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兒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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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自從我修煉大法後就按師尊的教誨做事,做事要為他人著想,先他後我。

我女兒鴻雁今年三十五歲,現在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今天和大家說說女兒鴻雁。

那是三十五年前的事。大姑姐從山東回來看我婆婆。見到我就樂呵呵的說:「她舅媽,我給你帶來了寶貝!」說著抱起一個小娃娃,說:「我餵養她六個月了,現在餵奶粉就行了。你喜歡女孩,正好被我撿了,給你帶來了,送給你。」大姑姐把孩子送到我手裏。就這樣我收養了這個女兒。大家都說我心眼好,救孩子一命。

大姑姐說,這孩子命苦,一出生就讓她親生父母給扔了。因為已經有兩個姑娘,想生個男孩。沒曾想又是一個女孩。超生要受嚴厲的懲罰,沒辦法就給偷偷的扔在村外。這孩子也是命大,命不該絕,被我的大姑姐抱回家。

我到公社給孩子落戶口。公社的人員說我善良撿個孩子,走走形式,象徵性的罰款兩千元錢。這樣才給落了戶口。

我給孩子取名叫「鴻雁」,願鴻雁給我帶來好運。

鴻雁十三歲那年春天,急急忙忙跑進屋裏找我說:「快去我奶奶家!我三嬸那屋裏好多人,說聽法輪大法師父講法,你也去吧!」我一進屋正好聽到師父說:「來晚了,注意聽」。就在那一天我得法了,我有師父了!興奮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這一晃修煉二十二年了。

鴻雁對我孝順,婚後還時常回來看我,問寒問暖的,每到過年節就給我錢,讓我買衣服、買吃的。我不要,她就急了,說,「我不是你姑娘嗎?」越是對我好,我的心越不自在。想起遠方有著她的生母,是不是也在思念她的女兒?女兒如今過的好不好?

我修煉這麼多年了,師父讓我們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我鼓起勇氣決心告訴姑娘藏在我心裏三十五年的秘密。

我打電話叫女兒回來,對她說:「告訴你一件人生大事,你風言風語聽別人說的,是真的。你還有親生父母在山東老家,是你大姑那個莊的。你大姑撿到你,把你餵養了六個月,抱給了我。你大姑現在八十多歲了,她知道你親生父母家。聽說他們還健在。我想,你回去和他們見個面吧。」

我姑娘說:「你們就是我的親爸親媽,我才不去認他們呢!」我說:「我們是把你當作親姑娘一樣,可是你想過沒有,你都三十五歲了,你上邊還有倆姐姐,你爸媽也應該將近七十歲了,一輩子沒見過自己親生父母,你不遺憾嗎?媽是修大法的,沒有別的想法。你不要怨恨他們,你大姑說了,她們那裏一旦超生,不但要罰款,還要扒房、牽牛,家裏有甚麼拿甚麼。你父母是不得已啊!你就當串個親戚回家看看。要能相認,咱們不又多一門親戚,多好呀!」

說到這,女兒點頭同意了,壓在我心頭的石頭終於落地,我的心情也輕鬆、愉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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