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前,我患有先天性心臟病、高血壓、慢性胃腸炎、慢性支氣管炎、慢性咽炎、眩暈症等多種疾病,時常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來。雖然體弱多病,但由於受無神論的影響,我對氣功並不相信。一九九八年底,生病住院的丈夫在病友的推薦下,要學煉法輪功,我擔心會出危險,決定自己先去試試。為了不使丈夫失望,我選擇了一個靠家較近的煉功場,每天清晨到那裏跟著比劃幾下。
意想不到的是,煉功不到一個月,身體上各種疾病一掃而光;更神奇的是,我體內還出現了乙肝抗體。因丈夫患肝癌,我和孩子都注射了乙肝疫苗。孩子很快就出現了抗體,而我卻一直沒有抗體。醫生的解釋是,因我體質差,又是成年人,所以難以形成抗體。
眼前,這真真實實發生的一切,使我不得不從新審視自己的世界觀。在事實面前,禁錮我思想幾十年的無神論不攻自破。我就像一隻迷途的羔羊,從此走上了一條返本歸真的路。
一、無師自通的銷售精英
我原是國內一家大型金融企業的業務主管。迫害發生後,因我不放棄修煉,單位領導迫於壓力將我從主管崗換至業務崗,後又調至銷售崗。換崗,對我而言,不僅意味著降級,還意味著職業風險。
眾所周知,大陸金融行業亂象叢生,金融產品銷售又有別於其它銷售,通常周期長,風險大,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對銷售人員的業務素質要求極高。一個好的銷售經理,除了必備一定的銷售技能和專業資質,還應有敏銳的職業觸角,以及對市場的研判能力。對此,我幾乎是空白。換崗,一切從零開始,難度可想而知。
初到銷售崗,真有點茫然不知所措。一方面,由於自己沒有任何銷售經驗,工作中難免會感到生疏;另一方面,因為我從小就不喜歡與人打交道,看到客戶就發怵。可是儘管如此,我每天都會有一些零星的銷售業績,這讓我的同事們驚嘆不已。有人私下向我討教:為甚麼我們做的這麼累,而你剛來,卻做的如此輕鬆?我告訴她,因為我是修真、善、忍大法的,身上帶著正能量,客戶能感受到。正如一些客戶所言,在你這裏購買產品感到踏實。
在同事們的幫助下,我很快就適應了新的崗位。一次偶然的機會,得知我是本崗位唯一一個沒有專業證書的人,於是決定利用空暇時間給自己充電。我的學習方法很獨特:有時是通過別人不經意的交談,有時是在瀏覽網頁時,有時則是在業務培訓中。漸漸的我發現,與客戶溝通越來越流暢,幾句話就能達成;而且客戶對我的信任度很高,經常會介紹朋友來我這裏做業務。短短三個月,我的銷售業績就名列公司前茅。為此,公司老總在大會上號召大家向我學習:你們看某某(指我),一個P都沒有(P指專業資格證書),卻成為公司裏獨樹一幟的銷售精英。
二、濁世裏的清流
銷售界有句行話:「客戶是衣食父母」,意思是,誰能贏得客戶,誰就能贏得市場。因此,一些企業為了打開市場,提升產品的認知度,常常會給銷售人員一些額外的「獎勵」。這種不成文的做法非常普遍,已成為銷售行業中的潛規則。
由於我的銷售業績斐然(曾連續十年蟬聯業務標兵,四次榮膺全國百強銷售精英,並多次榮獲總、省公司褒獎),在同行中是個有口皆碑的傳奇人物。理所當然的,我就成了一些合作企業追逐的「目標」。因為產品堆紮,市場競爭激烈,我的辦公室就像是個集市,時常人流不斷。往往是一家業務員剛走,另一家業務員又來了,這個送水果,那個給零食,生怕我會厚此薄彼,這讓我感到很苦惱。收下吧,不符合煉功人的標準,不收吧,又會成為同行中的異類。
剛開始,面對各種饋贈,我一概不接受。可是時間一長,搞的大家都很尷尬。一些業務員為了拉近關係,常常會帶一些咖啡、蛋糕等小食品過來,如果一味的拒絕,會給人一種被拒之門外的感覺,還會讓其他人感到不自在。後來,考慮到業務員的感受,我調整了一下之前的做法:對於小小不言的東西,尤其是食物,我不再推卻,而是與大家一起分享,私底下再悄悄的給業務員一些回贈,並告知自己是大法修煉人,不收取任何禮品和業務回扣;如果是貴重物品,當時就拒收,實在推不掉,我就轉送給購買產品的客戶,這樣皆大歡喜。
然而,在這個金錢至上的社會裏,也有人不理解我的做法,認為這世上不會有人與金錢過不去,從而對我產生了誤解。
一次,一家合作企業的業務員來到我的辦公室,向我推薦他們公司的一款新產品。聽完介紹後,我告訴他產品存在缺陷,不能銷售。他暗示我,可以給我高額銷售「獎勵」,我搖搖頭,對他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不做不該做的事,咱們下次有機會再合作。見我不為所動,該業務員便悻悻的離開了。
幾天後,我被告知,我及我帶的團隊被人舉報「收受巨額業務回扣」,上級有關部門隨即對我們進行了隔離審查。核查結果令人震驚:我不僅沒拿甚麼「回扣」,還經常自己貼錢去做業務推廣和客戶維護。一位熟悉我的領導感慨的說:在物慾橫流的當下,這樣的好人太少了,也只有在法輪功中才能找到。事後,公司領導警告那位業務員:按規矩出牌,否則,逐出本地市場。
在十幾年的金融銷售中,無論是順境,還是逆境,我都能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人、更好的人」,不僅使自己成為獨樹一幟的銷售精英,同時也給銷售行業注入了一股清流。正如師尊所講:「人類社會各行業都是應該存在的,是人的心不正,而不在於幹甚麼職業。過去有個說法,甚麼「十商九奸」,這是常人講的,我說那是人心的問題。」[2]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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