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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遼寧阜新國保大隊長劉思偉遭惡報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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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自從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身為阜新市國保大隊大隊長的劉思偉台前幕後地一直積極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在劉思偉在職的十多年間(大約2003年─2015年),阜新地區發生迫害法輪功學員事件將近百起,迫害人數(次)達200餘人次:有人被抓、有人被打、有人被罰;有人被迫害致殘、致瘋,甚至有人被迫害致死。製造了無數慘劇的劉思偉雖坐穩了官位,卻同時也打開了他的地獄之門。

2020年3月上旬,劉思偉感覺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被查出了肺癌,並且已經肝轉移無治,於2020年5月3日喪命,終年65歲。

下面僅舉幾例,對劉思偉唆使下製造的冤案之慘烈,對阜新民眾帶來的傷害可見一斑。

一、直接致死案例

1.楊貴全被毒打致死

2009年6月20日,海州國保的伍忠啟等人暴力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楊貴全,並將其劫持到阜新新地看守所,夥同看守所所長王忠宏及獄警,對楊貴全進行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灌食虐待等。僅十五天,楊貴全就被迫害致死(見明慧網報導:《遼寧大法弟子楊貴全被迫害致死的經過(圖)》)。

2.阜新西鐵法輪功學員常秀華被綁架,病榻中的老伴悲憤離世。

2014年7月10日,阜新西鐵年已六十的常秀華在阜新客運站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時,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並上報至海州公安分局。常秀華老人為人善良,經常義務給外地來客指路。她被綁架後,海州分局國保大隊長周志勇卻說:「阜新還沒有恐怖份子呢,拿她當恐怖(份子)吧」。

常秀華被非法關押期間,其因病不能自己照顧自己的老伴到國保去央求放常秀華回家照顧自己,國保連同社區欺騙常秀華的老伴,說政府會管他,並向他灌輸謊言,致使常秀華的老伴大罵常秀華及她的信仰,直到後來發現社區每天僅是派人給他送去2個菜餡包子糊弄他時才知道上當了。後來常秀華的老伴在心情極度痛苦中悲憤離世。

3.礦工街派出所抄家造成曲桂芹丈夫死亡

阜新法輪功學員曲桂芹,2010年1月6日在街上走,看到附近有綁架法輪功學員的事情,就上前去阻止,被不分好壞的中共警察也給帶走,礦工街派出所隨後到曲桂芹家抄家,嚇得曲桂芹丈夫腦出血不省人事,在大年正月十五痛苦離世。曲桂芹家人被勒索交3000元後放回。

二、迫害後間接致死

1.崔志林,男,43歲,家住阜新市市北。2002年9月18日遭阜新市「610」綁架,崔志林被非法判刑11年,關在錦州南山監獄。2004年8月5日,家屬突然接到通知說他已跳樓自殺。在家屬強烈要求下,才安排法醫來驗屍,家屬這才發現,死者身體被打得慘不忍睹,死時已瘦得皮包骨,雙耳、鼻、口均被堵著棉花團,腦後有一窟窿,口腔內有一塊牙齦已腐爛,整個後背大面積青紫,兩腋下、軟肋、兩胯外、大腿內側、整個膝蓋以下,尤其踝骨部份有明顯長期電擊痕跡,肘部一塊肉已脫落,睪丸腫大青紫,身體明顯被藥水(或清水)浸泡並清洗過。

2.阜新法輪功學員張忠仁,曾是國家建設部勞動模範,他的事蹟曾在全省巡迴演講。這樣的好人2011年被綁架並被冤判三年半。張忠仁在錦州監獄被獄政處惡警用棉衣蒙頭拖曳暴打(差點窒息而死)後感覺胸悶,23天後開始咯血,要求檢查身體,獄方騙說沒事,回家後拍片發現肺部已爛,是肺結核症狀和糖尿病症狀,出獄一段時間後離世。

3.阜新市清河門區法輪功學員高連珍,於2009年8月22日上午被人誣告,被清河門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出獄前一個月被強迫吃下不明藥物後,身體開始潰爛,最終於2016年9月12日含冤離世,時年57歲。

4.柏淑芬,59歲,家住阜新縣。她修煉法輪功以前患肝硬化導致全身浮腫,修煉後全身疾病不翼而飛,家務農活樣樣能幹,她全家都無比感激大法的救度之恩。惡黨迫害法輪功以後,她依法上訪、以親身經歷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卻遭到殘酷迫害。在阜新看守所,她被以強制坐板、關小號、雙手背銬、坐老虎凳等酷刑摧殘。之後她被轉到馬三家勞教所,常被電擊、上大掛,一年多後,她被注入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致神志不清。2006年11月15日,柏淑芬含冤離世。

5.被迫害成植物人 阜新市吳秀芳含冤離世

2015年8月18日,吳秀芳(女,事業單位技術員)貼法輪功真相粘貼,被阜新市海州區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到新地看守所。吳秀芳被警察、檢察院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2018年8月19日出獄時已是骨瘦如柴的植物人,於2020年2月8日被迫害離世,終年64歲。

三、被迫害致瘋案例

2010年12月18日下午,律桂琴在阜新市經濟開發區內向世人講述法輪功被中共殘酷迫害的事實真相,一名男子在假意接受了她贈送的恭賀新年的掛曆後,向阜新市經濟開發區沙海派出所撥打了誣告電話,律桂琴遭沙海派出所綁架。2010年12月28日被送到瀋陽市馬三家勞教所,到2011年3月17日,僅僅三個月,律桂琴被迫害得神智不清,精神錯亂。(詳見明慧網:律桂琴被馬三家勞教所迫害致精神失常(圖))

四、被迫害致殘案例

高雨民是阜新市公安局刑警隊警察,曾因抓捕殺人犯立過二等功。他在接觸法輪功學員過程中受到感化,體會到大法的美好,開始修煉。2014年2月21日被綁架遭非法判刑三年半。2014年11月7日被彰武看守所劫持到遼寧瀋陽第一監獄。

當時的高雨民就已被迫害得吐血、便血。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總醫院檢驗報告單上顯示,高雨民有十五項指標不合格,腎衰竭,腎、肝受損且已傷及心臟……醫院多次下了病危通知。身體本不合格的他,卻由彰武看守所花錢被強行入獄。因為高雨民的警察身份特殊,想要轉化(簽不學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他做典型,所以在監獄裏,高雨民遭受了更嚴厲的酷刑折磨,最後看仍沒辦法改變高雨民的信仰的情況下居然下了毒手,給他注射了大劑量毒針,致使高雨民至今不能生活自理。

以上僅為阜新地區在劉思偉在職期間的部份案例,每一樁都是在劉思偉直接或間接領導下做出的惡行,每一件他都逃脫不了幹繫與責任。因篇幅原因,沒有被全部列出;因迫害緣故,更有大部份案例沒有辦法統計。

天網恢恢,神目如電。人的一念一行,上天都在記載,逞一時之能,擇自己的一時之快,留給自己與家人的卻是災難與永世的痛苦。

阜新市前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頭目欒利民(劉思偉的頂頭上司)早已遭報,得癌症而去,如今劉思偉也步其後塵……

寫出這些來,警醒公檢法司隊伍裏的同胞們,就是因為我們不願看到你們中還有誰再跟著往火坑裏跳啊!為了自己與家人,請珍惜自己的生命。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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