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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法輪功學員宣小妹、朱培琴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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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蘇州市法輪功學員朱培琴、宣小妹,七月二十二日被吳江法院非法判刑,宣小妹兩年,朱培琴六個月。朱培琴原本取保候審在家,七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宣判後直接綁架到蘇州看守所,法警說收監了。

宣小妹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被蘇州楓橋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蘇州市第四看守所。宣小妹被吳江檢察院非法批捕。

朱培琴也在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被綁架。當天上午九點左右,蘇州市滸墅關鎮陽山花苑小區片警王建軍帶了十幾個穿便衣的人去敲朱培琴家的大門,朱培琴不開門,他們威脅說不開門就強行叫鎖匠開鎖。朱培琴沒辦法就開了門,他們一進門就到處亂翻,每個房間都翻。其中兩個便衣把朱培琴兩臂反綁,不許動,不許走。他們搶走了屬於朱培琴的私人物品包括手機等,並把朱培琴綁架到楓橋派出所。國保肖磊(音)對朱培琴說:「你認罪吧,認了就放你回家。你也沒有甚麼大事。你不說,有不說的辦法對付你。」隔了一會兒,肖磊(音)就喊了個警察過來,那個警察對朱培琴大聲吼叫,要朱培琴交代清楚事情。他們把朱培琴非法關押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晚上九點多鐘把朱培琴綁架到了蘇州市第四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三十五天,被取保候審才放回家。

朱培琴和宣小妹被構陷到吳江市法院。

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上午,宣小妹、朱陪琴在蘇州吳江法院被非法庭審。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後,四位律師給兩位當事人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兩位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宣小妹說,迫害法輪功是江澤民的個人違法行為,希望公訴人、法官等不要跟著江澤民走。當天下午四點多,法庭草草收場。

蘇州吳江法院將參加旁聽的民眾置放物品的儲物櫃挪到了第一道安檢的裏面,去法庭旁聽要經過兩次安檢,安檢時對參加旁聽的人變相非法搜身,兜裏的私人物品都要一一查看檢查。一旦發現與法輪功相關的物件,就上報國保大隊並對其擁有者進行綁架。國保大隊副隊長陶某一直在安檢旁等候。直到下午庭審結束,國保大隊陶某還在法院門口。


1、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法院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高新路788號 吳江區法院 郵編:215200 辦案法官 任遠航:0512-63493894
書記員:屠曉燕
院長 陳曉君:0512-63493894、0512-63493824

2、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楓橋派出所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朝紅路166號 楓橋派出所 郵編:215102
所長 余鍵:051266622110、051265362718
指導員仲漢、副所長夏坤、社區隊副隊長徐亮
李家鼎

3、蘇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滸墅關新區派出所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興賢路666號 滸墅關新區派出所 郵編:215011
所長:051266325600、051266325650、051266325633
片警 王建軍13390898872

4、蘇州市吳江區檢察院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高新路800號 吳江區檢察院 郵編215200 辦案檢察官 周興龍 0512-63969010
檢察長 劉軍:0512-63421183

5、蘇州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滄浪區解放東路388號 高新區公安分局(虎丘分局)郵編:215007
局長 王宇:0512-65226098
副局長 蘇向陽:051268254008
刑事大隊隊長 金建清:13382172120、051268213800

6、蘇州市第四看守所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康陽路390號 蘇州市第四看守所 郵編:215152
書記 許宗仰 051267517475
副所長 王玲:051267517475
副所長 鄭順蘭:05126751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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