有本該安享晚年的七十歲老人;也有盡心幫子女照顧小孩、讓子女沒有後顧之憂的五、六十歲的老頭、老太太;有在工地賣麵條的小商小販,也有做保潔家政工作的工人,有駕校教練,也有開出租車努力掙錢養家的司機,還有商場服務員和安裝窗簾桿的工人。

十六人中,有七人是一個大家庭,有兩人是親家。與普通人不同的是,他們都修煉法輪功,生活中,按真、善、忍去實踐。發現顧客多給錢了,還給人家,笑呵呵的告訴人家,我是修煉法輪功的,大法是好的,不是電視上說的那樣;婆媳關係處不好,會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儘量做到替別人著想,在矛盾面前退一步海闊天空。而且法輪功還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好多人修煉大法後,多種疾病不治而癒。

1998 年,國家體育總局組織北京、武漢、大連及廣東省的醫學界專家,對近三萬五千名法輪功學員做了五次醫學調查。調查表明,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的有效率高達98%,這無論對家庭還是對社會都是有益的,是值得表彰的。

五、中國各地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越來越多

其實,現在越來越多的警察、檢察院、法院人員明白了「法輪大法好」,不再參與迫害,很多人都在用良知做出選擇。據明慧網統計,僅2017年1月──10月,中國大陸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至少無罪釋放72名法輪功學員,無罪釋放人數呈上升趨勢。真相已打開善良的公檢法人員的心靈。

例:

瀋陽法輪功學員劉秀春,2017年9月20日被警察非法抓捕,家中的法輪大法書籍和真相台曆等被搶走。2017年10月19日,劉秀春得到皇姑區檢察院不批捕的決定書,當晚回到家中。

河南焦作市原允香等三名法輪功學員,依法控告江澤民被綁架,非法關押一年多,經山陽區法院准許,山陽區檢察院以「因司法解釋發生變化」為由撤訴,三人於2017年7月28日獲釋回家。

內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錦山鎮法輪功學員白彥賓,2017年4月11日在室外廣場煉功、打橫幅被綁架,被搶走電腦及三百多元真相幣。5月12日,赤峰檢察院不予批捕,白彥賓平安回家。

吉林省乾安縣法輪功學員穆曉梅,2017年1月6日被長春錦城派出所警察綁架,2017年4月7日,檢察院以「原定罪行不符」將穆曉梅無罪釋放。

好人不該被抓,更不該被投入監獄繼續遭受迫害!真心希望所有善良人關注此事,早日讓這些好人回家!希望公檢法人員做出明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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