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與「為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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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最近和家人談起「為他」與「為私」的話題,頗有感觸。大法弟子是使命在身的生命,如何認識「為他」與「為私」的話題,就顯得尤為重要。

前日和家人談起去執著心,他說一個為他的生命,人心執著就會少,因為你的心都是被「為他」而佔據著,很少有一點「為私」的成份,人心執著沒有空間。

事後細想這句話頗有一點哲理,自己的修煉狀態就是一個例子。當自己這一段時間被親情所纏的時候,滿腦子都是家務事、兒孫情。法上的事,救度眾生的事空間就小,甚至排不上號。這時候你生命的存在實質是為親情(為私)而活著,而不是「為他」(眾生)而活著,生命存在的意義侷限在了一個很小的空間當中。

因為「為私」是舊宇宙生命的本質特徵,大法弟子是隨著舊宇宙而造就的生命,自然會有「為私」的表現。修煉過程就是要逐步抑制「為私」的表現,進而達到「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1],成為一個純粹「為他」的生命。

一個「為他」的生命,心中裝的是宇宙和眾生,心懷末劫時挽救宇宙和眾生的遠大目標和使命,宇宙和眾生的安危才是他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和目地。相反一個「為私」的生命,心中裝的只有他自己的小家、親情,惦記的是他的家人,心胸就很狹窄。

「自我」也是「為私」的,要達到「為他」的標準,首先要跳出「自我」,修去「自我」,達到「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1],從而達到「為他」的標準,可是要做到這一點就特別的難!

師父在《洪吟》中說:「真修大法 唯此為大 同化大法 它年必成」[2]。因為我們是為法而來的生命,生命存在的意義只有法,沒有了法也就沒有了「大法弟子」這個殊勝偉大的稱號,也就沒有了一切。一個真修大法弟子,法始終在心中是第一位的!

一點粗淺認識,有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洪吟》〈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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