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正行取掉誣蔑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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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我們這的一個行政區,大大小小一百多個小區,統一發的標語,掛在每一個小區顯眼的位置,將法輪功和被國家文件認定是×教的門派相提並論,顯然各小區的標語都是上面統一印製的,交居委會落實各小區掛的,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會被毒害。大法弟子不能允許誣蔑大法的標語掛在街上。

首先當地同修先找自己的原因,為甚麼這些標語會在我們這個地區這樣大面積的掛著?一定是我們自己有沒做好的地方:講真相雖然一直在做,但是否講的不夠明白?有求安逸之心,不夠精進?找完問題,對於怎樣去掉這些邪標,大家整體配合、分工合作。有的第二天標語就被取掉了。他們取掉絕大多數邪標。還有少量的標語不僅有人看守,而且不好取。有的用釘子釘在3米多高的牆上,有的用打了蠟的麻繩掛在樹上,無法剪斷。

同修找到了我們,讓我們想想辦法取掉邪標。我們想到師父說:「修煉人講的是正念。正念很強,你就甚麼都能夠抵擋的住、甚麼都能做的了。因為你是修煉人,你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人,你是不被常人因素、低層法理控制的人。」[1]聯想到去年的一次。也是一個外地的同修問我們:我們有一個同修被抓了,我們想去營救他,怎麼辦好?我們組的同修告訴他們:你們想直接救他救不了,你們得把抓他的人救了,他才能得救。你們就拿上兩個文件。《國家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 》及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抱著一念,我們就是救你們來了,就行。」結果大約過了一個星期。對方打電話過來:按照你們說的做,同修被救出來了。

當時這個同修說回答他的問題時,想也沒仔細想,隨口就說出來了,是師父借他的嘴說的,師父在管。於是,我們組的同修發正念並求師父加持,解體另外空間操控政法委、610、公、檢、法、司、社區、居委會、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等破壞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生命與因素,解體阻礙眾生得救的邪惡生命因素。

來到第一個小區看到邪標。由我對門衛說:根據這兩個國家文件,以及2014年人民網6月3日的內容,法輪功不是邪教,這條標語要取下來。門衛說我要跟主任說,我說好。主任來了,又跟他說了一遍。主任說一會兒我讓人把它取下來吧。我說現在就取,他說好,對門衛說你拿梯子把它取下來。門衛拿了梯子取下來了。主任問我,你是哪裏的?我說我就是管這個的,我把文件留給了他們,讓他們仔細看看。

路過幾個小區裏面沒有標語了,我們也進去給門衛遞了文件,告訴他們以後再讓他們掛這種標語不要配合,既對他們自己不好,也不符合國家的文件。有個小區的管理人員只要有人接近標語就非常警覺,也很兇,我把文件給她看後,當著她的面把標語拿走了。

來到倒數第二個小區的時候,那條標語被防疫的標語給蓋住。為了防止上邊的扯掉後下邊的繼續掛。我把文件給了門衛,並拿來剪刀要剪掉下邊法輪功三個字,門衛喊來小區居委會主任。主任來了,我給他兩個文件說法輪功不是邪教。他接受不了,情緒很激動,拿手機給我拍照,說放到群裏去。我說不用給我拍照,我不想當公眾人物。發了一念,你照不到。他仍然情緒激動,聽不進,不容我細說。然後問我哪來的?我說哪來的不重要。你看這些文件是不是真的?官方下載的。他還在打電話通知甚麼人來,防止我走掉。看我沒有走的意思,從容不迫,就放心了。我想多來點人,讓更多的人知道。不是更好嗎?炸鍋了,大家都戴著口罩說話,我戴著口罩也大聲說。後一想,他不了解真相,我不能對他顯得對立,要態度平和,讓他安定。旁邊有個掛牌網絡員拍照並錄音。我說要錄音錄完整,錄不完整說不明白。這時來了一位年輕的女幹部,我慢慢的祥和的對她說,這是國家出版界最高執行機關──國家新聞出版署,廢止的第5批無效文件的命令性文件,新聞出版署署長柳斌傑還簽了名。其中第99條和第100條這兩個序號是廢止新【1999】933號和新出技【1999】989號這兩個文件的命令性文件。前者是1999年7月22日發的,後者是1999年8月5日,都是在剛剛打壓法輪功時發的文件,文件的內容各是甚麼。她又問我這個廢止文件是甚麼時候發的,我指著署長柳斌傑的簽名下發時間說2011年3月1日。又詳細給他介紹了公通字【2000】39號原文,公安部──國家安全最高行政機關,公安抓人,公安都沒定成邪教的還抓捕。所以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就發文(司法解釋中第15條)由上級公安機關自己認定證據(文件我也帶上的)。她沒有懷疑。然後說了周永康和李東生迫害法輪功遭惡報,這期間有幾個不明真相的業主,問:「你從哪來的這些文件?」「你哪來的?幹甚麼的?你還到過哪些小區?」我告訴他們,都不重要,你們看看這兩個文件是不是真的。我也想搞明白,為甚麼不執行?她說是乍一聽,我也聽不進去。對我說你再跟我說一遍,才聽明白。她關心的問我:你還沒吃飯。我說我願意和你做朋友,她說我也是,互留了電話。大家都說從來沒見過這兩個文件,我說我是在做好事讓你們了解真相。這時楊主任過來,態度平和了,可能是網上的人回話了,上網查了文件是真。楊主任說:是好事,你怕啥呢?我說我沒怕呀,只是不想讓你們攝像,我不想當公眾人物。不知在他們群裏有甚麼反應,在現場起了轟動效應。

這時派出所車來了,下來兩個警察。我向他們揮揮手,表示我在這兒,就朝他們走去上了車。又對一個警察說這兩個文件。他說關你X事。我說:「不講理,不講法。那我跟你們所長講。」我說我講理懂法,我幫忙找律師。別人給我讓我弄清楚。他說××黨就是好。我說那共產黨的腐敗制度好不好?不吱聲了。他說通知你兒女。嚇唬我,知道一般怕牽連兒女,我說找甚么兒女。問我在哪住。我說了離他們很近的一個區, 他們知道那是一個高檔小區,兒子房子在那。我說一會兒我把真相告訴你,你就明白了,你在幹壞事。他又說:所長不是你想見就見的。我說不就是個所長嗎?那麼偉大。他說就是偉大偉大,他管很多所,開始開玩笑了。我說那也不過是個所長。他說我們所長在台面上搞接待。到了派出所,先在電腦上查我的身份證,這邊指了個警察說他就是所長。其一,所長一般不坐台值班,而且是週日;其二不像。我讓他知道我也不是好騙的,隨便哄哄就完了,我說怎麼知道他是所長?說真話。這時, 他讓我取下口罩。為了防止拍照。我說疫情期間天天宣傳要大家要戴好口罩。他說對照一下身份證,我拉下了口罩。然後他說你走吧。我想這麼快就讓我走了,我話還沒說完呢,又一想同修還在著急等著我,還有一個小區沒去呢,就把兩個文件和人民網2014年6月3日的公安部重申內容給他們放在桌上,笑著對他們說。好好看看,我等著你們給個說法。四個警察都站著,眼睜睜的目送著我走了。

出來後我通知同修來接我。同修一直在發正念,一個同修對我說:「你之前還說想上派出所去送文件。把你送到派出所,你正好交文件給他們。」我說,我有這個願望師父安排的。

接著我們去了最後一個掛有邪標的小區,同修去了如入無人之境,一看標語掛的起碼有三米高,用釘子釘在牆上的。怎麼取呀?去把車子開過來,站在車上取才行。她向四週邊走邊觀察。突然發現了一截很長的塑料水管。旁邊還帶著一段彎管。同修用手一拔,居然拔出來了。她拿著管子鉤下橫幅,捲起來就走了。我們試想過很多場景,怎樣去掉。結果是這麼簡單,這麼順利。

還有兩個小區地址不詳,導航找不到。當地同修落實清楚後,我們又過去一次。第一個小區的標語,用很結實的麻繩綁在樹上。我和同修分頭行動,我拿這兩個文件,去和小區的管理人員講。法輪功不是邪教,這種標語不能掛,另一個同修想剪下標語,但綁標語的麻繩打了蠟,根本剪不動。同修直接剪掉標語上「法輪功」三個字。第二個小區比較大,走動的人也多,標語用了6顆釘子釘在三米多高的牆上。去取標語的同修先試了試,用棍棒戳不下來,有點打退堂鼓,想晚上再來。我想不行,來一趟很遠。我們的時間節約下來,還要做其它事情。不管怎樣,我先去和門衛說。看看他能不能配合取?我和門衛講的時候,同修看到門口的裝修店裏有拆下來的合金條子,長度夠,可以隨意彎曲,上面還有釘子。他趁我給門衛講的時候,帶進了小區,用上端彎曲的條子想把標語鉤下來。但標語緊貼牆壁,弄不下來,試了幾次都失敗。同修著急了,心裏求師父幫忙。突然靈機一動,用有釘子的一端,鉤住標語不放,把標語弄下來了。

事後,我們仔細總結了整個過程,當我們在做事的過程中念頭一不在法上,有做事的心、有怕心和歡喜心時,就會遇到常人中的一些麻煩,而且越怕甚麼越來甚麼。念頭一正,有眾神相助,有師尊的加持,輕而易舉就辦成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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