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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中共政法委書記於天敏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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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自2017年1月起,於天敏擔任中共遼寧省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直至2019年4月擔任遼寧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眾多善良的遼寧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無數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耄耋老人無人贍養,幼小孩童無人照管。對於這無數的人間悲劇,於天敏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現被舉報。

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多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準備立法。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幾批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迫害事實簡述

於天敏擔任遼寧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以來,據明慧網信息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九年五月份,遼寧省綁架法輪功學員44人,是全國綁架人數最多的省份之一。二零一九年七月份,遼寧省多地警察藉口「七十年大慶」維穩,至少綁架法輪功學員91人,瀋陽市有41人,仍排在全國綁架迫害的前列。其中,七月十日一天,瀋陽市就有2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

案例1.非法判刑五年,李豔秋入獄的第十四天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原錦州市凌西賓館的退休職工李豔秋女士遭錦州太和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劫持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迫害;她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遭強制灌食。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在看守所對身體極度虛弱的李豔秋秘密開庭,後李豔秋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李豔秋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矯治監區」,即第十二監區。這個監區主要是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即「轉化」)而成立的。該監區多年來一直使用高壓洗腦和酷刑折磨的手段來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逼迫她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

為了抵制強制「轉化」,李豔秋絕食抗議;她被弄到監獄醫院強制灌食。當時,身體非常虛弱的李豔秋與家人有了唯一的一次會見。當時她是靠著物體的支撐(類似輪椅)才能移步。家屬提出保外就醫,被獄方拒絕。幾天後,李豔秋被扒光衣服,關到 「小號」迫害。

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五十二歲的李豔秋入獄第十四天,就被迫害致死。

案例2. 76歲李鋼女士被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七年

大連市沙河口區76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鋼女士,被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七年。李女士認為修煉法輪大法沒犯法,做好人沒錯,正在向上級法院上訴。

李鋼老人一九四三年三月生,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遭綁架、構陷,具體情況不清。兩年前,老人曾被綁架,被非法批捕,但因身體亮起紅燈,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八十天後,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晚回家。

案例3. 送一本台曆 蘭立華被瀋陽市蘇家屯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個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瀋陽市蘇家屯區紅菱鎮的法輪功學員蘭立華女士到市場買菜,將隨身攜帶的台曆送給一賣菜的老者,遭瀋陽市蘇家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宋正和等人綁架,之後家被抄,部份私人物品被搶走。

蘭麗華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遭灌食、上大掛等迫害。蘭立華的左側乳房出現一個雞蛋大的腫塊,後被確診為乳腺癌。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蘭立華被蘇家屯區公安分局構陷到蘇家屯區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上午十點左右,身體虛弱,臉色蒼白的蘭立華被戴著手銬和腳鐐,律師當庭為蘭立華做了無罪辯護,義正詞嚴。當庭沒有宣布結果就收場了。第二天,蘭立華的家屬到法院催促給看病,法官曲寧派書記員送給家屬判決書,蘭立華被枉判三年十個月。

案例4. 癌症患者獲新生 七十二歲老人被枉判入獄

朝陽市七十二歲法輪功學員王孝芝老人曾患有嚴重的心臟病、肝癌。身體一度虛弱到飯碗都拿不起來,日常生活難以自理。丈夫為維持生活不得不外出工作,那時只能靠家中年幼的兒子照顧臥床不起的她。面對王孝芝日漸嚴重的病情,家人已將臨終用的終老衣服都給她備好了,而她自己則是日日夜夜生活在病痛的折磨之中。幸運的是,九十年代末,王孝芝得遇法輪大法並開始修煉。她按著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處世為人,在日漸提升自身道德境界的同時,身體也奇蹟般地獲得了康復。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上午,王孝芝和同伴李雲峰在將自己親身感受到的法輪大法美好的真相傳達給世人時,被人攔截並遭綁架。當日下午兩點左右,警察脅迫王孝芝領路到她家,抄家搶劫。王孝芝被警察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關押到朝陽市看守所。

據悉,王孝芝在朝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遭受種種折磨與虐待。在炎熱的夏天王孝芝還穿著很厚的衣服。看守所用各種手段折磨人,三十六個人擠在六十平米的房間裏,每天規定坐板床,背監規,強行看新聞聯播,不看就被呵斥,眨眼睛都不行。每到十月一日都被強迫唱些歌頌邪黨的歌,人人過關。每到過節要封號,每個人被強迫脫光衣服,搜查。每天上廁所,洗漱都要固定時間,每次上廁所不能超過四個人,否則罰站。造成有人上不了廁所,被憋的直哭。善良的王孝芝老人,快一冬天不被允許洗澡。後被朝陽市龍城檢察院、龍城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枉判五年,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被劫入遼寧女子監獄。

案例5. 主動讓好地的好人李振洋被朝陽市龍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李振洋是朝陽市八里堡村出了名的老實人,自從信仰真、善、忍後,心地更加善良,當年村上分地時他默默的把好地讓給了別人,自己要了一塊誰都不願種已長滿了雜草的邊角地(村裏幹部都知道這事)。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朝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振洋先生被光明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光明分局牛猛等人將李振洋構陷到雙塔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又從雙塔區檢察院轉回光明分局所謂偵查後,再將李振洋的冤案轉到龍城區檢察院,十二月二十八日,龍城區檢察院胡超等人將構陷李振洋的材料遞交到了龍城區法院刑庭。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李振洋被龍城區法院非法開庭。龍城區法院法警給李振洋這樣一心向善的好人戴上了重刑犯戴的腳鐐手銬,中間還連著短鏈子,使李振洋無法直身行走。龍城區法院法官劉明鏑等人在明知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的情況下,枉判李振洋四年刑。

案例6. 善良婦女華豔茹被錦州市濱海新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

現年五十歲的錦州市濱海新區杏山鄉安子山村法輪功學員華豔茹女士,七年前丈夫離世後,毅然擔起了照顧公公婆婆的擔子。她一邊打工供兒子讀書,一邊協助公婆幹農活,同時孝敬自己年邁的父母。二零一八年,在外地工作的兒子,定下婚期,準備回家舉辦婚禮。

正當華豔茹為兒子準備結婚忙裏忙外時,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下午三點鐘左右,錦州市濱海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頭目李剛領著警察,開著警車到華豔茹的工作單位將她綁架,隨後又非法抄了她的家;當晚華豔茹被劫持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關押。

據說華豔茹已被警察監控很久,濱海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就選在這個時候下手的。鄉親們都氣憤了:中共的警察做事太損了,無冤無仇的怎麼這樣禍害人家!鄉親們見她家庭出現如此變故,有兩百人簽名按手印證明華豔茹是好人。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華豔茹被濱海新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十二月末被構陷到濱海新區法院;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被濱海新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月二日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案例7. 於春香被大連市西崗區法院非法判四年 中級法院維持冤判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於春香女士被大連站北廣場派出所、西崗分局警察綁架、抄家,被劫持到拘留所。當日,有七、八個警察著便衣,在家人拒絕開門的情況下,打電話找來開鎖人員強行開鎖,沒有找到所謂的「證據」,就將家裏供的一張大法師父法像強行搜走,臨走時還向其家人索要二百元開鎖費。

於春香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被轉到姚家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五月二十一日,家人接到了西崗分局寄來的所謂「逮捕通知書」,通知書上竟然沒有辦案人的簽名。九月四日,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在沒通知家屬、也沒有律師到場的情況下,突然非法對於春香所謂「開庭」審理。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於春香「沒有罪,不認罪,」不簽字,被冤判四年。於春香向大連市中級法院上訴,上訴書遞交到西崗區法院。

於春香上訴至大連市中級法院後,家屬辯護代理人給接案法官負責人打電話,對方不敢接電話,並推到下屬,下屬助理也未接。給其打通手機號,接案負責人驚慌失措地問,是怎麼知道他的手機號的,並且不敢承認自己就是接案法官負責人。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一早,接案法官就讓助理給於春香家屬辯護人打電話,要親屬關係證明,並聲稱三日內不送達,否則就算自動放棄其辯護代理資格,還建議到當地派出所或社區開具(但這種要求是不合法的),被家屬辯護人拒絕。

隨後,家屬辯護人出具並郵寄了戶口複印件親屬關係證明,法院接案法官指使其助理再次、多次打來電話,要辯護詞。家屬辯護人申請閱卷、會見及公開開庭審理,並要求當庭遞交辯護詞,遭接案法官拒絕。家屬辯護人要求給出正當理由。對方說不出、給不出、也拿不出正當的理由,拒絕公開開庭。

二月二十二日,接案法官偷偷下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例8. 81歲洪淑雲被撫順市區望花區法院非法判兩年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撫順市望花區法院人員到81歲法輪功學員洪淑雲家,對老人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五千元錢。當日,洪淑雲老人被送撫順南溝看守所,到那檢查完了身體,又回家。來人說,他們第二天領洪淑雲到撫順二院去檢查身體,欲繼續迫害。

案例9. 遼寧朝陽市公安局、政法委驅使迫害 綁架多人

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之前,朝陽市公安局、政法委接到省部門下達的迫害指令,並把朝陽市列為遼寧省的迫害重點。迫害指令已傳達到下屬各縣區公安分局與派出所。朝陽市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端綁架抄家,被警察野蠻搶走很多私人物品。使這些家庭再次陷入擔憂親人的悲苦之中。

十月十六日上午,朝陽市向陽公安分局警察闖入龍城區西大營子鎮法輪功學員王玉梅家中,將正在家中照看外孫子的王玉梅綁架,並把家中的大法書籍、電腦、法輪功師父的法像等抄走。現王玉梅被非法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不法人員聲稱不寫保證書不放人。

十一月五日下午,朝陽市法輪功學員潘玉峰在家中被北塔分局警察綁架,潘玉峰的老母親患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全靠潘玉峰照顧,警察將潘玉峰強行劫持走,拋下老人無人照顧。現潘玉峰被北塔分局起訴到雙塔檢察院非法抓捕。當日北塔分局警察闖到朝陽市另一名女法輪功學員家中,綁架未遂。

十一月五日, 朝陽市法輪功學員張偉在家中被北塔分局警察綁架。

十一月七日,朝陽市法輪功學員王在霞(音)夫婦被朝陽市光明分局在家中綁架,現在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十一月八日,朝陽市北票哈爾腦鄉下杖子村西組的法輪功學員張文成(男,六十二歲)、潘雲香(女,六十歲)家中突然闖入七八個便衣,其中有當地哈爾腦派出所所長,進屋開始亂翻東西,把張文成家中的私人物品,包括大法書、打印機、筆記本電腦等全部翻出來,拍照,並裝了好幾大箱子強行帶走,隨後把張文成、潘雲香二人也分兩車劫持走。大約中午十二點後,把他們夫妻二人帶到哈爾腦派出所非法審訊,張文成子女去派出所,看到爸媽被分別非法關押,跟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負責人態度強硬、拒絕放人,這期間,惡警一直在審訊張文成夫妻二人,也不給他們吃飯,不讓在派出所要人的子女與他們老夫妻見面和說話。張文成的家屬問憑甚麼抓人?惡警威脅:再嚷嚷把你也抓進去!然後張文成被戴手銬,非法關押在北票台機四井看守所,潘雲香被送往朝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於天敏
中文姓名拼音:Yu,TianMin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64年 1月
工作單位名稱:遼寧省委
職務:遼寧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於天敏,曾長期在重慶市工作,1997年9月任重慶市高級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2004年5月任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副院長、2005年5月任重慶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等職,2017年1月調任遼寧省檢察院檢察長、中共黨組書記,2019年3月任中共遼寧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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